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永安縣有一富商叫王洪平,早年因為戰亂南下安南,賺下萬貫家業,他越老越懷念故土,加上明朝建國後,國泰民安,人民安居樂業,王洪平攜帶家業回到永安,享受安穩生活。
王洪平在永安原有妻室,在安南國事業有成後,又在當地娶了一房美妾,中文名叫安娜,比王洪平小20多歲,生得美豔嫵媚,異域風情的面孔加上那會說話的眼睛,勾人入髓,深得王洪平寵愛。
回到永安後,安娜與王洪平的原配許氏站在一起,差距懸殊,所以王洪平很少與許氏共寢,而安娜也很會處理三方的關係,沒事就去附近的洪祥寺求佛,給王洪平、許氏求回各類平安符,還一口一個大姐地叫著許氏,竟讓許氏記恨不了。
不久,王洪平病故,安娜的地位蕩然無存,於是,她主動提出,要削髮為尼,為王家一家祈禱求福,許氏看她如此心誠,也不願意讓他遠離,就出資在洪祥寺附近給她修了一座庵院,供奉觀音菩薩,取庵名叫“觀音庵”
安娜選良辰吉日,由洪祥寺住持玄真法師親自剃度,正式出家為尼,取法名“靜庵” ,自從安娜修持善道後,王家的生意越來越好,投資什麼,發什麼財,大家都說是安娜感動了佛祖,庇佑了王家,大家紛紛相信觀音庵的靈驗,香客如織,靜庵一人應付不來,又收了幾個女徒弟。
觀音庵香火旺盛,靜庵對徒弟管理非常嚴格,平時上香,所有男性香客不得進入庵院,所有女弟子沒有道場需求時,不得離開庵院,平時的消耗都由庵內的一個老婆婆下山採購,靜庵還親自帶著弟子們變廢為寶,在庵裡種了很多齋菜。
在外人的眼裡,觀音庵真是一處清淨之地,與其它地方的尼姑庵的風氣一比,簡單是天差地別,靜庵的清譽也越來越響亮,道場費用竟然達到100兩紋銀還要多。
一天,永安城裡的盜墓賊張三,醉酒後睡在觀音庵門前,不停地謾罵,每一句話都帶髒字,處處針對靜庵,觀音庵的大小尼姑們關好庵門,未做任何反應,激起了一向把靜庵當神一樣的人們強烈不滿,於是,幾個婦女們一起,把張三捆綁起來,扭送到縣衙。
縣令王丙義受理了此案,據張三供述:他謾罵靜庵是SAO女人、淫尼,是因為觀音庵的尼姑與洪祥寺的和尚有染,他親眼所見,為此靜庵欠他的50吊錢,張三故意隱去了挖地道一事,因為大明律規定,掘墳盜墓是死罪。
王丙義認為此事牽扯到靜庵的聲譽與居民的信仰,先把張三收監,然後派出探子去觀音庵打探,觀音庵以佛門清淨地為由,拒絕探子入內,王丙義只好撤回探子,隻身前往進行微服私訪。
王丙義認為,觀音庵跟洪祥寺不過百步之遙,心感蹊蹺,詢問附近百姓,個個都說觀音庵的尼姑從來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向孤高潔淨,絕不會像張三口中說的那麼不堪。
王丙義查不出端倪,就公開宣判了張三辱罵靜庵法師一案,判定張三有罪,罰受苦役三個月,圍觀的百姓看到正義得到了伸張,紛紛給王丙義點贊。
宣判後,王丙義把張三留在縣衙做苦力,表面給人造成一種張三服苦役的錯覺,暗地卻加派生面孔去兩個寺院設點觀察,將相關資訊回報,一月有餘,仍然沒有任何進展,但一個現象引起了王丙義的懷疑。
原來,探子發現洪祥寺逢十晚上都有新的和尚出現,第二天又消失不見,但寺院大門並沒有看到新的和尚進出,王丙義似乎想到了什麼,馬上提審張三。
張三以為自己以前盜墓的事情敗露,嚇得瑟瑟發抖,王丙義大喝一聲,張三立即磕頭如搗蒜,不停地求饒,王丙義說:“大膽張三,你竟然無端汙衊他人,說觀音寺是不潔之地,但據我們觀察與調查,觀音庵住持與眾徒弟皆是高風亮節之人!”
張三一聽是這事,心神定下來一大半,小聲地說:“老爺你有所不知,你看到的都是表象,靜庵早就跟洪祥寺的和尚們有染,後來修建觀音庵,選址離洪祥寺近,就是圖以方便,誰知,觀音庵一建成,香火就很旺,靜庵既想保住香火,又怕自己的事情敗露,就用5吊錢僱我開挖地道,從觀音庵挖到洪祥寺,有五十多丈,他們稱之為“方便門” 那些光頭和尚每夜從這地道爬進觀音庵,人數每天不等,而靜庵則每月逢十那一天,帶著所有的弟子到洪祥寺去,與和尚們一起歡愛,他們稱之為“歡樂道場” 他們乾的這些事,我都一清二楚,他們又怕我說出去,於是答應我,每月給我5貫錢,讓我保守秘密!”
王丙義一聽,立即讓人把張三帶了下去,他跟幕僚們一商議,決定逢日那天五更出發,夜訪洪祥寺。
這一天,王丙義天不亮就到了洪祥寺,那些正在溫柔鄉里的和尚還沒有起床,但得知縣令來訪,又不得不丟下溫香軟玉,出去迎接。
王丙義對住持和尚說:“你們寺裡有多少位法師,都告訴我,我將一一施捨!”住持聽縣太爺這樣說,也沒有多想,就把寺裡真實僧人的數量報了出來,王的隨從一清點,發現還有幾個沒有到場,王丙義假裝生氣,發起飆來,說:“看來有人並不尊重我這個朝廷命官,蔑視我這個職位,還睡在床上不起來!”
師爺一聲令下,預演過的隨從們便速度進入僧房內進行搜尋,在一間大房的床上,便搜出五個尼姑,將他們綁起來,押到了堂前。
全部赤身裸體的尼姑們見到王丙義,個個面如土色,王丙義說:“阻擾了你們的歡樂道場,真是不好意思,也有點大煞風景,然而,你們在菩薩面前幹這勾當,恐怕菩薩都憤怒你們了!”
住持見事情敗露,跪在地上,不停地磕頭,直到流血不止,但不管他怎麼求饒,也難改被抓的命運。
經清點,尼姑當中並沒有靜庵,詢問其她尼姑才知她最近有點小病,當捕快去拘傳她的時候,她正在炕上給一個不足月的孩子餵奶。
面對審訊,眾和尚尼姑都伏法認罰,唯獨靜庵不承認有這事,王丙義便叫來了張三,將靜庵如何請他挖地道,如何欠錢不還的事情全都說了出來,靜庵這才磕頭求饒。
隨後,王丙義的下屬又在地道的幾處位置,發現了幾具骸骨,經招認:男屍骨為和尚們爭尼姑,鬥毆致死兩人,女屍骨為觀音庵的一個小尼姑,不願意參加此傷風之事,被靜庵活活打死。
事後,王丙義依據大明律例,公開宣判住持玄真跟靜庵判處死刑,其他人員,全部流放到嶺南。而張三,因破案有功,獎勵了三石大米。
作者有話說:
不管安娜還是靜庵,作為人,首先失去了禮義廉恥,就會做出一些禽獸之事來,不管外表怎麼裝扮,也會露出拙劣的本質。
另外,為了五貫錢,讓人摧毀了自己的大本營,這智商確實不怎麼樣,所謂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作為安南人,還是對中國文化缺乏瞭解。
故事也告誡頭條的CEO們,不要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然會有重罰的風險!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丟了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