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關於美國內戰的又一篇系列文章,全文約4000字左右。
1861年,在美國內戰這頭“公牛”的衝擊下,美國一度大廈將傾;美國南北戰爭第一場大戰就要爆發了,這條這時很平靜的小溪有著一個很響亮的名字:奔牛或者叫公牛狂奔(Bull Run)。
弗吉尼亞州的北部地區,每到夏天都是炎熱少雨,在這種天氣裡旅行,特別是走在150多年前崎嶇不平、狹窄而塵土飛揚的公路上,實在是一種折磨。但是在1861年的7月中旬,將近10萬人絡繹不絕地來到離華盛頓特區三十英里的孟納薩斯,聚集在一條不是很寬的河邊,本來已經很炎熱的天氣由於人多變成了徹頭徹尾的酷暑。
在北美大陸,特別是自“五月花號”所運載的第一批白種人的、歐洲移民&殖民者到來後,從來沒有這麼多人聚集在這麼一個狹窄的地區,注視一條因為少雨而幾乎乾枯的小溪;小溪的兩邊分別駐紮了兩支在迄今為止的美國曆史上稱得上是大軍的軍隊,軍隊的總人數超過了6萬人。在這條小溪不遠處的高地上,是攜家帶口一身野餐裝束的漫山遍野的平民百姓。無論是河邊還是山上,都亂糟糟的毫無一點秩序,如同一場組織得很不好的大規模群眾集會。
南北戰爭這頭公牛,就要從這裡開始狂奔。美國內戰的公牛並不是驟然狂奔的,從“牛欄”被開啟到狂奔,起碼已經是經歷了10年。從1850年到1860年的這10年中,有很多的機會可以避免戰爭的爆發,但是戰爭卻又不可避免地到來了,當後世的美國人從中檢討經驗教訓時,所看的並不僅僅是這當時美國南北方矛盾重重的10年,甚至看得更遠,因為這場戰爭的隱患早在美國建國之始就埋下了。
1776年美國宣佈建國,從表面上看,是當時的北美13州地脫離了其原屬君主國的英國而獨立,且是西方認為的、歷史上的第一次“自由戰勝專制的勝利”;但在實際上,成立之初的美利堅合眾國就像是一個強扭的瓜~當時美國與其說是一個國家,倒不如說是一個鬆散的聯邦。
美國獨立戰爭以前,當時的北美13州地除了彼此之間地理位置的接近以外,其實並沒有什麼共同之處;不僅是彼此之間不僅沒有什麼合作,相反在很多領域內更多的是相互敵視;只是在其所謂的“自由和民主”的權利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他們必須一起攜起手來起義;草創時期的美國危機重重,必須團結一致,直到1812年英美的戰爭、或者是這場被稱為“第二次獨立戰爭”完全結束後,美國作為一個新興的國家,才算是在“同一個國家”的概念上站住了腳;這種激情消退後,之前舊有的問題、特別是地域上的隔閡開始一一顯露了出來,最終走向了內戰。
經過將近半個世紀的融合,原來最初的北美13個州,加上新加入的各州,分成了南方和北方從生活到生產完全不同的兩個世界;南方以農業為主,特別是生產的棉花,是歐洲紡織業的主要產地;北方則效仿的是歐洲工業革命後的道路,在技術方面日新月異;當時的美國南北雙方,越來越像一對因為感情失和的夫妻,在這些吵吵鬧鬧的過程中走向了離婚。
當時在美國南北雙方的種種矛盾中,其中奴隸制度是焦點中的焦點;在這表面的道德觀之下,其深層原因則是雙方對權力的角力,這直接關係到誰能真正控制住聯邦乃至整個國家的問題。美國建國之初,憲法規定是按人口比例選議員,作為選民的代表組成國會;若是按“人頭”算,那時候的南方人口多於北方,因此如果按絕對人口的話,聯邦的權力會被南方徹底控制住的。因此,北方提出了異議:既然黑奴沒有選舉權,即不是真正的美國公民,那就不應該被計算在這之內;但如果去除當時美國的黑人人口,美國南方在人口數量上就會成為永久的弱勢;雙方在第一階段的協商和妥協後的結果,是以一名黑奴按3/5人計算,並寫進了當時的美國憲法。
美國建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南方一直主導著美國的政治,因此很輕易地壓制反對奴隸制的聲音;但在幾十年過去後,美國的人口分佈發生了很大變化,南北雙方自然增長的人數相同,加上黑奴只算3/5,因此這方面比例上的差距就越來越小;加之外來的移民(主要是歐洲的白種人)的到來又為此增加了變數~自1846年到1855年間,有300萬多人來到美國,其中90%定居在了所謂的“自由州”;到了1850年,南方已經完全失去了在眾議院裡的多數地位,只能靠在參議院裡的平衡來否決眾議院的決議;因為按美國憲法,每個州無論面積大小以及人口多少,在參議院都只有兩個席位,以確保各州在聯邦中都有相同音量的聲音;在這種情況下,新加入各州的傾向就成為當時美國高層政治中角逐的關鍵,因為每一個新州同樣有兩個參議院的議員席位。
當時美國南方的農業生產是依賴奴隸制的存在,而美國北方的工業發展更需要所謂“自由”的勞力,雙方之間根本沒有再能妥協的餘地;1850年前,聯邦的折衷辦法是配對~即一個畜奴州和一個自由州配對,同時進入聯邦,以維持參議院的權力平衡,但在美墨戰爭後,徹底打破了這個遊戲規則。
1846年,在對墨西哥戰爭的勝利後,美國不僅徹底拿到了德克薩斯州,而且還得到了加利福尼亞州、內布拉斯加州、猶他州、亞利桑那州和新墨西哥州這幾個州的大部,以及如今的科羅拉多州和懷俄明州的一部分,開始成為了一個真正橫跨大西洋~太平洋的國土面積&地緣政治上的大國;這其中,例如加州~加利福尼亞州的淘金熱使國會不得不加快了加州加入聯邦的步驟;加利福尼亞作為自由州加入聯邦,但其當選美國參眾兩院的議員卻基本上都傾向南方;猶他州和新墨西哥由於人口太少,尚不能組成州,而華盛頓特區則成為了自由地;這就如同一枚硬幣的AB兩面,特別是當時間來到了1850年,對當時的美國北方來說前途是光明的;但對於當時的美國南方來說,則是離心離德的開始。
從1850年到1860的10年間,一共有大概幾個彼此獨立、而且有著互相關聯的事件讓美國一步步走向了內戰的方向;第一件就是之前寫過的“渡口的故事”裡面提到的堪薩斯州的騷亂;堪薩斯州和內布拉斯州加進入美國聯邦時,因為這兩州都位於北緯36℃線以北,根據當年的協議,應該屬於北方、也就是自由州;但如此一來就會造成美國南北雙方在權力上徹底失去了之前微妙的平衡。
第二件是當時美國政治結構的改變~美國政治本來是由主張地方權力的民主黨和主張聯邦權力的輝格黨之間的平衡維繫著,發生在堪薩斯州的騷亂使這個平衡被徹底打破了:北方的民主黨人因為北方選民厭倦了其親南方傾向而漸漸在北方失勢,Dr.輝格黨則是因為失去了南方的支援而漸漸消失;到了1856年,共和黨誕生了,其代言人是前輝格黨國會議員、也是來自伊利諾伊州的亞伯拉罕·林肯。和之前的大多數北方人一樣,林肯本人首先是個種族主義的堅定擁護者,他只不過是認為南方的“奴隸制”是國家所有問題的根源,因此必須廢除。共和黨和共和黨出身的林肯並不想改變現狀,他們的目的是要讓新加入美國聯邦的各州成為所謂的“自由州”。
1856年的總統選舉,共和黨推出的候選人是曾因探索當時美國西部而聞名的約翰·弗裡蒙特,民主黨提名的則出生在北方的“南方人”、來自於賓夕法尼亞州的詹姆斯·布坎南為候選人;布坎南之所以能“出線”,是因為他一直出任駐外大使,之前沒有牽扯到美國國內的政治糾紛中去,算是個局外人;提出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提案的道格拉斯因為觀點太保守而被遺棄;在美國早期的政治&歷史上曾經有過舉足輕重影響力的、但在當時已經走到了窮途末路的輝格黨,其殘餘勢力提名了前總統米蘭德·菲爾莫爾為候選人。最終布坎南當選為了總統,但共和黨議員卻在國會兩院中佔了多數。
面對日益強大的共和黨,當時美國南方的上層人物意識到,如果奴隸制不能進入新加入美國聯邦的各州的話,最終只有死路一條;他們提出的一個辦法是用武力征服古巴和中美州地區,把那裡變成屬於美國的、新的畜奴州,以維持聯邦中的平衡;美國北方則意識到,如果不徹底廢除奴隸交易的話,就無法阻止奴隸制的蔓延,於是南北雙方的矛盾越發不可調和。
第三件事則是德雷德·斯考特裁決:斯考特是一名軍醫的奴隸,隨主人先後來到自由州伊利諾伊和威斯康辛,在1830年他原本的“主人”去世後,因為他居住在自由州,斯考特認為自己已經應該成為了“自由人”;這個案子經過了漫長的審理,於1856年到了最高法院,當時美國的最高法院以7:2的投票比例駁回了斯考特的請求,認定他還是奴隸身份;這個判決結果是在理論上將美國各州向奴隸制開放,迫使“溫和”的北方人在態度上走向了激進。
都說法律應該是公正的,特別是在美國這樣一個從建國伊始就把“人人生而平等”寫進了憲法裡的國家,但在當時美國的最高法院裡、特別在任的大法官中,傾向於美國南方的佔了多數;這個判決結果,其實對他們來說也是一件左右為難的事~如果傾向於斯考特,那麼逃到北方的奴隸就很難追回,當時最高法院希望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沒想到卻促成了另外一種形式~這個判決把多數北方人推向了共和黨,使其驟然強大起來;當時美國的聯邦執法人員在抓捕逃到北方的奴隸時也經常遇見武裝抗拒:除了之前寫到的關於約翰·布朗在哈伯斯渡口的行動,另外一件事就是共和黨出身的林肯當選了美國總統。
當林肯當選總統後、準備進駐白宮時,他面臨的是一幅美國“大廈將傾”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