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70年,確立於1990年,為什麼是70年這個時間?當時是1980年代初,香港富商向中央政府建議土地有償出讓,成為後來土地財政的先聲,而70年的設定與他的香港經驗不無關係。因此,把年限設定為70年是參考了香港的發展經驗,並與中央政府共同協商而來。
一、土地使用年限其他國家都是怎麼規定的
新加坡土地使用權,99——999年
香港土地使用權,50-999年
英聯邦國家,土地使用權,99——999年
泰國,土地使用權,90年,到期國家無償收回土地
美國,永久產權
日本,永久產權
那麼70年後我國的住宅該如何處理呢?總不能國家把房子收回去吧?還是要重新評估交一筆土地出讓費?那老百姓還能不能承擔呢?
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權這一事實,人人皆知,“70年之後怎麼辦”的問題也不時引起熱議,2016年發生的溫州600多宗20年土地使用權房屋到期,續期成了一個問題,溫州房產交易中心不知道如何處理續期問題,後請報國土部門後得以恢復交易,不受限制。 但是特別的是,此類住房發生交易時,正常辦理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並註明:“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覆函》;從由此可見,溫州土地到期事件並沒有給出續期的規定和安排。
此事也讓人意識到,續期不再是遙遠的問題了,現在就必須面對。眼下上海等大城市很多老舊小區也將發生土地到期事件,很多老小區建於1953年,意味著過2年時間將有大批土地使用權到期的事件。那麼政府又會如何處理呢?
按照政府相關檔案說法: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衝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那麼又問題來了,自動續期,需不需要繳費呢?交多少費用呢?
很顯然,國家目前還沒有把這件事說清楚,有些含糊,並沒有說免費續期,或許到時候看國家財政需要吧,財政無以為繼,那麼自動續期沒問題,但是免費可能性不大,或許大機率參考香港做法,到期後變相按年徵收費用,稱為差餉費、地租、物業費;國內或換個明目稱作房地產稅吧,至於計費標準,大機率還是參考香港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