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
1月上旬 各公社以大隊為單位,先後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參加大會的代表共18591名。主要是傳達貫徹縣四級幹部大會精神,進行平調算賬和退賠兌現工作。
2月11日 為幫助群眾克服生活困難,縣委發出《關於開展大規模採集和製造代食品的意見》。要求在二、三月份全縣每人搞代食品15至20斤。
4月6日 施政華任高淳縣縣長。
4月27日~5月4日 縣委召開三級幹部會議,傳達中共中央《關於討論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給全黨同志的信》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到會幹部圍繞社隊規模、“三包一獎”、糧食分配、工資制與供給制、公共食堂、社員家庭副業和黨的領導等7個問題,進行了認真討論。在統一思想認識的基礎上,根據《農業六十條》的精神,研究確定瞭解決這些問題的初步方案。會後,各地解散了農村公共食堂,發還了社員自留地,並對大隊、生產隊規模作了適當調整,全縣增劃出59個大隊,60個生產隊。
5月5日 縣委批轉縣委組織部、監察委員會《關於選舉建立人民公社各級監察委員會的意見》,要求各公社根據《農業六十條》的精神,普遍選舉建立各級監察委員會。
學史力行悟思想,砥礪奮進開新局
區委黨史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