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浙江省被國家認定為國家富裕示範省。她能夠為國家全民富裕發展提供什麼借鑑?
“浙江模式”具有根植性、內生性、群眾性的創業文化與企業家精神。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只是“浙江模式”的表達方式,內在的創業精神和由此產生的行為方式才是“浙江模式”的本質。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經濟之所以能夠健康、持續、快速發展,其主要動力源泉就是人們的自主創業,是個人的首創精神、自主競爭和自由交易得到充分發展的結果。
“浙江模式”具有 “民營、民有、民享”的經濟體系。1978年至2006年,浙江GDP增量的70%和工業增加值增量的75%都是由民營經濟創造的。在民營經濟最發達的溫州、台州、義烏等地區,近幾年城市建設資金的80%以上都來自於民間。活躍而充裕的民間資本,已滲透到浙江的各行各業,並逐步形成了民眾投資、民間營運、全民分享的自我迴圈發展體系,給浙江的經濟繁榮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
民間資本主導的自主型、創業型、市場導向型發展。浙江經濟的發展不是主要依賴於政府大規模投資、國家地區優惠政策,或得到政府大量補貼的外國直接投資。全國首家個體私營企業、首家股份合作制企業、首家實行利率改革的信用社、首家股份合作制城市信用社、首部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地方性法規等等,都在浙江。眾多的“全國第一”清楚地表明產權制度創新對浙江經濟的發展貢獻了巨大能量。
服務型政府和公正、透明、可預期的體制框架。“浙江模式”是政府與市場在地方政府層面有機結合的成功範例。在浙江,企業、市場、政府和民間組織的作用領域往往相對獨立,互不依賴。一旦企業對其所處的社會環境不負責任,政府和其他力量就比較容易對其施加壓力,糾正其行為。可以說,這樣一個能夠支援經濟自由發展的體制環境,是“浙江模式”獲得成功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