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對公寓專案很排斥,不看好。原因無非是以下幾個。第一,絕大多數公寓沒有廚房,不通氣,不適合長期居住。二來,公寓物業費比較高,居住成本比較高。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公寓沒有繫結戶口,孩子上學等附加的權利。第四,公寓產權的土地使用是四十年,綜上原因導致公寓出售比較困難。
縱然有這麼多不利因素,但是成都市面上還是有不少公寓專案不斷的開發,為什麼呢?這段時間看過很多公寓專案有城中心的也有偏遠一點地方的公寓專案以後再加上聽取了不少人的看法以後有一些新的思考。
第一,除開商鋪,寫字樓產品本身屬於生產資料,投資屬性偏重一些,一般的房產終極目的還是居住。
第二,附加在房產身上的戶口,學籍等因素是很重要,但是對於沒有孩子需要上學的中老年人,學籍,戶口有意義嗎?對於一個小單身青年,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生孩子?什麼時候孩子上學?一切都是未知數。短的三五年,長的十來年。這麼長的時間以後再購買純住宅也不是不可以。
第三,我覺得這個產權四十年和七十年沒啥意義,因為不管土地是多少年,房子產權是永久的,幾十年以後土地使用許可權到了。難不成把房子給我推掉?總不可能吧。這個土地使用許可權一方面是我國的憲法規定土地不是私有的,另外只是法律層面留的一個口子未來遇到房產和政府市政專案衝突的時候有法律基礎,換個角度看現在的房子都是幾十層的,一般不可能拆除,我還希望他拆除,拆除以後還能有拆遷款,相當於是把房子賣給政府。
綜合起來看,我覺得有幾類人可以考慮公寓。
第一類就是,投資客。比如成都二環路內東大街上有一個通水電,不通氣的公寓。這個區域政府規劃為金融服務辦公聚集區,年輕人多,出租不愁。整層整層購買以後做辦公和開酒店都很合適。
第二類,沒有多少積蓄,沒有購房資格的單身年輕小姑娘。比如,成都東邊有一個水電氣三通的類住宅公寓。二三十萬購買一個五六十平的小房子,花錢不多,首付都可以兩年分期,一年存個四五萬塊錢就夠了。關鍵是這是自己的婚前財產。說不好聽一點,談戀愛的時候自己有房子也要硬氣一點,就算是婚姻不順心,大不了分了就是,老子有房子不求誰,分了以後不至於無處可去,淨身出戶。比起結婚的時候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去鬥智鬥勇整的大家都不開心要好得多。這一點不只是對小女孩適用,對於小男生來說同樣實用。結了婚以後需要考慮孩子上學等純住宅大家一起努力,平分財產,少了多少麻煩。
第三類,就是需要從農村投靠城裡孩子的父母。在城裡足夠一家人居住的套三套四的房子沒有兩三百萬根本拿不下來。況且父母和孩子本就是兩代人。俗話說“遠香近臭”,天天住在一起,鍋碗瓢盆,磕磕碰碰沒有矛盾都會鬧出矛盾。不如父母自己用自己的積蓄或者孩子出錢買一套水電氣三通的類住宅。花錢不多,哪怕遠一點也沒關係,居住體驗是一樣的,大家分開住,隔段時間見一面,既方便照顧父母,又相互不打擾,見了面父母還是最親的父母,寶寶還是自己的寶寶。豈不兩全?
第四類,就是城裡已經有房的老年人。比如買一套距離城裡稍微遠一點的水電氣三通的小面積類住宅。一來房子是新的住著也舒心。二來人老了房子小一點更有安全感,三來距離城裡不遠生瘡害病什麼的可以利用城裡的醫院,自己又可以遠離鬧市區,生活更加安靜。四來,也是最重要的。城裡的房子可以用來出租收取租金作為養老的費用。還可以買了換成錢讓生活更滋潤一點。不然,住在幾百萬的資產上面換不成自己養老的錢,生活過得緊巴巴的,百年之後便宜了子女。子女要是孝順還心裡好受一些,子女不孝順還不如自己享受。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有一些不符合世俗人情,大家可以各抒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