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晚18時13分,齊白石先生關門弟子,我國著名畫家許麟廬先生在北京去世,享年95歲。
許麟廬又名許德麟,齊白石關門弟子,1916年出生于山東省煙臺市,1945年跟齊白石學藝13年之久,成就頗高。
曾擔任北京榮寶齋編輯室主任、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中山書畫社副社長、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副會長、北京花鳥畫會長、北京中國畫研究會副會長等職位。
許先生在畫壇頗具聲望,以淡泊名利著稱,但在許麟廬先生去世後,家庭內部發生重大事件,他的子女竟然將親生母親給告上了法庭,目的就是為了爭奪遺產·······
許麟廬與齊白石合照(前齊白石,後左許麟廬,後右李苦禪)
初學繪畫
許麟廬出生在一個山東蓬萊的一個經商家庭,他出生之時正值國內政治混亂、軍匪不分的動盪年代,他們一家也因此一直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後來許麟廬開始在天津求學,在學校裡他受到孔孟文化的薰陶,培養了他的文化素養。
從許麟廬8歲開始,就跟隨姐姐學習繪畫,當時就顯示出過人的臨摹繪畫能力。10歲時,就可以為鄰居撰寫春聯;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許麟廬得到了一本《芥子園畫譜》,這本書成為許麟廬的啟蒙老師,他的興趣點也轉移到繪畫中來。
16歲時,許麟廬畢業於天津甲種商業學校,父親希望其能夠繼承家族事業,繼續從事經商,但許麟廬卻只對書畫有興趣,因此沒有同意。
從師齊白石
1945年抗戰結束之後,許麟廬舉家搬到北平,結識了一個叫做李苦禪的山東老鄉,這個李苦禪可不是一般人,那還有另外一重身份,那就是國畫大師齊白石的弟子。
在交往中,李苦禪意外發現許麟廬的繪畫技藝精湛,便將其引薦給師父齊白石。當時齊白石先生八十多歲,常常不見客,但看到許麟廬的畫比較有意境,是可塑之才,於是許麟廬便在師兄李苦禪的介紹之下,拜齊白石為師,成為國畫大師齊白石的關門弟子。
許麟廬在齊白石大師身邊學習了13年,得到齊白石真傳,許麟廬學習可以說是十分刻苦,繪畫技術突飛猛進,蝦、蟹、蝶、鳥以至亂真。天才遇良師,本來就有繪畫天賦的許麟廬遇到齊白石這樣的大師,完全就是千里馬遇到伯樂,但師徒二人也更像是伯牙遇子期,二人在繪畫上各取所長,教學相長。
許麟廬與師兄李苦禪共同祭拜齊白石
有一次,齊白石將自己繪畫的鴿子手稿交由許麟廬進行點評,許麟廬將齊白石繪畫中的不足之處進行修正,深得齊白石滿意。還有一次在做畫牡丹時,許麟廬在牡丹花旁邊加上一個蜘蛛網,使得牡丹畫作更加活靈活現,更有生氣,得到齊白石的大加讚賞。
許麟廬先生繪畫技藝日漸高超,又得到齊白石先生真傳,名聲大噪,但許麟廬先生卻十分低調,頗有大家風範。青年時開“和平畫店”經常“高價買進,低價賣出”,不計得失,只為幫助別的畫家度日,其江湖義氣得到京城畫家的一致好評。
許麟廬花鳥作品
許麟廬中年時,在風雲變幻的年代,因為種種原因,他被送到了湖北的鄉間,這裡條件雖然很艱苦但許麟廬先生卻樂在其中,更方便去觀察大自然,用心體悟大自然,獲得許多靈感,動盪的年代並將其年輕的戾氣磨平,更加沉下心去作畫,使得許麟廬先生更上一層樓。
許麟廬先生在事業方面漸漸取得成功的同時,在愛情家庭方面也收穫頗豐。許麟廬20歲時,結識了19歲的王齡文,很快成立了家庭,夫妻情感深厚,相濡以沫了75年。他們一起養育了四男四女八個孩子,這些孩子後來也大都從事繪畫行業。
許麟廬先生與妻子王齡文晚年合照
許先生十分重視家風建設,注重對子女的教育,家庭圓滿幸福。著名畫家黃永玉先生在他的書《比我老的老頭》中曾這樣描述許麟廬先生一家:“這個家一直到現在,是我的見識和情感的極限處,我沒見過第二個這麼溫暖甜蜜的家庭。”
可見,當時許麟廬先生的家風很正,受到親鄰的羨慕。
許麟廬先生家庭合照(從左到右依次為二女兒許麗、夫人王齡文、許麟廬、長子許化傑、三子許化夷)
訴諸法庭
然而,就在這麼一個家風淳樸、生活和睦的家庭裡,竟在許麟廬先生去世一年後,發生了一件讓所有人匪夷所思的一件事——許麟廬先生的三子許化夷竟然因父親遺產分配問題,將自己母親王齡文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原本和睦的家庭為什麼會出現子告母這樣的事情呢?原來許麟廬先生在去世後留下3把紫砂壺和72幅字畫,這些字畫中不僅僅只是許麟廬先生自己作品,其中還包括了齊白石、郭沫若、徐悲鴻、張伯駒等人的珍貴字畫,預估資產達到21億。
晚年王齡文
許麟廬在去世前立下遺囑:在他死後遺產全部歸妻子王齡文所有。但三子許化夷質疑遺囑的真實性,懷疑是母親偽造的證據,要求母親王齡文可分得一半財產,另一半財產由八個子女及後人均分。
當時,許化夷將母親王齡文、大哥許化傑、二哥許化儒等人一紙訴狀告上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但豐臺區人民法院認為此事件涉及金額過大,案件的社會影響力也非常大,所以將此案件上交由北京市二中院審理。
一審判決
2013年,這個令世人震驚的事件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許麟廬長子許化傑、次子許化儒雖然為被告,但是也同意將許麟廬先生的遺產進行分割,平均繼承。所以根據法律和各個子女均未放棄繼承財產的要求,所有子女及其涉及到財產繼承的孫輩(長女許美和三女許嫦此時已經去世)都被追加為原告,此時原告變為八人。
在審理過程中,王齡文提供了許麟廬先生手書的遺囑:
我許麟廬百年以後,我的一切文物、字畫及所有財產歸我夫人王齡文所有。我許麟廬 ( 許德麟 ) 二〇壹零年九月二日所立遺囑。
許麟廬遺囑照片
然而,許麟廬的子女堅決不肯承認這份遺囑的真實性。三子許化夷律師認為:在許麟廬先生去世一年間,這份遺囑從來沒有向大家公示過,現在在庭審時才出現,很有可能的偽造。
長子許化傑的律師則表示:“這是小兒子許化遲爭奪財產的陰謀他想將資產獨吞!”根據許化傑描述,他曾經照顧許麟廬夫婦長達16年之久,關係比較密切,但在2010年許麟廬住院之後,許化傑多次提出看望,結果被許化遲以各種理由拒絕,所以許化傑根據此事推斷,許化遲想要在父母都去世之後將財產獨佔,全部歸為己有。
但該說法得到四女許娥的反對,她提出,許化遲和母親的關係確實很親密,但是,許化遲也是最孝順的。同時,許娥還表示,最不孝順的就是許化夷,從來沒盡孝,將母親告上法庭,是一種大逆不道的行為。
從未露面的原告許化夷也透過各種途徑表示:這個事件表面上看來是針對母親,但是實質上是針對四弟許化遲,他認為這份遺囑是偽造的,的目的就是他要獨自侵佔所有財產。同時,許化夷指出,作為許麟廬先生的子女,擁有合法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力,物品可以給子女們留下一個念想,而且我們要求平均分配的不是全部的遺產,而是父親留下的字畫。
庭審中手拿許麟廬遺囑的法官
法院也多次請有關部門對王齡文提供的遺囑進行鑑定,但由於此證據無法滿足鑑定條件,故終止對此證據的鑑定,隨後王齡文又提供出與許麟廬遺囑的合照,兒女們又對此證據提出質疑,法院對照片進行鑑定後發現真實有效,未發現偽造,拼接痕跡。
2014年10月,北京市二中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法律法規,認定王齡文提交的遺囑,符合法律規定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綜上,二中院作出許麟廬先生遺產遵循遺囑要求,歸王齡文一人支配的判決。許化夷為代表的原告不服判決,再次上訴。
迷人案中案
在遺產糾紛案件還沒敲定之時,許家兒女又因為名譽權問題引出糾紛,再次法庭相見。許麟廬三子許化夷以姐姐許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釋出不實言論,許多言語過於激烈,詆譭自己,使自己的名譽權受到損害為由。將自己的姐姐許娥於2012年12月告上豐臺區法庭,索賠20餘萬元。
原來,由於許麟廬遺產糾紛案的社會影響過大,引起社會諸多大媒體的爭相報道,姐姐許娥在接受央視等有影響力的媒體採訪中直接說:“許化夷真會造假”、“許化夷真會偽裝”、“許化夷真夠虛偽”等言論,許化夷表示自己姐姐的言論是人身攻擊行為,無中生有,使自己的名譽權受到很大損害,遂將姐姐許娥告上了法庭。
豐臺區法院受理此案,並做出判決:許娥需要進行全國範圍內公開出版發行的報刊上刊登致歉宣告,消除影響,恢復許化夷名譽,並賠償許化夷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萬元、賠償許化夷公證費一千一百元。
許娥不服判決,決定上訴。2015年法院做出二審,維持原判。
發回重審
在許化夷名譽糾紛案告一段落的同時,關於他們父親遺產的糾紛案,也出現了新的轉機。2015年,北京市高院以此案存在瑕疵、證據不足等駁回一審判決,將此案發回重審。
許麟廬、王齡文與遺囑合照
2016年6月,北京二中院對此案再次審理,採用“3+2”模式(即3名法官+兩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在庭審過程中,最大的爭議還是遺囑的真實性的問題大兒子許化傑的代理人提出兩點質疑:
第一,從平時許麟廬先生的作畫習慣上來看,許麟廬寫許字的偏旁時,習慣用三點水的繁體寫法,而遺囑中,其用了簡體寫法。另外遺囑中用阿拉伯數字簽署了立囑時間,而在許麟廬所作字畫中出現過寫有數字的地方,用的都是大寫的書法,寫阿拉伯數字並不符合許麟廬的書寫習慣。
第二,從許麟廬先生遺囑和所留字畫來看,遺囑下方的圖章並不是其常用於作品上的公章,該公章未在公開場合和作品上出現過。因此懷疑這份遺囑是許化遲為了獨佔遺產而偽造的。
然而,當法院對原告方面提供的許麟廬、王齡文夫婦和遺囑照片進行鑑定後,並未發現有拼接痕跡,認定遺囑為許麟廬先生所書,沒有采納許化傑代理人提出的疑點。根據法律依據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法院做出判決:按照遺產要求,維持一審判決,許麟廬所有遺產歸王齡文所有。駁回許化夷等人要求繼承遺產的要求。
案件敲定
2016年12月,北京市高院做出“維持二中院作出的駁回許麟廬部分子女要求繼承許麟廬遺產訴訟請求”的終審判決,歷時四年的遺產糾紛案件終於宣告結束!
許麟廬先生一世清白,但在去世後卻被子女們爭奪財產事件影響,十分不光彩,為了財產子女將九十多歲的老母親告上法庭,實在是令人心痛。
詩人艾青一家和許麟廬先生一家交情很深,根據艾青夫人表示,許麟廬一家一直是一個幸福圓滿兄友弟恭的家庭,但是竟在這樣的家庭中出現了為了父親遺產兄弟爭奪魚死網破的事件,他感覺十分震驚,十分令人不解。
美滿家庭暗藏分崩離析
許麟廬先生和王齡文共孕育四男四女八個孩子,在遺產爭奪事件發生之前,大女兒許美和三女兒許嫦已經去世,據他們的子女回憶,在自己母親去世之後就再也沒見到過自己的姥爺,再沒回到姥姥家,原因是四個舅舅的阻撓。就連原本一直生活在姥姥家的許嫦的獨生女許睿,母親去世之後也被許家拋棄,原本姥爺留給母親的房子也沒有歸自己繼承,曾經她曾和許家打官司,但是沒能成功。
像許睿一樣遭遇的還有許麟廬大女兒許美的三個子女,在母親去世之後就和許家失去聯絡,就連自己姥爺許麟廬去世也沒接到許家任何人的通知,還是從媒體上得知的訊息。
本來,許美的三個子女想要去悼念一下自己的姥爺,但是沒能如願,而是站在了普通群眾的隊伍裡,以一個普通群眾的身份悼念自己的親人,說來有些可笑。而且更為可笑的是,在姥爺去世追悼會辦完後,許家人找到他們,許化遲希望自己能在遺囑上簽字,讓他們放棄繼承遺產的合法權益,但是,許美的子女選擇站在許化夷一邊,希望能得到屬於自己母親的合法權益。
從上述事件可以看出,實際上在許麟廬健在之時,許家這一家人的關係實際上就很微妙了,在美滿和諧氛圍的掩蓋之下已經催生出分崩離析的因素,各個人已經開始打自己心中的小算盤。在許麟廬去世之後,矛盾漸漸浮出水面,逐漸表面化,一直到許化夷將自己的母親告上法庭,這顆定時炸彈才真正爆炸,在庭審中子女丑態百出,為了繼承鉅額遺產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原本和諧美滿的家庭對簿公堂,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在涉案人員中,許麟廬先生都給子女留下了討生活的出路,每個子女都從事繪畫相關的工作,比如許化夷是畫家,許娥為字畫鑑定專家。每個子女實際上都不缺錢,他們也承認自己並不缺錢,但偏偏就是這樣的家庭卻出現這樣的醜事實在是令人深思。實際上,究其原因就在於一個貪字,我們生活在人世間,經常會敗給慾望,被金錢誘惑而矇蔽了雙眼,為了錢財不顧一切,將人世間最美好的親情都無視了。
結語
許麟廬先生的遺產糾紛案也給了我們許多思考。第一,從遺產繼承方面來看。配偶和子女都擁有繼承遺產的權力,在進行遺產分割時候,要遵從遺囑的安排,許麟廬先生留下親筆遺囑,並和妻子在遺囑下合照,筆者看來這是一個明智之舉,許麟廬先生想必也想到了自己百年之後會出現遺產糾紛這樣的鬧劇,臨終之前還專門為自己相濡以沫的妻子“留一手”。
從遺產糾紛這一社會角度來看,我們在生活中也會見到很多像許麟廬先生家庭一樣的為了遺產子女爭奪魚死網破的事件,其實這都是被金錢矇蔽了雙眼,漸漸變得功利化,而忘記了回頭看看比金錢重千萬倍的親情,家人才是最後的依靠,但是像親情這樣的東西,一旦破碎,多少金錢都難以彌補回來。
遺產糾紛案,沒有哪一方是贏家!願我們都能夠少一點功利主義的追求,多多回頭看一下親情留給我們的美好,對家人多一些包容和理解。小家和諧,我們的社會才能和諧,國家才能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