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十年前,我們現在的村民小組叫做生產隊,是當時最基層的組織機構和經濟結算單位。一年下來,每個工分折算成多少錢都是由各生產隊決算的。
一個生產隊大約有幾十戶人家,一兩百人口,耕種的土地面積一般在兩百畝上下。生產隊的規模大小不等,大的生產隊可能是小生產隊佔地面積及人口的兩倍以上。
我們隊是個小生產隊,人口一百出頭一點點,大約有一百五十畝地,人均土地面積一畝多,屬於人均佔地較多的生產隊。
生產隊的時候,都是集體經濟,隊裡統一安排生產收穫的糧食也是統一存放,按照人口分配。最初的時候,隊裡的幾十戶人家,分散居住在相距較遠的幾個莊子上。這些歷史上自然形成的農莊,基本都是聚族而居,或者關係親密的居住在一起。
生產隊收穫上來的糧食,必須集中在一起脫粒、晾曬、儲存,這就需要一塊較大面積的平整場地。這個場地的地點是很有考究的,第一必須在生產隊較為居中的位置,第二不能離任何一個莊太近。居中是為了運輸的需要,儘量保證收穫的糧食運抵的距離最近。不能離莊子近,是為了防止作奸犯科。這樣一來,只能在百多畝地的中間位置,四面不靠,構築一塊平整的場地,周邊搭建倉庫、牛棚等房屋,還要挖一口池塘,以保證人畜飲水。這個不靠近村莊的場院,我們就俗稱其為“野場”。野場者,野外之場也。
生產隊最主要的任務就是生產,每天都要集中上工,在野場上做生產任務的具體安排。每天單工的時間按照季節大致一定,但有時候會因為生產任務或突發情況會有所調整。怎樣讓大家能夠按照要求準時集中過來呢?那時候沒喇叭,沒廣播,一般人家也沒有時鐘。集中的訊號就是看野場旗杆上的紅旗,扯旗了,趕緊去大場上集中,遲到一定時間是要扣工分的。所以旗子扯起來,全隊社員都是一路小跑過來。因為這個功能,後來,扯旗被引申為當典型當眾批評。
農忙的時候,收穫的稻子、麥子都集中到野場來,鋪滿場地,牛拉著碌碡在上面不斷碾壓,翻場後再碾壓,反覆多次,就完成了脫粒的任務。我們小的時候喜歡跟著老牛在場地跑,大一點了,就幫著翻場(把碾過的翻到下面,下面的翻上來)。農閒的之後,野場就空下來了,成了小夥伴的遊樂場。在那裡堆著的大草堆之間捉迷藏,甚至會爬上好幾米高的草堆,躲到草堆的頂上。晚上在場邊的草地裡捉螢火蟲,甚至下到水田裡鎖長魚(黃鱔),追著捉跳到場上的青蛙。冬天抽陀螺,滾玻璃球。好玩的實在太多,常常在野場流連而忘返,為此不知捱過爸媽多少責罰。
後來,農田方整化,農民集中到居民點居住,曬場也同時搬到居民點附近了。那野趣多多的野場沒有了,高高聳立的旗杆也不需要了,隊長吹著哨子從南到北喊一下,上工的人就全都到齊了。
野場上印象很深的還有兩個牛汪,就是牛兒洗澡乘涼的水汪,用磚頭砌成,就像鎖眼(Ω)的形狀,進口處是一個坡道,牛就從坡道下去,一整晚牛就泡在牛汪的水裡。水也不乾淨,牛在裡面泡的時候,大小便都拉在裡面。從旁邊經過,很遠就能聞到濃濃的尿騷味。不乾不淨的牛汪卻是牛的天堂,因為牛在裡面泡著,不單可以防暑,更關鍵的是可以防止蚊蟲的叮咬。冬天的時候,牛汪的水乾了,塗滿的牛糞都幹了,尿騷味也沒了,又成了個避風曬太陽的好地方,我們可以在裡面玩各種各樣的遊戲,躲在裡面,大人不容易看見。
野場、牛汪,生產勞動的地方,也是我童年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