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7年,即刺秦王未遂事件那年,一位名叫“喜”的秦南郡地方官吏整三十六歲。他已經失去了父親,這一年七月甲寅日母親也去世了。同年,發生在秦咸陽宮的荊軻刺秦王行刺事件具體在哪月、哪日雖然史無記載,但是這年四月二日,秦南郡郡守向所屬各縣發出了一篇治安文告卻有據可查。這份叫做《語書》的文告寫在十四支竹簡文書上,作為隨葬品發現於喜的墓葬中。秦佔領了南方楚國領域之後,雖然在那裡設定了郡,但並未能對那裡實行完全的統治。《語書》的釋出如果是在荊軻事件之後的話,在那種就連秦王自身性命都受到威脅的緊張的國際關係下,為了防止被佔領地的叛亂,《語書》可以說這是一份旨在強化秦統治力量的文告。
當時,作為地方官吏的喜對於比自己小三歲的三十三歲的秦王,究竟有怎樣的認識呢?很可惜我們沒有發現能夠反映他個人心情方面的文書。不過,喜死的時候,他的墓中陪葬有墓主人作為地方官吏相關的法律文書竹簡。同時還陪葬了一部長達五十枚竹簡的《編年記》,由此我們得以窺見當時緊張的政治形勢。
《編年記》是一種記載墓主人身世的履歷書,魏晉時期以後叫做墓誌,將死者的經歷刻在石頭上埋葬於墓中。秦代尚無那樣的做法,而是像今天我們寫履歷書那樣,把個人經歷按照年號記載竹簡上。《編年記》的年號是喜所屬秦國的年號,是結合秦國大事所做的記錄。其中記載說:“四十五年,攻大野王。十二月甲午雞鳴時,喜產。”所謂“四十五年”是指秦始皇曾祖父昭王四十五年,即公元前262年。秦王政在此後三年的昭王四十八年(前259),出生於趙國的首都邯鄲。喜的出生時刻,在《編年記》中是在記錄了秦國攻戰大(太)行、野王兩地之後的十二月甲午,雞鳴之時,即凌晨兩點。關於秦王政的出生時間,史書上記載曰:“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一名官吏卻也留下了出生的具體時刻。以不久後成為中國史上第一位皇帝的人物與一名地方官吏做這樣的對比,也是一件趣事。
喜並不是中央派往地方相當於郡縣長官或次官等級的長吏,而是出生於地方、在當地被錄用的地方官吏。他的職稱或叫做“史”,或稱為“掾史”。十七歲時他作為成年男子登記了戶籍,十九歲那年當上了縣史。做這一工作必須能夠閱讀、書寫文字。喜還當過縣令史,二十八歲當上了鄢縣的獄吏。獄吏的職務僅僅能夠讀寫文字是不夠的,還必須能夠處理犯罪案件,通曉法律和案例,還必須具有撰述報告書、判決書的能力。
喜在二十九歲那年,即公元前234年曾經從軍打仗。從這位地方官吏的生活不難體察到當時戰爭的緊迫形勢。前232年他參加了平陽之戰。統一戰爭結束之後,秦始皇巡行各地時,喜終於有機會見到了秦始皇。本書後面還要提到項羽見到秦始皇的情景,就喜而言,竹簡在記述前219年事時寫道“今,過安陸”。就是說,作為地方官吏必須保障秦始皇一行在出巡中的安全和道路通暢。所以在迎接皇帝一行時,他自己記述說“現在,皇帝從我眼前透過”。當時四十四歲的喜也許已經不再是地方官吏了。作為生活於秦王時代的喜,我們可以從他見到秦始皇的記述中見到感激的味道。畢竟與項羽所言“我將取而代之”的語氣有所不同。喜言及統一後的秦朝雖然僅有一句話、並沒有流露出感情色彩,但在“今,過安陸”這僅僅四個字的原文中,還是傳遞出一種為秦朝供職的欣慰。
與出土史料的淡淡表述有所不同,《史記·秦始皇本紀》對第二次出巡的記載可謂豐富多彩。《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本紀》與《秦始皇本紀》是分立的,意在將秦王政以及秦始皇的時期與他之前的秦國相互區分。喜的《編年記》卻不是這種結構,而是從秦昭王元年(前306)開始記述到昭王五十六年,而後是孝文王的一年、莊襄王的三年,之後是“今元年(即今上元年)”直至三十年。年表中記述了九十年之間近一個世紀的大事。其中超過半個世紀的五十六年的昭王時期是最值得注意的。秦王政和喜出生的時代,正是秦為成為秦帝國而努力奮鬥的時期。
(來源|《始皇帝的遺產》 作者|鶴間和幸 天地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