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北京海關:
我是一名葡萄酒收藏愛好者,平時也喜歡喝兩杯,在海關最近開展的食品安全周宣傳活動中,我學習到很多進口食品的知識。在此我想深度瞭解進口葡萄酒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北京讀者王先生
王先生:
您好!我來為您介紹進口葡萄酒的注意事項。
■進口葡萄酒需要標示保質期嗎?
我國《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第4.3.1條款明確規定,酒精度大於等於10%vol的飲料酒可以免除標籤保質期。實際上,保質期與葡萄酒的品質以及陳年潛力毫無關係,是一個完全可以忽略的數字。瓶裝葡萄酒在不發生由於微生物(細菌、酵母)等引起的渾濁沉澱、不出現嚴重的氧化和失光的前提下,口感較為柔順。經專業判斷,由微生物作用產生沉澱和過度氧化的葡萄酒屬過期酒,不能飲用。
■進口商如何辦理海關備案手續?
進口商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透過海關總署“網際網路 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填寫並提交備案申請。企業應如實向海關提供收貨人名稱和地址、聯絡人姓名和電話、填表人姓名和電話以及承諾書等資訊。收貨人應當保證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可以透過備案資訊與相關人員取得聯絡。
■進口葡萄酒規範申報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進口葡萄酒的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應向海關依法如實申報進口葡萄酒的相關商品資訊。進口貨物收貨人及其代理人應嚴格按照《規範申報目錄》的要求填報,並應當根據實際進口葡萄酒的酒標,在“商品名稱”和“規格型號”欄目中填報相應內容。申報時除提交海關規定要求的單證和資料外,還要向海關提交葡萄酒酒標彩色照片或彩色列印件以及原廠商發票。進口葡萄酒的規範申報要素包括以下10項:品名、酒精濃度、級別、年份、產區、酒莊名、葡萄品種、包裝規格、進口方式、品牌。企業申報時,需要提供原產地證書、合格證明材料、中英文標籤、合同、發票、箱單等隨附單證。海關接受申報後,對企業提供的報關單及隨附單證進行稽核,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等稅費。
■海關如何對進口葡萄酒實施查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八條,進出口貨物應當接受海關查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查驗管理辦法》,查驗是指海關為確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向海關申報的內容是否與進出口貨物的真實情況相符,依法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實際核查的執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根據布控指令實施現場查驗,包括運輸工具、存放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集裝箱號、封識號、內外包裝標示內容、貨物實際情況是否與申報資訊及隨附單證相符,是否存在汙染、破損、溼浸、滲透,內外包裝標籤、標識及說明書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要求,感官性狀是否符合該食品應有性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海關還推出了查驗貨物時收發貨人可免於到場的便利政策。
■海關對進口葡萄酒標籤有何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法律法規,中國海關依法對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進行檢驗。
根據海關總署《關於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檢驗監督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中國海關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備案要求,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作為食品檢驗專案之一,進口商應當負責稽核進口葡萄酒的中文標籤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稽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口。
■進口葡萄酒還需要進行哪些檢驗?
按照國家進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海關相關檢測機構還會對進口葡萄酒中是否含有生物毒素、食品新增劑是否超標、重金屬是否超標、甲醇等品質指標進行實驗室檢測,經海關評定合格的准予進口,並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評定結果不合格的,由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專案不合格的,海關責令進口商銷燬或退運。
(北京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綜合科科長劉慧、北京海關所屬首都機場海關通關處備案稽核科副科長夏波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