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老家,婚前男方父親會選擇一個良辰吉日,將結婚的日子送到女方家裡,俗稱“送日子”。
“日子”寫在婚書裡,紅紙墨書,起筆寫預報佳期,正文介紹男女雙方的府第、名稱、生辰,約定結婚的日子,結尾寫“佳偶天成”“百年好合”“夫婦和睦”“子孫綿延”等吉祥的話。同時放上一沓錢,通常都是放10001。
婚書外面一般用紅緞面包裹成一個信封的樣子。
舉行婚禮的日子,就這樣被敲定。
那年臘月二十六,大吉大利。公公來送“日子”,紅緞面裡也有10001。
只是這錢在我家沒有待到半小時,就被婆婆在電話裡聲嘶力竭地要回去了。
婆婆:錢要拿回來,不能給。
他:為什麼?
婆婆:你嫂子結婚沒給,你們也不能給。
他:你說什麼?
婆婆:我說讓你把錢拿回來。
他:為什麼?
婆婆:你哥結婚時,你嫂子不要,你們也不能要。
他:她不要是她的事情,我要。
婆婆:她不要還不是替我們節約,你就不能替我們節約?
他,……
婆婆:這錢你必須要拿回來。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