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永遠是動物,但人不一定是人。
山東理工大學虐殺流浪貓的範XX,終於被退學了!
4月8日,山東理工大學的範XX,被爆出虐殺流浪貓。
電擊、開水燙、火燒、剝皮甚至掏腸,手段非常殘忍。
光是看著這些字眼,就已經很揪心了。
他還無所不用其極。
而且你知道嗎?
這些手段都是在貓貓存活的情況下進行的。
短短兩個月時間,他所虐殺的流浪貓高達80只。
也就是,平均下來一天至少殺1只以上。
更無恥的是,他虐貓殺貓只為了販賣。
人渣,沒有最渣,只有更渣!
這事件一爆出來,網友怒了。
可能是輿論的壓力,很快,他陰陽怪氣發了致歉書。
“今後,我將做一個愛惜動物的人。來彌補自己犯下的錯。”
呵呵,打嘴炮誰不會。
還沒過多久,他醜惡的嘴臉又來了。
“開除你媽*,還沒虐夠呢。”
道完歉的第5天,4月13日,他又發了一條微博。
“海洋大學只要沒錄取我,給你們準備1000只貓屍體補償我。”
“警察又不能把我怎麼樣。”
就這玩意,還考研???
真是侮辱了中國的教育,袁爺爺把你喂太飽了!
從虐貓到被開除,再到網上抓狂威脅。
目前來看,海洋大學肯定是不會錄取他了。
那他會不會就如他所說的繼續虐貓呢?
可能會。
畢竟你永遠猜不到,惡魔的刀會揮向哪。
比這更可怕的是,這世界上不止一個「範XX」。
甚至,他們比範XX還要兇殘。
而與兇殘形成對比的是,他們所面臨的處罰。
要麼是從輕處置、給予警告,抑或是不了了之。
這才是令人絕望的。
2019年6月20日,一名男子放火燒貓,並將影片發到網上。
他說:“愛貓就要送貓上天堂。”
這種人不下地獄,我不知道還有誰下?!
更氣人的是,他已經不是第一次虐貓了。
他的社交圈也發過很多虐貓的照片。
有人會好奇說:沒人舉報他嗎?有,舉報之後封號。
然後呢?
他重新註冊一個新賬號,繼續發,繼續虐貓。
還叫囂著:“法律又沒有禁止虐貓。”
的確,法律沒有禁止虐貓,至少到目前還沒有。
這也是很多人抓住法律漏洞,猖狂作案的原因。
2006年,有一則觸目驚心的影片,我到現在還記得。
影片中的女人穿著高跟鞋,把一隻剛出生不久的小貓踩死。
幼小的貓,它奮力掙扎、抓撓,直到沒有了呼吸。
這起事件的結果是,沒有結果,不了了之。
而類似虐殺動物的事件,網上還有很多很多。
不管是何種程度的虐殺,他們受到的處罰都是:開除、辭退或者警告。
然後,殺害者換個學校、換個公司,繼續胡作非為。
即使他們道歉了,就真的會改了嗎?
不會。
他們甚至大放厥詞:“虐貓沒有違法,人肉我就是違法。”
又或者,他們會連本帶息利用這種惡行,牟取暴利。
“這一個月賺了4W”。
這次的範XX也一樣。
他道完歉後更猖狂,揚言要1000只貓屍體來補償他。
這樣心狠手辣,無法無天,都是因為沒有敬畏,更因為沒有法律的懲處。
如果有,會不會又是另一種結局?
就比如國外。
只要一虐待動物,毀滅性的懲罰,馬上就到。
2019年,布里斯班華人留學生張嘉文,被當地法院判處6個月監禁。
監禁原因是:他虐殺貓。
他把貓丟進烤箱,溫度調到最高檔,並把牙拔掉。
更過分的是,為了毀屍,他還將貓塞到馬桶裡沖掉!
他喪心病狂的行為,可謂是令人髮指。
幸好,他也得到了相應的懲罰。
但他這個懲罰在國外來說,還算輕的。
2017年,一加州華人男子,在電梯裡踢打、虐待10個月大的柴犬。
不久後,他就被舉報了。
隨後被警察以虐待動物為由逮捕。
因此,他將面臨的是三年緩刑,期間不能養任何動物。
虐待一時,汙點一生。
人生就是這樣,“驚喜”不斷。
2018年,華裔金融分析師馮哲恆,虐殺寵物狗,最後棄屍在垃圾堆。
最終,他以“重度虐殺動物罪”罪名被判入獄30天,十年不得接觸狗。
並終生不得踏入美國。
這些懲罰很重,但他們活該。
這也是不敬畏生命的下場!
目前為止,世界上已經有一百多個國家出臺了《禁止虐待動物法》。
英國,虐待動物的人將被剝奪飼養任何動物的權利。
加拿大,虐待、遺棄狗狗最高可判5年監禁。
日本,濫殺或任意傷害動物要被判刑,同時罰款,幾十到一百萬。
德國,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最高三年監禁。
國外的相關法律如此嚴格,還是不能制止惡魔的毒手。
更何況我們呢?
犯罪成本太低,惡魔根本不怕!
甚至可以肯定的是,他們從虐殺中會得到快感。
從而犯下更兇殘的罪行。
英國犯罪學家曾說:“世界上百分之97%的變態和連鎖殺人犯,曾在幼時或青年時期表現出強烈的虐待、虐殺動物傾向。”
這句話絕不是空穴來風。
根據調查資料顯示:
從虐待動物開始暴力犯罪的囚犯中,連環殺手高達90%。
很早前,美國發生了一起連環殺人案。
那起案件,至少有八名婦女遇害。
兇手被抓後,他說很喜歡勒死動物的快感。
這種快感,來源於他的小時候。
6歲時候,他打死了一隻小鼠,第一次嚐到殺戮的感覺。
20歲時候,他開始虐殺流浪貓和流浪狗。
今天虐貓,明天殺人,真的不是危言聳聽。
他後來真的殺了人,也是以虐殺的方式。
這也讓我想起一部紀錄片《別惹貓咪:追捕虐貓者》。
這是一個真實且恐怖的虐貓殺人案。
這起案件曾經轟動國內外。
2012年5月,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市留學的林某被碎屍了。
案件剛發生不久,兇手在網上發了一個影片。
是殺害、肢解、姦屍後吃掉部分屍身的過程。
而一開始,兇手也是從殺貓開始的。
他不僅是虐殺,還把過程拍成影片傳到網路上。
有一次,虐殺動物影片引發了網友們的討伐。
於是,記者決定去見見他,
那時候,他矢口否認自己虐貓。
但記者回家後,卻收到了一封匿名郵件:
下一次你們就不會看到我殺害貓了,因為,我要殺人。
顯然他已是虐殺成癮了。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樣做他只為了出名。
他是出名了,可那些無辜的生命呢?
多年以後的範源慶會不會也如此?
細思極恐。
無論何時,我們要警惕惡魔的手。
警惕惡魔的殘暴兇惡。
就像範源慶這次的罪行,隨著時間,隨著網際網路資訊的快速更迭,人們總會遺忘。
所以,我想說,與其譴責「範XX」們的沒人性,不如早點出臺《禁止虐待動物》的法律吧。
趁著人們還沒有對這些惡行麻木。
趁著「範XX」們還沒成為殺人犯。
沼澤深處的泥沙才是最致命的陷阱。
它永遠被隱埋在地下,表面偽裝著太平。
但看不見這種風險,所有人都將面臨惡的威脅。
最後請大家呼籲更多人放過動物,也等於放過人類。
畢竟,萬物有靈且美,每一條生命都值得敬畏,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