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邦海關緝私分局依法對廣西靖西市新靖鎮某精品生活館店鋪進行了檢查,現場查獲日本、韓國等國品牌的全外文包裝的奶粉、化妝品、護膚品、日用雜貨等商品300餘件,現貨貨值約10萬元。
經查,該批商品系嫌疑人蔣某利用本人及他人名義透過海外代購、跨境電商平臺購買的境外商品,由國外發貨到靖西市,再進行二次銷售牟利。
跨境電商是跨境電子商務的簡稱。2016年以來,在國家出臺的一系列優惠政策下,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蓬勃發展。
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單次交易限額為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額為人民幣26000元,在限額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商零售商品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按應納稅額的70%徵收。走私分子為牟取非法利益,將在境外購買的普通貨物偽報成稅率更低的跨境電商零售商品進境銷售,達到其偷逃應繳稅款的目的。此類行為嚴重擾亂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秩序,不利於跨境電子商務的良性發展。
緝私民警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個人違反海關管理法律、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個人在限額內透過跨境電商零售平臺購買的商品只可用於自用,凡是用於銷售及牟利的行為均屬於走私違法行為。
來源: 南寧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