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算術基本定理,大於1的自然數可以用素數乘積的形式表示。
自然數能不能用素數和的形式表示呢?
1742年6月7日,德國數學家哥德巴赫在給著名數學家尤拉的信中提出了與上面問題直接有關的兩個推測:
(A)每個不小於6的偶數都是兩個奇數之和,即所謂命題(1+1)。如8=3+5。
(B)每個不小於9的奇數都是三個奇素數之和。如23=5+7+11。
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
200多年來,特別是本世紀的幾十年中,經過國內外許多數學家的努力,為證實猜想已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迄今得到的最好結果是:
(1)1937年,蘇聯數學家維諾格拉朵夫證明了:每個充分大的奇數都是三個奇素數之和。
(2)1966年,我國數學家陳景潤證明了每一個充分大的偶數都可以表示為一個素數與一個不超過兩個素數的乘積和,即所謂命題(1+2)。
這就是說,猜想(B)基本上解決了;猜想(A)雖沒有解決,但已到了(1+2)的臺階。從(1+2)到(1+1)只有一步之遙,但卻十分艱難。
誰來攀登上(1+1)的高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