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也許你不信。我自然也以為我是真活見鬼了一一我居然當了十分鐘歹徒!
這天天氣很好,陽光很好,人也很好,三月的城市很風流,很好。現今總結起來,我不該去吃那碗涼粉,且不該為了不放味精同那左右看橫看豎看也不眼的女服務員吵那一架。吵了架自然臉上不怎麼鮮色,垂頭喪氣地鬼使神差地拐進一條衚衕。)也不知轉了多久,漸漸出背後有種脆脆的聲響,那是高跟鞋落地極富節奏的音響。
讓我吃驚的是那音響同我的腳步始終如一,我快快,我慢她慢,這讓我好生納悶。出了那條衚衕,上了一條不大不小的街面,人多起來,奇怪的是,在各種不同的腳步聲中,那脆的音響仍堅定不移地在背後響著。
我想我是該見識一下這是何種角色了。我猛一回頭。就在那一瞬間,我相信兩雙眼都閃出了綠色的光亮。當然那是個姑娘,且比那賣涼粉大媽的順眼多了。她驚了一下後,居然笑了:“原來是你哦!”
她認得我?怎麼我不認得她?她說她要到聖燈路找個人,怎麼也找不到路,那意思是明白的:你能指我一下嗎?我心情好多了,把剛才吵架的事也忘了。很樂意帶她走上一遭。
到了一個地點,她說:“就是這兒!”
我順著她的眼光抬起頭,正見到那透出莊重之氣的大門和那門邊的吊牌:××市公安局分局聖燈路派出所。沒等我回過神來,姑娘一抱箍了我的腰,竟使出渾身力氣把我推進了派出所的大門!
屋裡幾個當警察都驚詫地站了起來,那眼光極不友好地打量著我和姑娘。
我被突然的變故搞暈了頭,用力甩開姑娘:“幹什麼?精神病!
那姑娘突然手壁對警察大叫一聲:“是他!”我和幾個警察的眼光都順著姑娘的手掃向牆壁。天!那裡一個夾子夾著幾張通輯令,我的照片印在通令上!警察們臉上立刻變了顏色,迅即上來架起了我的雙臂,個警察熟練張開雙手從我的腋下緩溜際,只搜出個錢包和一個合同制工人工作證。
警察們並不放鬆我,個頭兒模樣的人盯著我間道:“你叫什麼?工作單位?
“張二肉聯廠的。”職業?
“殺豬!”
頭兒模樣的人沒再問,不由分說挽起我的左袖查看了下我的手臂,接著察看我的右耳,又仔細驗看我的工作證,然後哈哈笑了:“張二順同志,很對不起,我想是誤會了!”
那頭兒又對一臉內疚羞愧之色的姑娘說道:“不錯,他太像了!只是那持槍犯是江西口音,左臂上有一兩公分長的傷疤,右耳下有顆黑痣。你的動機是好的一一謝謝你!”
一切都明瞭。
我還能說什麼呢?臨走我向那頭兒要求:派一個人同我 十分友好地有說有笑地上街走一趟,然後回到單位。不然這件事傳出去我就是有十張嘴也說不清吶!那頭兒答應了。
那姑娘負疚地笑著向我道歉,我說:“你也同我們一起走一遭,你害得我這十分鐘歹徒當得真夠水平的!”
她想了想,無聲地點了點頭
三天後,廠長在批評一個職工時說:“誰說我們殺豬的被人瞧不起?誰說殺豬匠沒姑娘愛?!嗯?我們的張二順上前天不就引了個很乖的妹子回來麼?!嗯………”
老天吶!我脫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