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天皇是所謂“神武天皇以來的第一百二十二代天皇”,近代日本總攬內政外交大權的專制統治者。明治為年號,明治天皇本名叫做睦仁。睦仁生於1852年9月22日,其父孝明天皇,母親中山慶子。I860年9月睦仁被立為皇太子。這個人在明治維新裡的作用或許很明顯,但也是他把日本帶向了不歸路。
與大部分史書中塑造的勇武形象不同,睦仁從小生長在深宮大院中,嬌生慣養,受不得一絲驚擾。1865年7月的“禁門事件”發生時,長州藩士兵與幕府裡激拔皇宮門前,年已十二歲的睦仁受不了槍炮聲響的驚嚇,竟然當場昏厥。
封建官廷生活也養成他自貴自大,底無同情心的惡習,眼看年老公卿失足落水大聲呼救時無動於衷,反而覺得好玩,或拿著噴水槍噴射驚嚇女官,或用剪刀把走廊中擺設的萬年青枝葉剪光;或揮舞木刀與陪伴他的兒童打鬥,只能僦不能輸。
由於倒幕維新運動的歷史機緣,睦仁被西鄉隆盛等倒幕派維新官僚們需要,塑造成忠實代表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利益的理想君主。1866年12月,夥同幕府鎮壓倒幕派的孝明天皇,在政局瞬息萬變的關鍵時刻突然死去。1867年1月9日少年睦仁在西鄉隆盛、巖倉具視等安排操縱下繼位。
睦仁按照西鄉等人的意圖,下達由別人代寫的討幕密詔。12月遵從倒幕派主張,勒令德川慶喜辭官納地。1868年3月在維新功臣的導演下,率文武百官向天地神明宣誓,公佈《五條誓約》4月發表《政體書》7月將江戶改稱東京;8月在京都舉行即位儀式,改慶應四年(1868年)為明治元年,規定一朝只用一個年號。1869年3月遷都東京長住,6月各藩奉還版籍。
透過上述一系列活動,睦仁成為領有全國土地和人民的最高統治者,但實權卻掌握在維新官僚手中。當時明治天皇不過十六、七歲,既無執政能力,也無統治經驗。
在明治初年日本社會動亂,這位明治天皇也只能是作為傀儡天皇,在維新官僚們事先擬定的檔案上簽字蓋章,任其擺佈。1871年廢藩置縣後,西鄉隆盛、大久保利通等實權派為進一步鞏固自身地位,推行所謂宮中改革,刻意培訓天皇。
他們大量裁減舊公卿和女官,派遣西南雄藩的心腹武士及擅長劍道的舊幕臣新舊村八、山岡鐵太郎等對文弱的睦仁進行“剛健”的武士教育,訓練他掌握劍術、馬術、角鬥術,使之崇尚武功,好勇狠鬥。同時由儒學者元田永孚等任天皇侍講,由西村茂樹講解法國政治典章,由加藤弘之講解德國法學,學習歐美資產階級執政經世的方法,領會古今東西治亂興亡的機要。
1877—1878年,日本統治集團面臨危機。頗有聲望的維新前“三傑”西鄉隆盛兵敗身死,木戶孝允病亡,大久保利通被暗殺,繾之而起的伊藤博文、大隈重信互不合作,勾心鬥角。宮廷勢力不滿維新功臣的大權獨攬,下野的板垣退助、後藤象二郎則舉起建立“民選議院”的旗幟,與薩摩、長州藩閥爭權奪利。
在這種形勢下,天皇近侍勢力佐佐木高行等於1878年發起天皇親政運動,要求睦仁出馬“親裁萬機,完成維新大業”,天皇本人則認為“卿等所言極是”,暗示他們繼續造輿論。另一方面,伊藤博文等當權勢力受到自由民權運動和大隈奪權的內外夾擊,十分狼狽,也急切需要他“親裁聖斷”,並調和維新官僚的內部矛盾,收拾局面。於是年已二十六、七歲的睦仁由後臺轉入前臺。
天皇親政的第一個政治行動就是敵視、扼殺自由民權運動。在天皇的同意下。藩閥政府接連頒佈法令,干涉並限制政黨活動。1881年,天皇親自插手,下達敕令,命西園寺公望退出響應自由民權運動的《東洋自由新聞》社,指使元田永孚、佐佐木寫行等近臣警告副島種臣等自由派謹慎言論舉止,效忠帝室。同時,天皇還一路參拜伊勢神官,視察兵工廠,出席軍事演習和閱兵式,在全國煽動軍國主義氣氛。
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是近代天皇制完成、明治天皇取得總攬統治權的重要時期。在鎮壓自由民權運動的過程中,藩閥政府改變明治初年放任自流式的文明開化政策,有選擇地吸收國外文物制度,遂以德國為榜樣,從各方面強化天皇權力。
在經濟上,仿幕府將軍攫取全國主要財政的故伎,迅速擴大皇室財產。天皇還利用手中權力,在日本全國各地的神社中修建自己的神位,把頭繞神靈光圈的天皇形象樹立起來。睦仁也隨之由人而神,具有濃厚的宗教神秘色彩。
1889年公佈的《大日本帝國憲法》最終在國家根本大法上確立了明治天皇的絕對權威。1884年伊藤博文赴歐洲考察各國憲法回國後,選中普魯士憲法為藍本,秘密炮製日本帝國憲法。1887年草案擬就,次年提交樞密院、制憲會議審議。從1888年6月到1889年1月,明治天皇置臥榻於現場,日以繼夜地與伊藤等人逐條逐句地詳加討論。其熱衷之至,連四皇子猷仁的死訊也未使天皇動心。
1889年2月明治天皇選定11日即所謂神武天皇即位的日子,在禮拜諸神與列祖列宗後,以下賜方式公佈了《大日本帝國憲法》。該憲法規定,天皇“總攬統治權”,“神聖不可侵犯”。對內,明治天皇擁有立法,召集或解散議會、任免官吏、賜爵授位、統率陸海軍等大權;對外,天皇擁有宣戰、媾和、締約等大權。
憲法中規定設定的國家機構在天皇之下行使職權,議會協助天皇審議國政,內閣只對天皇負責,法院以天皇名義審判,樞密院供天皇諸詢。此外,還有憲法規定之外的各種特權機構、人員,如內大臣、元老、軍事參議院、參謀本部、海軍軍令部等作為天皇個人工具,與之直接發生聯絡,干預國家大事。
憲法還規定日本國民是天皇的“臣民”,其所有之權利,只有在履行臣民義務,不妨礙天皇行使大權的範圍內才被承認。“帝國憲法”的頒佈標誌著明治天皇成為擁有至高無上權力的專制君主。
明治天皇的後半生與軍國主義侵略緊密結合,是甲午中日戰爭、日俄戰爭的直接推動者。深受日本武士侵略思想薰染的睦仁,素以繼承神武以來所謂“兼六合”“掩八紘”——即征服亞洲乃至世界為己任。
明治天皇一年四季穿著舊式軍裝,騎高頭軍馬,銜“三八”槍子彈殼製作的菸嘴,在陸軍大學畢業典禮或軍事訓練中出頭露面。有時還親自參加實戰演習,召見士兵,到處鼓吹宣揚“閏威”、擴張“國運”,為日軍官兵參加侵略戰爭打氣。
1912年明治天皇竭盡心血為日本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創下一份“家業”後,患病死去。從睦仁一生來看,如果說他在親政前作為倒幕維新運動的旗幟,不自覺地起過某些歷史進步作用的話,那麼,自他執掌大權後,對內鎮壓資產階級自由民權運動和勞動人民的反抗鬥爭,對外則不斷髮動侵略戰爭,給亞洲人民和日本人民帶來無窮災難,應予批判、譴責。
參考資料:《世界近現代史》、《日本近世人物傳》、《攘夷戰爭與倒幕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