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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
1.民族和語言組成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漢族是我國人口最多的民族,有9.1億人,約佔全國總人口的94%,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它是我國古代華夏族與其它民族逐漸融合、同化形成的,從漢代開始稱為漢族。漢族使用的語言稱漢語,屬漢藏語系漢語族。漢字屬表意文字(或稱意音文字)。除漢語外,目前已確定民族成份的少數民族有55個,使用的語言在80種以上。在少數民族語言中,有53個民族使用本民族的語言。回族、滿族、使用漢語。這些少數民族語言屬漢藏語系的有藏、門巴、壯、布依、傣、侗、仫佬、水、毛難、黎、彝、傈僳、納西、哈尼、拉祜、基諾、白、景頗、獨龍、羌、普米、洛巴、怒、阿昌、苗、瑤、畲、土家、仡佬等29個民族。主要分佈在西南和中南地區。屬阿爾泰語系的有維吾爾、哈薩克、烏孜別克、撒拉、塔塔爾、裕固、柯爾克孜、蒙古、土、東鄉、保安、達斡爾、錫伯、赫哲、鄂倫春、鄂溫克、朝鮮17個民族。主要分佈在西北和東北地區。屬南亞語系的有佤、崩龍、布朗三個民族。主要分佈在雲南省境內。屬印歐語系的有俄羅斯、塔吉克兩個民族,主要聚居在新疆境內。屬於南島語系的高山族,主要聚居於臺灣省,福建等地也有散居。此外,京族的語系尚無定論。
在少數民族中,蒙古、維吾爾、藏、哈薩克、柯爾克孜、朝鮮、壯、傣、彝、哈尼、傈僳、拉祜、納西、景頗、布依、侗、黎、佤、塔塔爾、錫伯等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字。還有一些民族使用他民族文字。(如回、滿、畲族使用漢文)。文字體系有比較原始的象形表意文字(如納西“東巴文”);有音節文字(如彝文);有字母文字。字母的形式有藏文字母、朝鮮文字母、回鶻文字母、傣文字母、阿拉伯字母、羅馬字母、斯拉夫字母等七種。有的民族使用數種文字,如傣語使用傣那文、傣泐文、傣繃文、金平傣文四種。蒙古族使用蒙文、託忒、必扯克蒙文兩種。在全國範圍內通用的檔案、資料、地圖等有關地名的書寫形式是漢文,而在民族自治地方可同時並用本民族的文字。
2.中國地名的舊式羅馬字母拼寫
過去我國地名對外使用羅馬字母拼寫是沿用歷史上遺留下來的舊拼法。那些各種形式的舊拼法大都是外國人出於他們的需要,根據他們的語言習慣制定的。自1605年利瑪竇方案以來,外國個人設計的約有30餘種,外國集體設計的十餘種,其中重要的有“威妥瑪式”(“Wade System)和“郵政式”兩種。其它還有“萊辛式”(Lessing System)和“威斯列爾式” (Visslere Systim)等。
威妥瑪式是英文拼寫中國地名的一種常用形式。它是英人威妥瑪在1818~1895年間隨英軍人侵中國後,在華任外交官時擬訂的一套漢字譯音方案,後逐步成為英文拼寫中國地名人名等專名的通用拼法。1912年翟理斯編的《中英字典》出版,採用了“威妥瑪式”並略加修改,成為後來英文的常用拼法,稱為“威特一翟理斯式”(Wade—Giles Modified System)。
“郵政式”是過去舊郵電系統用的一種拼法。在19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辦理郵政、電報,但這些業務都操縱在英帝國主義手中。在郵電業務中用羅馬字母拼寫中國地名的一套拼寫法稱為 “郵政式”。它基本上採用了“威妥瑪式”,所不同的是用了一些地方音拼寫。韻母形式也略有差別,如北方音的Ch由南方音的k或ts代替,同音地名附加省名的縮寫。
“威妥瑪式”等舊拼法不僅語音系統不符合漢語普通話的語音規律,嚴重的是它有一套附加符號。在漢語普通話400多個音節中就有160多個音節帶有各種附加符號,造成了書寫、打字、排鑄、電報等各方面的困難。由於這些附加符號在實用中往往省咯不用,就導致了許多不同讀音的漢字都拼成了同音字。如張 (Zhang)常(Chang)都拼作Chang;於(Yu)尤(You)都拼作 Yu;朱(Zhu)、儲(Chu)、居(ju)、瞿(Qu)都拼作Chu,造成了混亂。
用羅馬字母拼寫中國地名,除英語使用“威妥瑪式”,其它法語、德語、西班牙語都根據自己語言特點各有各的拼寫辦法。因此同一個中國地名在不同的羅馬字母語種裡拼法皆不盡相同。例如:北京,漢語拼音為Beijing,英文、德文拼作Peking(音近皮坑),法文拼作Pěkin(音近白乾),西班牙文拼作Pekin(音近皮幹)。這種混亂現象對於國際間科學、文化、經濟的交流是很不利的。至於蒙、維、藏等其它少數民族語地名的羅馬字母拼寫,大都是直接從少數民族語言進行拼寫的,也沒有一定的標準。
3.用漢語拼音方案拼寫中國地名作為國際羅馬字母拼寫的標準
地名的羅馬字母拼寫主要是供國際交往使用的。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要求非羅馬字母國家提供一種羅馬字母的拼寫形式,作為國際上統一的標準,叫做單一羅馬化。我國地名的羅馬字母拼寫採用的主要是我國法定的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標準。臺灣省採用舊的威妥瑪一翟克里斯式方案。
漢語拼音方案是1958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批准並公佈的。這個方案採用羅馬字母作為拼寫漢語的字母,為我國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標準化提供了有利條件。同年,周恩來總理在政協全國委員會所作的《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報告中指出:《漢語拼音方案》“可以用來音譯外國的人名地名和科學技術術語,可以在對外檔案書報中音譯中國的人名地名,可以用來編索引等等”。1971年周總理指示用漢語拼音編印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以應國外需要。為了貫徹落實周總理的指示,各有關部門作了積極準備。早在1958年我國郵電局名即使用了漢語拼音,鐵路站名、氣象臺站名、部分大城市的街道名稱,以及測繪部門調查記錄少數民族語地名等,都使用了漢語拼音。1974年我國出版了第一張1:600萬漢語拼音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及索引。1976 年,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國家測繪總局修訂了《中國地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法》和少數民族語地名漢語拼音字母音譯轉寫法》。1977年出版了漢語拼音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集》、《漢語拼音中國地名手冊》(漢英對照),並對蒙、維、藏語地名進行了調查和編輯了地名錄。近年來我國航海出版社出版了漢語拼音版中國沿海海圖。用漢語拼音拼寫我國地名已經有了廣泛的基礎。1977 年聯合國第三屆地名標準化會議,通過了我國提出的關於採用漢語拼音作為中國地名羅馬字母拼法的國際標準的提案。1978年國務院正式批轉了“關於改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的報告”。1979年1月1日我國對外檔案、書刊中的人、地名羅馬字母拼寫一律改為漢語拼音。用漢語拼音方案拼寫我國地名使我國地名的羅馬字母拼寫走向了統一規範的新時代。
二、漢字地名的拼寫
漢字地名的拼寫是依據漢語拼音方案按照普通話的北京音拼寫的。它比較完善、科學地表達了現代漢語普通話的語音體系。臺灣地名的拼寫當然也不例外,但考慮到臺灣目前仍在使用舊拼法的實際情況,故在我出版的漢拼地圖或地名錄等資料中除用漢語拼音外,還可括注舊拼法,以作為過渡的變通辦法。
(一)書寫格式
①字型。用漢語拼音拼寫地名,凡正式印刷的圖書、資料均按照《漢語拼音方案》規定的印刷體(楷體)書寫、不用書寫體(草體)書寫。
②大小寫。地名的頭一個字母大寫。地名分幾段時,每段的頭一個字母大寫,其餘字母小寫。凡以翹舌音Zh、Ch、Sh開頭的地名,同樣也是第一個字母大寫,不用代表一個音素的兩個字母都大寫。例如市寫為Shi。
③凡以a、e、o開頭的非第一音節,在a、e、o前用隔音符號(’)隔開。如上庵子可寫為:Shàng’ānzī。
④聲調。地名的正規拼寫應按普通話語音標準聲調,調號的規格和位置要符合《漢語拼音方案》的規定。但在特殊情況下可按省略式處理,即可不標聲調,如地圖、路牌等。
⑤以數字命名的帶有序數性的地名,拼寫時數字用阿拉伯字母書寫。數字與其相關詞之間加短橫。如橫二條:Héng 2-Tiáo。
⑥以非序數性和以日期命名的地名,數字一律拼音,如三里河路:Sānlǐhé Lù,二七劇場路:Èrqī Jùchǎng Lù。
⑦移行。地名書寫需要移行時,應在音節分界處移行,前行末尾加短橫線。例如:八道灣:Bādào-Wān。
(二)分連寫規則
地名大都以片語成,為了增強地名的可讀性和辨義性,對地名進行分詞連寫是很有必要的。
①地名中的專名和通名分寫。例如:河南/省Hénán Shěng,太行/山Tàihàng Shān,黃/河Huáng Hé。
②自然村鎮名稱不區分專名和通名,一律連寫,例如;周口店Zhōukǒudiàn,李莊lǐzhuāng。
③地名中的附加形容詞一般視作專名或通名的構成部分,修飾專名的與專名連寫,修飾通名的與通名連寫。例如:
西遼/河Xīliáo,潮白/新河Cháobái Xīnhé,光明/中街Guāngmíng ZhōngJiē,西長安/街Xīcháng’ān Jiē。
④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片語成的專名或通名按詞分寫。例如:
鄭州市/花園口/知青/農場
Zhèngzhōushì Huāyuánkǒu Zhīqīng Nóngchǎng
龍巖縣/蘇維埃/政府/舊址
Lóngyánxiàn Sūwéiāi Zhèngfǔ Jiùzhǐ
南京/長江/大橋
Nánjīng Chángjiāng Dàqiáo
天寧市/西里/一巷
Tiānníngshì Xīlǐ Yīxiàng
永定門/西濱河/路
Yǒngdìngmén Xībīnhé Lù
⑤以人名命名的地名,姓與名連寫。例如:林祥謙/烈士/陵園
Línxiángqiān Lièshì Língyuán
王光明/路
Wángguāngmíng Lù
歐陽海/水庫
ōuyánghǎi Shuǐkù
⑥以成語命名的地名或難於分寫的地名連寫,如:三潭印月、柳浪聞鶯、曲徑通幽
⑦交通線名按下例形式拼寫
京——漢/鐵路
Jīng——Hàn Tiělù
福——馬/公路
Fù——Mǎ Gōnglù
(三)同音地名和異讀音處理
1.同音地名
漢語地名中同音者很多,雖然漢字可以區分,但使用拼音時就很難區分了。我國縣級行政區域以上的地名中有二百多個同音地名,其中大部分還是同音同韻的。在同一省內的如河北的冀縣和薊縣(Jīxiàn)、湖北的英山和應山(Yīngshān)。不同省內的如甘肅的安西和福建的安溪(
nXī,雲南的富寧和江蘇的阜寧 (Fùníng);河北的蠡縣、甘肅的禮縣和四川的理縣、湖南的澧縣(LǐXiàn)。同音不同韻的如江西的安源(nyuán)和安遠 (nyuǎn);四川巴縣(Bā Xiàn)和河北的霸縣(Bà Xiàn);山東的昌樂(Chāng lè)和福建的長樂(Chǎng lè)。在省級地名中,山西(ShānXī)和陝西(ShǎnXī)也是同音不同韻。
同音地名在拼音地圖上或表示有經緯度的地名錄中因地理位置不同,讀者一般不會產生混淆。但在其它書刊、檔案中使用同音地名時,即不易分清,尤其是拼音地名在不標註聲調時就會出現更多的混亂現象。如何區別同音地名呢?常用的辦法是:
①省級政區名稱同音者如不表示聲調,可用字母加以區別(因繫個別現象)如山西拼作Shān xī,陝西拼作Shǎn xī。②在同一省、區內縣級地名同音者,可採用括注方位的辦法採用東(Dong)南(Nan)西(Xi)北(Bei)中(zhong)的第一個字母。非縣級同音地名如在不同縣內可冠以縣名。如在同一縣內可在括注方位詞的前面加縣的拼音。如:張家莊有二個,可拼作 ZhāngJiāzhuāng (XiànN),Zhāngjiāzhuāng (XiànN)。③在不同省區內的同音地名可在地名後面加註省區地名的縮寫,如山西的吉縣:Jī XianSX;河南的汲縣:Ji Xian HEN。④行政區劃不同級的市與縣同音地名,可寫全稱以示區別,如江蘇省南京市:Nánjīngshì,福建省南靖縣:NánjīngXiàn。
2.地名的異讀
漢語的語音是在不斷髮展變化的,現代普通話的語音和古代漢語有很大差異,在語音發展的過程中,常用口語中的古音很快被今音所代替,而地名中則往往因強調區別性注重原來的發音而被保留了下來,形成現代漢字的特殊讀音。這種讀音對現代漢語的一般讀音而言稱為異讀音。如河南的泌陽讀Bìyáng,不讀 Mìyáng;廣西的百色讀Bósè,不讀Bǎisè;陝西的櫟陽讀Yuèyáng' 不讀Lìyáng;山西的繁峙讀Fánshì不讀Fánzhì;四川的犍為讀 Qiánwéi,不讀Jiānwéi;福建的廈門讀Xiàmén,不讀Shàmén。又如河南的漯河讀Luòhé,而山東的漯水則讀Tàshuǐ;江蘇的滸墅關、江西的滸灣的“滸”讀xǔ,而河南的滸灣的“滸”則讀Hǔ。上述地名中的這些特殊讀音都是經過普通話審音委員會審定的地名普查中如發現還有類似的特殊讀音還可上報審定。
(四)地理通名的劃分
通名的確定和分連寫有著密切關係,因為專名和通名在拼寫時是要分寫的。但是地名中不少地理通名帶有地方特性,並非全國通用。如湖泊類中的“泡子”多出現在內蒙,“澱”、“窪”多見於河北,長江流域有些小湖、小溪均稱“塘”。在山脈類別中,除山外,還有嶺、峰、頂、崗、梁、崮、臺、巖、尖等等,各地都有不同的稱說,總之通名是很複雜的。如何確定通名,是地名拼寫的重要問題,然而目前尚無統一規定,考慮到通名在全國使用的情況及其分佈的特點及範圍,在編輯《中國簡明地名錄》時,進行了粗略的劃分,作為分連寫的依據。
1.行政區域名稱
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行政區、自治州、盟、市、縣、旗、自治縣、縣級鎮、特區、工農區。
2.各專業部門使用的名稱
農場、林場、牧場、漁場、汽車站、港口、道班、渡口、碼頭。
3.自然地理實體名稱
河、江、運河、水、川、溪、澗、港、渠、湖、泊、池、鹽池、海、(海子)、(泡子)、潭、澱、窪、水庫、蓄洪區、分洪區、井、泉、瀑布、峽、口、堰、海、洋、灣、海峽、水道。
島、群島、列島、半島、嶼、山、巖、沙、洲、灘、礁、角。
山、嶺、峰、頂(頂子)、尖、崗、梁、巖、臺、崮、關、隘、口 (山口)。
平原、盆地、高原、丘陵、沙漠、草原、冰川。
4.名勝古蹟和人工建築
堤、壩、橋、寺、廟、塔、陵、風景區、紀念碑。
三、少數民族地名拼寫
(一)拼寫總則
在我國地名中,少數民族語地名多分佈在邊疆各地、區,並佔有一定的數量。少數民族語地名的書寫有的是按本民族的語言文字書寫,有的因只有語言沒有文字,習慣於用漢字或它民族文字書寫。蒙古語、藏語、維吾爾語地名由於分佈比較集中,而且大都有本民族文字的慣用書寫形式,在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時蒙、維、藏語地名採用了用漢語拼音字母直接從民族語言文字拼音的辦法,叫做“音譯轉寫法”。其它民族語地名採用漢字譯名的漢字注音法,這種方法即是首先確定規範化的漢字譯名,然後用漢語拼音給漢字以注音,它同漢語地名的羅馬字母拼寫方法雷同。
① 音譯轉寫法限用《漢語拼音方案》中的26個字母、兩個附加符號的字母和一個隔音符號。在拼寫時音節結構可以不受漢語普通話音節形式的限制,隔音符號可以在各種容易混淆的場合下應用。
② 表示少數民族語地名,漢語沒有子音時仿照漢語zh,ch,sh 的例子,用兩個字母組成一個表音單位,例如:gh、kh、lh等。
③表示少數民族語地名漢語中沒有母音時,仿照漢語ê、ü的例子把兩個分音符號^或
)加在任何一個母音字母上面,例如ā、ö 、û 、ô等。
④音譯轉寫時專名和通名一般按民族語音譯,如通名的漢字譯名是意譯的,其通名可按漢字進行注音。
⑤音譯轉寫法適用於地名調查記錄少數民族語地名,並作為漢字音譯少數民族語地名定音和選字的主要依據。同時又作為少數民族語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標準。
(二)維吾爾、蒙古、藏語音譯轉寫法
①維吾爾語地名的羅馬字母音譯轉寫是以《維吾爾語新文字方案》拼寫的地名為依據,新維文中與《漢語拼音方案》中相同的字母一律照寫,不同的字母如
、h、k、ə、用g、h、k、a、 o代替,
在音節之首時用y。在音節之尾時用j代替。在地名調查記音時,用加符號母
代替。
②蒙古語地名的音譯轉寫法以書面語和口語通用語音相結合的習慣讀法為依據,如可可西里山音譯轉寫為Hohxil shan,而不按青海蒙古方音轉寫。蒙古語母音的長短音譯轉寫時不進行區分,一律按短母音表示。只有在地名調查進行記音時才以雙字母表示其長母音。如山一般音譯轉寫為uI,調查記音時可寫uuI,凡轉寫法中有無符和加符字母並列的,音譯轉寫時採用無符字母,記音時採用加符字母;拼寫時按詞分段,每段的第一個字母大寫。
③藏語地名的音譯轉寫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藏語廣播的語音(拉薩語音)為依據,凡漢語拼音字母與藏文字母拉薩語音相同或相近的,即直接用漢語拼音字母拼寫,讀音不同的,以雙字母表示,如[ŋ]用ng、[
]用ny、[C]用gy、[C’]用ky、[
]用 lh表示;母音[
]用ag、[
]用ai、[θ]用oi表示。加符字母 ö在地名調查音時使用。
文章來源:《王際桐地名論稿》第三編
選稿:江西地名研究小組
編輯:檀金玲
校對:洪珊
審訂:何涵
責編:汪晨雲
(由於版面有限,文章註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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