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上圖,再去對比我從四月份開始所做的判斷和對購房者的呼籲。你後悔了嗎?你慶幸了嗎?
今天又有一種要對房地產放水聲音在滿網飛,但我還是我的觀點不變,離30%還差太多呢!若那個聲音是真的,請你想想:一個確珍的癌症病人,放化療能治好嗎?
我再次強調一下,若非買不可,請遠郊的不買;非現房不買;房齡15年以上的不買。能全款的儘量全款(爭取最大優惠),能高首付,儘量高首付(也爭取最大優惠),儘量去買已經配套成熟的區域,二手房最好在10年房齡以裡的,一二樓和樓頂不買(因為各種弊端會讓你發瘋)。不要聽信什麼房貸是最大的福利!
本人宣告原創,歡迎大家交流探討!若覺得本人觀點有用,希望能點贊,轉發,爭取讓更多貧困的剛需看到,並能給予他們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