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普通法院維持了對Google的28億美元反壟斷裁決,其違法情節涉及其將使用者引向公司自己的比較購物廣告。2017年,歐盟委員會裁定Google必須支付28億美元的罰款,因為它被描述為濫用其對購物廣告的市場支配地位和非法操縱搜尋。
"我們認為歐盟委員會的線上購物決定低估了那種快速和方便的連線的價值,"Google當時在一份宣告中說。"雖然一些比較購物網站自然希望Google更突出地顯示它們,但我們的資料顯示,人們通常更喜歡把他們直接帶到他們想要的產品的連結,而不是帶到他們不得不重複搜尋的網站"。
這項裁決是在歐盟委員會(歐盟的執行機構)在2017年說谷歌偏愛自己的比較購物服務並以違反反壟斷規則為由對該公司罰款24.2億歐元(28億美元)之後作出的。Alphabet旗下的谷歌公司利用歐盟的第二最高法院對這些指控提出異議。
法院在週三的一份新聞稿中說:"普通法院認為,透過更有利的顯示和定位,在其一般結果頁面上偏向於自己的比較購物服務,而透過排名演算法在這些頁面上將競爭性比較服務的結果降級,谷歌背離了競爭的實質。"此外,法院還確認罰款為24.2億歐元。普通法院在結束分析時認為,必須確認對谷歌的罰款金額。
對週三的判決可以提出上訴,並提交給歐盟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