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雁
我家先後養過貓和狗,而鼠是不請自來的。也其實是因為有鼠作作索索,咬壞了衣物,才養了貓。
魯迅在他的散文《狗貓鼠》對貓是極其不齒的,疑心是貓咬死了他的隱鼠,自此對貓深惡痛疾,又說厭惡貓類捉著獵物,必是玩弄致死,本是同獅虎一組的貓科動物,可沒有半點貓科動物的血性,有的只是一副媚態。
確實如此,貓是唯食其主,若是誰家有好吃的又給它吃,它便認誰家是主人,而狗是不厭家貧的。
我家先前養過一隻大白貓,因為捕食能力強,無論飛鳥,還是地鼠,捕捉起來均不在話下,故而性子極烈,我行我素,絕不做一副奴顏媚骨之態。
後來大白生養小貓後,因容不得兒子小白佔其屬地,也見不得兒子小白一副無能之態,憤而離家出走,不復歸矣。想來大白離家家人頗有些傷感,因為大白懂得陪伴,我散步時它緊隨其後,我在辦公室工作,它也能循著氣息找尋你的蹤跡,我去舞蹈室跳舞了,它竟在門外等候著我,若叫它一聲咪咪,它就從似乎很遠的地方飛奔而回。
它聰明伶俐,會開關窗戶,它善解人意,知呼喚應答,它業務能力強,能捕捉鼠和鳥。我親眼見它銜著一隻麻雀喵嗚喵嗚地回到家來,還一直把麻雀玩弄致死方才食用。
唯一的缺點就是個性強,曾經抓傷七人。如同人一樣,能力強者個性也強。不肯與自己的兒子共居一室,為著爭強好勝的心,甘做一個孤獨的流浪者。
小白和大白相反,無能之極,蠢笨之至。對於鼠類,它倒是見過的,都是往昔大白捉與它教育它的,它自己是不屑於捉亦不屑於吃的。老鼠,那玩意兒能有香腸好吃?未必吧。香腸需是剝好皮的,要不它是不知怎麼吃的,油條需是咀嚼好的,肉需是精瘦的,雞蛋是不屑於吃的,桌子上的剩飯菜連看都不看一眼的。養尊處優,遊手好閒地長到成年,它唯一的優點就是從不抓人,你讓它爬樹它決不攆雞,你讓它蹲著它決不憤蹄。把它放在電子秤上時,它一臉懵懂地坐著,竟然有九斤多,竟像個滿月的嬰兒這般重。
小白其實也是很自我的,它不會因為媽媽厭惡它在主人家裡,就棄之而去,亦不會因為你擔心它夜不歸宿不讓它出去它就不出去,更不會因為你親切又綿長的呼喚而飛奔而回。總之,它在對主人的呼喚聲置之不理置若罔聞之後,再一次我我行我素地翻越院牆出外尋覓不知所蹤了。
因它是故意跳出院牆把自己弄丟,所以責任似乎不在於我們,我們也就沒什麼愧疚,我們對它已是仁至義盡了。
狗也是因著偶然的機緣來我家小住幾日,一條花色的哈巴狗,它在花間玩耍甚是可愛,它一見我就熱情地撲將上去,在我的腳上繞來繞去,讓我走不開,我若停下,它便咬我的鞋子,褲子,襪子,起初還覺得挺好玩可愛,似乎比貓與人親暱,時間久了就不勝其煩。它把放在地上的鞋子叼來叼去,把垃圾桶推倒在裡面找尋食物,我寫字的時候它竟撕咬我的衣服,還試圖趴到床邊爬到床上,太駭人了。
由於它胡亂吃咬,終於吃了什麼不該吃的東西卡在喉嚨裡了,它使勁地在地上剮蹭自己的脖子,還竟渾身抽搐起來,我又憐又氣,餵它一些牛奶,肉片,它犟得很。一晚上竟老實了,不再嬉鬧了。兒子非常擔心它,第二日晨起竟又活蹦亂跳了,恢復了往日的活潑歡鬧撕咬。一如既往令人不勝其煩。
我想起了兒時,有一種孩子無時無刻跟在大人身後,磨蹭鬧父母,被大人叫做跟腳狗。可見過分黏人終究不是好事,每個事物都有自己的獨立性,莫要失去自我,就不討人喜歡了。
貓走了,狗也走了,只剩下鼠作伴了,偶見一隻小鼠竄東竄西,我只有報之於高分貝尖叫,輔之於高頻率跺腳,餘之無奈何也。床下亦有鼠作作索索,我深惡痛疾。回想上學時,久不回家,拿起床上的衣服就穿,誤入袖子深處,竟有一隻老鼠,此種滋味,誰能解得開?萬千悚然,千萬憤然,終究無奈何也。只有將它排在此生最厭之最。此生最厭,老鼠,蒼蠅,蚊子。
但是, 任何一樣事物不會因為我們的喜愛而永久存在,亦不會因為我們的討厭而不存在,所以求同存異才是生存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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