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社會,河北中部、南部喪葬儀式,帶有十分濃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一般分停靈、報廟、守靈、弔唁、燒紙、入殮、送門幡、辭靈、出殯、謝孝、圓墳、燒期、上墳等流程。
由於貧富之別,其繁簡也大不同。富足戶由於糊紙活、修墳墓等,有的停棺數十天、數月乃至一年多才出殯,但最多不過三年。一般戶或貧窮戶則三、五、七天就出殯了。個別的還有一兩天就理葬的。其陪葬品較好的戶如棺木等質地較高,貧窮戶則用破爛木頭做個棺材,赤貧戶則用草蓆卷屍而埋。俗語稱:“窮人埋人,富人埋錢”。此話是對舊時喪葬方面的真實寫照。
有人去世後,因特殊情況,如遇到官司等,則停柩於殯宮或郊外,柩外築以磚或坯,稱“丘房”,待適當時候再理葬。
舊社會河北中部、南部喪葬習俗如下,
(一)停靈
人至生命垂危時,要立即給其穿上壽衣,一般是穿七件或九件,但不論冬夏,均穿棉衣、棉袍。俗稱:“不能光著身走”。並讓其頭朝西,稱“上西天”。有的戶在病人病重時就糊了轎,這時點著,讓死者的魂坐轎走,稱“倒頭轎”。嚥氣後,即將死者抬到已準備好的北房屋堂屋北半個的箔子上,有的村是在患者病危時,就將其抬到箔子上等死,稱:“不能死在炕上”。頭朝西仰臥,但不能衝房上的檁條,要放在二、三檁的正中。面部蓋上草紙,手中放上手帕,兩腳用麻繩捆到一塊,這種繩稱作“拌腳繩”,說是防止“炸屍”跑了。
本縣有的村莊,死到外面的人不能從正門往家運屍,要在牆頭扒個豁口抬進去,放到箔子上。這算停靈,有的村莊稱“躺當”。
(二)報廟
將死者身體安放好後,即燒紙舉哀,女的在屍前哭,男的由人領著,哭著去土地廟,俗稱“報廟”。在哭死者的稱謂上,有些地區也不一樣。一部分村是死者生前,晚輩叫什麼,其死後就哭什麼;一部分村如舅舅、姑夫、姨夫、伯父、叔叔等,其死後哭老子。舅母、姑、嬸、伯母、嬸子等,其去世後則哭娘。這是燒頭趟紙。有的村俗是:即使事前已準備好孝帽,但孝子要光頭去“報廟”。別人能戴孝帽。在土地廟燒紙後,即哭著回來。哭到家,女的在靈前抗紙,男的在角的屋門外按長幼輩序分兩行跪下哭。有的村孝子和長者靠屋門,有的村孝子和長者靠外邊。前種風俗稱: “孝子要靠近死者”;後種風俗稱:“謝孝方便”。
報廟回來後(多數村俗報廟要連燒三趟紙),即商議安排搭靈棚人員,到親友家報喪人員(有的戶還寫有喪帖),僱吹鼓手人員,大富戶也有請僧道唸經超度亡靈者,買食品人員,和料理喪期各項事務的人員,俗稱“大了”。
首先要做的是:按死者男左女右,在衚衕口掛“門幡”,俗稱“紙骨朵”。是用白紙根據死者年齡裁的紙條。還在大門口用黑或白布挽成花掛起來。
本家人則在死者頭前放一小桌,上擺供品、香案、蠟燭(要晝夜燃著)等。隨即就安排縫製孝服、孝帽,拽孝帶和裱袖、裱鞋的白布,俗稱“拽白”、“拽孝”。
死者的已婚女兒要到婆家去報喪,否則婆家不準帶“白”進家,此舉俗稱“討孝去”。要哭著出村,哭著回村。在路上和到婆家村後不哭。
民俗是本族五服以內的晚輩都陪靈,即所謂“靈棚底下分遠近”。但分孝服,俗稱“散白”。又根據家庭經濟情況而異。有的戶分孝服,只分三服以內的男女;有的則“遍散白”,或稱“遍散孝”。即:凡陪靈者都有份,乃至同輩長者和大輩者也有。不過,同輩長者或大輩的“白”,一般不戴在頭上,有的壓在戴的帽子底下,有的插到脖子後襖領子裡卡住,有的放在兜裡露出點來。對應給親友的“白”,也要準備出來。但在“散白”時,有大小寬窄長短之分,裱鞋的白布,如父母俱已過世,就從腳尖裱到腳後跟。如有一人死去,則裱半截。有的村在“拽白”時,只安排一次,如沒通知的親友來弔孝,即便應給算“散白”,也不給了,稱“不拽二回孝”,以防家中再死人。
塔好靈棚,在棚下放上桌子,上邊擺放糊制的靈樓,靈樓內寫上死者的姓名和年齡,靈樓前擺上香案及供品。有的村將死者的姓名、終年寫到一塊板上,放在影壁牆前。
有的村在死者沒入殮(即放進棺材)前,孝子要披髮垢面。多數村習俗是孝子不剃頭刮臉,有的村要堅持一百天,還要戒酒、戒肉。女的則摘除簪、珥等裝飾品,不擦胭脂抹粉,不穿有紅色的衣服,著黑、白、灰色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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