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石屏縣發放的結婚證,一式兩份。
證書的尺寸比今天的大得多,有近40釐米長度和30釐米寬度,正面寫有結婚雙方的名字(為保護隱私小編已把名字蓋住),字面內容相比民國時期的結婚證十分簡單,其中不少字還是繁體字,所蓋公章為“石屏縣亞房子人民公社”。有意思的是證上的時間塗改過,將“五”改為了“六二”,即意思是結婚證為五十年代印製的版本,到了1962年此批結婚證還沒用完,本著節約的原則,用筆改了後繼續使用。
背面則是印有《婚姻法》部分內容,值得一提的是,《婚姻法》在2021年1月1日廢止,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可以理解為《民法典》包含了《婚姻法》,我國第一部《婚姻法》頒佈時間為1950年5月1日,1980年9月10日頒佈新《婚姻法》,2001年對《婚姻法》進一步修正,2021年1月1日廢止《婚姻法》)。
此外,證件的背面還蓋有“布票已發”字樣,也不知當年是不是民政部門會給予結婚新人一些布料之類的生活用品。落款時間為62年12月17日,應該就是結婚辦證的時間。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婚姻,在觀念比較保守的時代,很少有自由戀愛結婚的,多由雙方父母或者媒人介紹,而結成婚姻。但就是這樣在今天年輕人看來有些“不可思議”的那時結婚方式,其離婚率相比如今的離婚率卻很低很低,而且往往能做到忠誠於對方,撫養子女,孝敬長輩。
究其那時離婚率低的原因,可能一是時代因素,以那時的世俗觀念來說,離婚對大多數人來說還是件難以啟齒的事,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去走那一步路;二是時代沒有那麼多的誘惑,更多的是苦日子,雙方一起為生活打拼。在以自由戀愛而最終結合為家庭的今天,猶如一位老者所說,婚姻並不是1+1=2,而是0.5+0.5=1,每個人都應隱去一些“自我”和“鋒芒”,多一些相互的尊重和理解,也如太極八卦圖一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構成一個整體。或許,有這樣的心態準備,在結婚後面對壓力、誘惑以及柴米油鹽醬醋的無數瑣碎時,依然能有個瞬間,記起戀愛時、婚禮上對對方以及雙方父母的承諾,而繼續“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吧。
△從前的日子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老了,被大多數人忽略時,還可以和老伴牽手去買買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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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石屏小生
編排:羅茜
責編: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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