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日訊(記者 馬常豔)8月29日,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在中國城市百人論壇2021夏季論壇上表示,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是中央提出的重大任務,完成這個任務需要制定明確的目標、路徑和舉措。他建議,實施“青新市民”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
中國城市百人論壇2021夏季論壇的主題為“大城市住房問題的解決”。對於這個問題,倪鵬飛認為,在供給端,應構建“多中有主”的保障性住房供給體系。在供給主體上,要以家庭供給為主;在供給渠道上,要以利用存量為主,充分挖掘存量住房潛力,實施住房過濾和階梯消費,尤其租賃住房應以改造和購買為主;在供給空間上,要實現三個結合:與都市圈建設相結合,與中心城區舊房改造和老城更新相結合,與產業發展空間相結合。
在政策端,倪鵬飛建議,建立監管與支援充分到位的保障政策體系。在交易方面,建立線上交易監管平臺;在價格方面,實行政府指導定價制度;在土地方面,構建保障房用地制度體系;在金融方面,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體系;在公共服務方面,建立掛鉤就業分享制度。
“應建立靈活就業人員的公積金存用取制度,激勵‘青新市民’繳存住房公積金。透過公積金機構的購買債券、低息貸款以及融資擔保等為企業和單位的保障性住房開發運營提供資金支援。”倪鵬飛說。
目前的政策能保證既調動積極性又防止套利嗎?倪鵬飛認為,還要建立激勵和約束參與各方的保障機制體系。第一,建立城市政府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實施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制和失職一票否決制。第二,建立轄區政府間的利益平衡機制。充分考慮相關各單位、各部門、各區鎮的投入和損失的合理分攤與補償。第三,構建機構參與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保障利潤,禁止套利。第四,建立家庭參與的激勵與約束機制。開徵房地產稅,家庭向保障物件出租住房也予以所得稅減免,對保障房的使用實施嚴格的監督和制度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