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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歷史的真相,挖掘過去的故事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但凡說到某個人壞到了極致,往往都會咬牙切齒,用“十惡不赦”來形容此人的惡行,以此表達自己的憤怒。“十”在語境中表示最多、全了、滿了,十惡不赦,那就是惡貫滿盈。
古人往往給敵人列上十大罪名,以便出師有名,到了隋唐,經過隋代《開皇律》與唐代《唐律疏議》對之的進一步的修訂,就正式形成了"十惡不赦"的罪名說法。
第一罪為謀反,這一條最好理解,任何世代,企圖推翻皇帝坐龍椅的,都是最大的罪行,抄家滅族沒有一點商量餘地,這歷來都被視為十惡之首。
第二為謀大逆,大逆這個詞,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似乎和謀反是一個近義詞。但實際上,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是比謀反低一個等次,雖然沒謀朝篡位,但毀壞皇室的宗廟、陵墓和宮殿,對於古代至高無上的皇權來說,這種行為,就相當於是在藐視皇權,一樣是死罪。
第三為謀叛,指叛國罪。這與謀反有明顯的不同,謀叛是叛逃到其它敵對國家。當然,在古代中國,除非是那種常年割據的南北朝時期,或者軍閥混戰的亂世,謀叛這種罪名,一般是很少出現的。
第四為惡逆,古代中國,受儒家文化薰陶,所以古代統治者,往往講究以孝字治天下。講究的是孝順父母,親善兄弟。指毆打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及父母。而惡逆的罪名要是一旦坐實了,那是可以直接在官府被亂棍打死的。
第五為不道,指的是那種滅絕人性的慘案。比如說,現代一些殺人狂,作案之後的罪名,在古代就叫做不道。另外,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去殺人,比如肢解之類的,這種罪行也叫作不道。簡單來說,就是殘忍的殺人。
第六是大不敬,這種罪行,和古代的大逆有點類似,都是冒犯了皇權的威嚴。偷盜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危害了君王的安全和名譽,連給皇帝做東西質量不好也屬於這個罪名。
第七為不孝,這個罪名,和之前的惡逆有點像,但又要比真正的惡逆輕很多,指咒罵、控告以及不贍養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輩死後亡匿不舉哀,喪期嫁娶作樂。另外,在古代的時候,和父母分居,也算是不孝的表現之一。要是按這個標準來看的話,今天絕大多數現代人,估計都算是不孝了。
第八為不睦,對於不睦這個罪行,不同的朝代可能解釋不太一樣。古代的時候,有些朝代指的是單純字面上的解釋,指父親或者親戚之間不和睦。而有些時候,則指的是謀殺某些親屬,或者女子毆打丈夫。簡單來說,不睦這個罪行,可以類比於惡逆。犯罪成功就叫惡逆,犯罪未遂就叫不睦。
第九為不義,指毆打、殺死官員及老師,丈夫死後不舉哀並作樂改嫁等。在中國古代,義字往往和孝字並稱。孝義二字,是儒家文化的一個核心。孝字主要是對親人長輩,那麼義字就是對親人以外的各種社會關係。所以,不義也是一項大罪。
第十為內亂,是十惡中的最後一項罪名。所謂的內亂,一般是指強行發生關係,與祖父、父親的妾通姦等,這類罪行大多處以絞刑。隋唐之後,將亂倫等都納入範圍之中。在不同的朝代,對這項罪名的懲罰力度也略有不同。最有名的比如浸豬籠,在一些縣以下的親族治理的地方,女子通姦,是可以被親族長輩合法殺掉的。要是這個罪名一直都能貫徹的話,那唐朝的李治,在娶了武則天之後,馬上就要被處以絞刑了。
這十種罪名,雖然各有不同。但從古代統治者的角度看來,這十種罪行,其實都是在威脅自己的統治,或者讓國家容易變得不安定的罪行,是不可饒恕的。比如不孝或者內亂,看起來是和皇帝本人沒什麼關係。但如果發生的多了的話,極易導致社會混亂,威脅皇權的統治。而且,對於古代以禮法治國的皇權來說,這些大大違背禮制的事情,在道義上也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從隋唐之後,“十惡”就被列為不可饒恕的重罪,而“十惡不赦”也成了人們的口頭禪,說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