206年前,仙遊縣仁德里(今賴店鎮)壩頭鄭、林兩鄉因農田灌溉引發水利糾紛,雙方互相爭毆,官司打到縣城裡,縣太爺張思勖(山東萊陽人,嘉慶五年就任)接狀後,親自審理,秉公決斷,平息紛爭,制止了宗族械鬥。事後,鄭、林兩鄉村民將這次判決結果銘刻在石碑上,讓雙方世代謹守。
今年年中,一位文物保護志願者釋出了這塊碑石的圖片訊息後,引起了諸多關注。我們一行三人按圖索驥來到了存放碑石的一座老宅裡,見到了這塊石碑。
碑石高約1.8米,寬0.65米,無碑額,暫名為“清嘉慶壩頭水利案縣令張思勖諭示碑”,全文如下:“堂諭監生鄭士英等與林書公等控爭水利一案訊之:鄭林兩鄉原有神蹟水井一口,設水圳一道名曰‘牛頭井’,湧泉可以分灌兩鄉下洋一帶田畝。其林姓鄉內另有上洋一帶高田,系受井亭塘之水,與此井無涉。及年代久遠,牛頭井為泥所塞不曾修整,水源盡歸林廣田內之井。於是,兩鄉以刻井,水仍依牛頭井之例分灌。
嗣,林廣將刻田並井寫賣鄭士英家為業。自賣以後,井水兩鄉亦皆仍舊分灌下洋一帶之田,越今多載均無異說。
因本夏缺雨,林姓等遂在鄭士英等賣林廣古井之上就林廷竜田內新鑿一井,意欲自灌,並戽灌上洋兩旁高田,而鄭士英等知情恐新鑿之井系伊古井之上,水源被其斷絕,隨即出頭阻止,兩相爭毆,彼此控驗到縣。
玆訊悉前情,查林姓所鑿之井雖在自地自鑿,但林姓上洋高田向來受井亭塘之水,未便以下洋之水戽築上洋高田之用,使下洋一帶有缺水之虞。況新鑿之井即在古井之上,系屬下洋地方,勢必斷下洋水源。今須以林姓新鑿之井及鄭姓古井各設水涵一口,將兩井之水盡歸公圳合一流行,灌溉下洋一帶田畝,並今將緊靠水圳兩旁之田田底與水圳並高,水源可以自流入田者,準其分流灌溉,亦不許林書公鄉內乘間巧取。玆經訊明,嗣後毋再滋事端。即取具各依結備案。
此諭。
嘉慶二十年(1815年)十二月 日 縣令 張思勖諭,壩長 鄭士英、鄭國苞、鄭國應、鄭士英、王聖奎。繆錄 鄭清侯”
(封面圖來源於網路,與本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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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震輝 鄭建鵬 遊心華 文/圖
編輯:林群 美編:李婷婷
稽核:林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