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觀的性格與態度,對孩子的成長與進步有著非常大的影響。
樂觀的孩子會更敢於嘗試,積極發現自己的興趣,也更有毅力去養成良好的習慣。同時,樂觀的人更不容易被社交問題困擾,也更少發生抑鬱。
我們都不希望孩子悲觀,那麼樂觀與悲觀的性格,是先天形成的嗎?後天還有機會改變嗎?
「性格具有遺傳成分,40%到50%的性格取決於遺傳因素;其餘部分隨機形成或取決於環境因素。」
積極心理學之父馬丁·塞利格曼透過研究,也發現樂觀這一心理特質,除先天因素外,後天養育、環境和社會因素也有影響,並且完全可以透過父母、老師的引導習得。
沒錯,樂觀是一種可以後天培養的品質。
那麼我們要怎樣,才能養成一個積極樂觀的娃呢?有哪些要素是我們需要注意的呢?
父母言語可能阻礙孩子習得樂觀
雖然有社會環境與其他因素的影響,但可以知道的是,語言的確會對孩子看待事物的方式產生很大影響。
在平時我們與孩子的生活中,不當的誇獎和批評都會阻礙孩子形成樂觀的性格。
空洞的誇獎與鼓勵,提供虛假的滿意情緒
一些空洞的誇獎與鼓勵,只能為孩子提供虛假的滿意情緒,孩子的內心並不會因此而受到鼓舞。
馬丁·塞利格曼舉過一個例子。弟弟想要模仿姐姐搭積木,但姐姐動作太快了,弟弟追不上。這或許與年齡、肢體發展水平以及搭積木的熟練度都有關係。
但爸爸看弟弟很沮喪,出於好心,希望能安慰兒子。他說:
「你做得真好,我覺得你做得太棒了,我喜歡你做的東西,我覺得你是最好的火箭製造家。」
但是兒子說:「才不是,我做得很差,我是個笨蛋,從來就沒有做對過一件事。」
爸爸說:「這不是真的,只要你拿定主意,什麼事都能做成。讓我幫你做吧,我會幫你做一個能夠飛到月球的火箭,它會是世界上最快的火箭,而且它是屬於你的。」
兒子說:「好吧,幫我做一個,我做的從來都不會成功。」
這位爸爸十分疼愛孩子,但他在整個安慰過程中犯了三個錯誤:
第一,爸爸說的每件事幾乎都不是真的;
第二,為了讓孩子高興,他主動幫孩子做了一個現階段他沒能力完成的東西。
爸爸傳達的資訊是:當事情發展到不是你所想要的狀況時,你就放棄讓別人來解救你。為了建立兒子的自信,爸爸反倒教他無助。
第三,也是最嚴重的錯誤:這位爸爸沒有對兒子解釋失敗的原因提出反證。
結果兒子從最糟糕的方面來看待挫折,他不僅堅信這種悲觀的原因,並且用消極的方式應對。而爸爸沒有意識到這種悲觀對於孩子的傷害。
其實,當孩子遇到難題時,我們並不需要著重緩解他們的情緒,去鼓勵他們「感覺滿意」;而是要引導他們「表現滿意」,告訴他們怎樣做,才能獲得真實的征服感和成就感。
針對個性的批評
《自卑和超越》中阿德勒提到: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並不能導致成功或失敗,讓我們成功或失敗的,是我們對這些事情的解釋。
馬丁·塞利格曼也如此認為,並提出,對事情的解釋風格從兒時開始發展,如果未經干預,就會保持一生。而孩子形成不同的解釋風格,很大程度上受父母和老師批評的風格影響。
當孩子犯了錯誤,或做了不當的事情,是應該被批評的,但馬丁·塞利格曼認為,當我們批評孩子的時候,應該遵循兩個原則:
- 準確;
- 在事實允許的情況下,著重於特定及暫時性的個人原因,避免責怪孩子的個性或者能力。
舉例來說,有個二胎家庭一家人出去玩。在路上,10歲的姐姐欺負和捉弄3歲的弟弟,搶他的玩具,嚇唬他,把弟弟弄哭了。
可能原本心情很好的父母火氣一上頭,就這樣批評了姐姐:
「你真是太讓人生氣了,你為什麼總這樣頑皮?你就是跟我故意作對,每一次出來玩,你都要搗一些把戲,弄得大家都不開心!」
這種批評直接給孩子的個性貼上頑皮、故意與父母做對的標籤,不僅對修正孩不良行為毫無意義,還會讓孩子否定自己的存在價值。
對於姐姐,好的批評應該是類似這樣的:
「不準再捉弄弟弟了。你今天是怎麼了?你一向都是好姐姐。你教弟弟玩遊戲,與他分享玩具,可今天你對他一點都不友好。你這樣嚇他,對他一點好處都沒有。你知道,我不喜歡這種行為。我要你向弟弟道歉。如果你今天再捉弄他,晚飯後不準到外面去玩了。」
這樣的批評一直在試圖要姐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批評中指出了特定與暫時的行為問題(今天……捉弄)。
同時指出這種行為不是姐姐一向就有的(很好的姐姐),並用實際例子(教弟弟玩遊戲)來指出問題並非普遍性。
而批評中也告訴姐姐她必須要做的特定的事(向弟弟道歉),以及不改正行為的後果(晚飯後,不準到外面玩)。
這樣的批評,一直在引導姐姐邁向正確的行為,而沒有指責她的個性。
樂觀教養ABC法則
除了要用正確的鼓勵與批評方式來保持孩子對自己的客觀評價外,馬丁·塞利格曼還將認知心理學中的情緒療法應用於教育,總結出了樂觀教養的ABC法則。
在發生不好的事情時,用下面五步,能夠幫孩子走出消極情緒:
- A(adversity)代表不好的事,可能是任何負面的事情;
- B(beliefs)代表對不好事情的看法和解釋;
- C(consequences)代表後果,表示人對不愉快事件發生後的感受與行為。
- D (disputation)代表反駁這種想法;
- E(energization)代表成功進行反駁後受到的激發。
前三步ABC來源於美國心理學家阿爾伯特·埃利斯創立ABC情緒理論。
通常,我們會認為是因為發生了不愉快的事(A)導致我們沮喪或憤怒(C)。而埃利斯認為我們對這件事的看法與解釋(B)才是產生沮喪或憤怒情緒的根源。
而當我們找到那個導致不好感受(C)的想法(B)之後,就可以改變自己的想法(B),從而改變不好的感受(C)。
舉例來說,當孩子興高采烈和其他小朋友一起打球,卻一連輸了幾局時,孩子可能會非常沮喪。這個沮喪並不是因為他輸球的事實導致的,而是輸球這件事讓他腦中一閃而過了某些想法。
他可能想,我怎麼這麼笨,是不是天生沒有運動細胞;連球都打不好,我還能幹點啥?
馬丁·塞利格曼在ABC模式中又增加了兩個因素,就是D和E。D(disputation)代表反駁,也就是反對導致負面情緒的想法(B);E(energization)代表激發,指經過反駁後帶來的新的情緒與行為。
還是輸球的例子,我們發現了孩子的沮喪,但卻不能安慰他「你已經打得非常好了」,因為這不是事實,這樣說就犯了空洞鼓勵的錯誤。
這時我們可以捕捉孩子頭腦中的思緒,可以引導孩子說出自己的感受,並幫他反駁:
「我們是不是誇大打球的重要性了。一次打球不好就代表笨?想想做腦筋急轉彎的時候,你的腦子轉得多快?」
經過反駁,他的心情稍好一點,就可以繼續激發孩子新的動力:
「如果真的很在意,還可以多多練習,提高球技。看看那些奧運冠軍運動員們,即使再有天賦,也需要大量練習才能越做越好。」
當發生負面事情時,我們往往很容易陷入到消極情緒之中,長此以往就會形成慣性。
而學習用ABC風格去解釋一件事,並反駁負面情緒,也就是家長要引導孩子從三個維度去界定一件事情——
第一是要看到事情的希望,即便再難的事,也可能在未來出現轉機,變得對自己有利;
第二是要把一件事的不良影響控制在有限的範圍,一件事沒做好不等於其他事也做不好;
第三是要告訴孩子勇敢承擔責任,但因為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的後果,不用苛責自己,更不要接受別人對自己的侮辱。
我們無法改變孩子的基因,但可以透過改變我們自身的悲觀,改變鼓勵與批評孩子的方式,運用好方法,引導好孩子正確認識情緒,積極看待問題。
同時,我們所強調的樂觀也並不是一味對自己高唱快樂思維或者空洞的口號,不是在事情不順利時責怪他人,或否認悲傷與氣憤。
而是要讓孩子認識自己的反應,當消極的事情來臨時,不是消極地等待、否定自己,而是學會理性地分析整個事件,要仔細想想,努力去改變自己;或者是,改變環境所帶給自己的不滿意部分,不要有以偏概全的錯誤概念。注:點選進行免費“心理測評”,線上解答您的心理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