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1月30日,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特工理查德,突然向美國康涅狄格州警方報案,稱其妻子已經離奇失蹤一週多,請求當地警方幫助尋找妻子。
鑑於報案人的特殊身份,以及案件的特殊性質,當地警方沒有猶豫,立即出動大批警力,開展調查,可無論怎麼查,都沒有發現理查德妻子海倫的蹤跡。
彷彿這個海倫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隨著調查的深入,當地警方認為海倫已經遇害的可能性非常大。
那誰最有可能是兇手呢?當然是海倫的丈夫,也就是報案人理查德,不只是因為這種案件大機率發生在熟人身上,更關鍵的是理查德竟然在妻子失蹤11天后才想到報警。
並且,根據相關人員的證詞,理查德之所以報警,是在海倫公司的提醒下,才意識到妻子失蹤了,正常的夫妻關係,怎麼可能11天不聯絡呢?就算不聯絡,難道一點異常都沒發現嗎?
隨後,當地警方就先後對理查德進行了3次測謊,可令人吃驚的是,理查德連續3次都順利通過了測謊,而且當地警方在對理查德家搜查過程中,也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那海倫到底去了哪裡?理查德解釋說,海倫與一個年輕人有染,他們二人有可能私奔了,隨著案件陷入僵局,當地警方也逐漸採納了理查德的說法,認為海倫真有可能和人私奔了。
可海倫的家人和朋友卻不相信海倫是這樣的人,於是在他們向當地檢察官的投訴下,華人神探李昌鈺介入了這個案件。
李昌鈺是著名的刑事鑑識專家,素有“華人神探”美稱,隨著他的介入,這起撲朔迷離且異常複雜的案件,逐漸水落石出,兇手也被成功繩之以法。
那李昌鈺到底是如何破獲這起無屍謎案的?大家好,我是學史知今,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李昌鈺破獲的這起知名案件—空姐失蹤案。
在正式說這起案件之前,我們先說一下該事件的兩個主人公:海倫和理查德。海倫是丹麥人,當時是泛美航空公司的空姐,家人都在丹麥,所以她在美國並沒有親戚。
理查德是美國人,在案發時是美國東方航空公司的飛行員,同時他在年輕時曾效力於CIA,海倫是他的第三任妻子,兩人婚後共有三個孩子,最大的8歲,最小的3歲。
由於兩人都在航空公司工作,為了照顧孩子,他們專門聘請了一個年輕的保姆。以上就是海倫和理查德的基本情況,下面我們就具體說一下案件的經過。
根據理查德的說法,在1986年11月19日早上,海倫起得很早,對還在睡覺的理查德說自己有工作要做後,就匆匆離開了家門,隨後理查德就再也沒有見到海倫。
直到11天后,海倫單位的主管,發現海倫一直沒來上班,就給海倫家裡打電話,理查德這才知道妻子已經失蹤11天了,於是他連忙向當地警方報案。
至於,為什麼等到海倫單位來電話,才發現海倫失蹤,理查德解釋說,由於他們夫妻二人都有飛行任務,且海倫飛行的是國際航班,經常出差一週多,所以他才沒有在意。
警方後來找到海倫家已經辭職的保姆調查情況,那名保姆也證實,在11月18日晚上,她還見過海倫,不過第二天以後,她就再也沒有見過海倫。
根據保姆和理查德兩個人的說法,警方初步判斷海倫的失蹤日期為11月19日,隨後警方透過鋪天蓋地的尋找,也沒有發現海倫自11月19日以後的任何蹤跡。
那警方就有理由懷疑海倫已經遇害了,可誰是兇手呢?當然是從海倫身邊的人開始調查,3個孩子太小根本不可能,剩下的就是理查德和保姆了。
可我們上文說了,警方對理查德做了3次測謊,理查德都順利通過了,於是警方找到那個已經辭職的保姆調查情況,畢竟在這時候辭職,確實有很大嫌疑。
可保姆隨後就解釋道,自己之所以辭職,是因為家裡少了一個人,她因為害怕才辭職走的,警方覺得這個解釋沒問題,加上確實沒找到保姆的作案動機,所以這條線索也斷了。
隨後,警方又對海倫身邊的人進行排查,也沒有發現有用線索,加上一直沒有發現海倫的屍體,理查德說自己妻子可能跟別人私奔了,警方認為這很可能就是一起普通的人口失蹤案。
但我們上文也說了,海倫遠在丹麥的母親和朋友們著急了,於是李昌鈺接手了這個案件,李昌鈺透過閱讀卷宗,很快就發現了一個不同尋常的地方—保姆的突然辭職。
根據保姆的說法,自己是因為家裡少了一個人,感到害怕才辭職不幹的,可保姆辭職時,海倫的失蹤案並沒有被人們發現,她怎麼確定家裡少了一個人呢?
畢竟海倫之前經常出差,不在家裡也是常有的事情,為什麼偏偏這一次保姆感到害怕了呢?李昌鈺敏銳地意識到,保姆就算與海倫失蹤案無關,也肯定知道了什麼。
於是,李昌鈺找到了保姆,向她詢問起具體的辭職理由,保姆猶豫了半天,最終說出了自己感到害怕的原因。
保姆說自己在11月18日,也就是海倫失蹤前的那天夜裡,曾被一聲巨響吵醒,不過她並沒有在意,但從第二天開始,她就感覺到家裡的氣氛非常不正常。
先是在11月19日早上5點左右,自己就被理查德叫了起來,理查德急匆匆地讓保姆趕緊給3個孩子穿衣服,理查德要把她和3個孩子送到遠在80公里外的妹妹家。
理由是由於外面下大雪,導致家裡停電,所以他們需要去自己的妹妹家,保姆一看外面確實下著大雪,也就沒多想,連忙開始給孩子們穿衣服。
可就在保姆收拾東西時,突然意識到自己一直沒有看到海倫,於是她就順口問了一句,海倫不跟他們一起去嗎?理查德的回覆是海倫已經先去自己妹妹家了。
可當他們來到海倫妹妹家時,並沒有看到海倫,理查德對此的解釋是,海倫因為有工作要忙,所以直接去工作了,隨後理查德就急匆匆地離開了妹妹家。
理查德在離開前對保姆說,自己會在當天下午4點左右,來接她和孩子們,可保姆左等右等也沒等到理查德,理查德直到第二天晚上,也就是11月20日,才來把她和孩子們接回去。
回到家裡的保姆,依舊沒有發現海倫的蹤跡,此時保姆心中隱隱地產生了不安,緊接著又過了幾天,保姆無意間發現理查德和海倫臥室的地毯上,有一塊類似血跡的汙漬。
幾天後,當她準備清洗那塊汙漬時,卻驚訝地發現,那塊地毯不見了,跟隨臥室地毯一起失蹤的,還有走廊地毯以及沙發等物品,保姆觀察了一下,發現床等傢俱也都被挪動過。
海倫不在家,也就說明理查德收拾了整個家,可理查德平時根本不幹活,這時候保姆聯想到之前的種種可疑地方,產生了非常不好的預感,於是她連忙辭職離開了理查德家。
李昌鈺聽了保姆的說法後,申請了對理查德家的搜查,但當李昌鈺到達理查德家後,卻發現理查德家裡的物品幾乎都被換掉了。
至此,李昌鈺認為理查德有重大作案嫌疑,可東西都被理查德扔了,從哪查起呢?李昌鈺身為刑事鑑識專家,這點困難可難不倒他。
他很快就在臥室床墊的角落裡,發現了7滴肉眼看不見的血跡,李昌鈺不但透過專業裝置查到了這些血跡,還順利提取了血跡樣本,經過化驗這些血跡的血型與海倫完全相符。
可有了這些血跡,並不能證明海倫已經遇害了,也不能證明兇手就是理查德,於是李昌鈺重新對海倫的社交圈展開了調查。
這時候,海倫的朋友向李昌鈺說了一個細節,海倫在失蹤前,曾說自己發現了丈夫有婚外情,並對自己有家暴,她已經聘請了律師,準備跟丈夫離婚。
根據海倫這個朋友的說法,理查德的殺人動機也有了,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是海倫提出離婚,結果惹惱了理查德,這才被理查德殺掉。
那為什麼理查德3次測謊都通過了呢?李昌鈺認為,理查德曾任職於CIA,自然接受過相關訓練,所以想要透過測謊並不難。
並且,李昌鈺在理查德的測謊報告上,還發現了一個非同尋常的地方,根據測謊員的說法,理查德是測謊員見過的,對測試反應度最低的被測試者。
李昌鈺認為這是極其不正常的,因為自己妻子離奇失蹤了,自己還成了首要懷疑物件,怎麼可能反應這麼平靜呢?這也就說明,理查德在刻意地控制自己的情緒。
於是,警方再次找到理查德,但理查德的反應同樣非常平靜,面對警方的問詢,理查德回覆得非常具有條理性,警方根本找不到任何漏洞。
雖然李昌鈺推測,理查德大機率是兇手,可光憑推理根本無法定罪,於是李昌鈺開始把重點放在尋找海倫的屍體上。
可這個理查德實在太過狡猾了,李昌鈺雖然在他家裡發現了冰櫃,但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警方也把他家裡裡外外都搜遍了,依舊沒有任何線索。
面對這種幾乎無解的情況,李昌鈺並沒有放棄,他認為理查德一定是在很遠的地方拋屍的,於是他開始讓警方尋找目擊證人,也就是打聽事發當天有沒有人發現可疑人物和可疑車輛。
還別說,經過警方的廣泛撒網,真有一個開掃雪車的司機前來提供線索,他說11月20日凌晨,在一個岔路口看到了一個開碎木機的人。
之所以記得那麼清楚,是因為當時他非常好奇,那個人大半夜的開碎木機幹什麼,為此他還朝那個人高聲詢問,並勸對方趕緊回家,結果對方卻對他豎起中指,把他弄得非常生氣。
不過司機說並沒有看清對方的樣貌,李昌鈺聽後立即詢問司機記不記得碎木機的樣子,司機說記得,李昌鈺隨後就派當地警方,按照司機提供的線索,調查當時都誰擁有那種碎木機。
由於那是工業碎木機,所以通常來講,人們並不會購買,而是會去專門的商店進行租用,所以警方也就把重點鎖定到了,這種租用碎木機的店鋪上。
結果,經過一系列的調查,警方發現理查德確實在那段時間租用過,跟司機描述得一樣的碎木機。
並且店鋪老闆還說,對理查德的印象非常深刻,因為別人在歸還碎木機時,通常會把碎木機弄得又髒又臭,可理查德在還回來前,卻替老闆清洗得一塵不染。
獲知這一情況後,包括李昌鈺在內的所有人都是一驚,工業碎木機除了能把木頭徹底粉碎外,還能幹什麼,他們再清楚不過了。
可理查德在面對警方的詢問時,卻說自己有18畝的樹林,自己租用碎木機就是為了打理樹林,這個藉口非常完美,讓李昌鈺也無計可施。
並且,當警方對理查德租用過的那個碎木機進行檢查時,也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因為理查德把碎木機清洗得太過乾淨了。
就這樣,案件又陷入了僵局,不過李昌鈺卻堅信,雖然理查德能把機器清洗乾淨,並進行毀屍滅跡,但肯定會有少部分殘骸流落在外面。
於是,李昌鈺根據掃雪車司機的說法,研究起理查德毀屍滅跡的地點,李昌鈺經過對周圍地點的充分勘查,發現掃雪車司機發現奇怪人的那個岔路口,通往當地的約爾拉湖。
李昌鈺趕到湖邊後,終於恍然大悟,這個湖就是最好的拋屍地點,理查德可以用碎木機把海倫徹底粉碎後,直接拋入湖中,隨著湖水的流動,也就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了。
看到眼前的湖水後,當地警方又陷入了絕望之中,因為案件過了這麼多天,湖中又有那麼多水生動物,根本不可能在湖中發現任何痕跡了。
但李昌鈺在仔細觀察了湖邊的情況後,卻認為湖岸邊上有可能留有部分痕跡,為此李昌鈺專門把那臺碎木機開過來,用一頭死豬做了實驗。
同時,為了使實驗更加的逼真,李昌鈺還在這頭死豬身上放上了非常輕盈的頭髮,而這些頭髮,則是李昌鈺從自己女兒頭上剪下來的。
結果發現,碎木機在粉碎後,少部分輕盈的殘留物會拋向湖邊的岸上,這個實驗給了李昌鈺充分的信心,於是他安排人兵分兩路,同步開展搜查工作。
一方面,他安排蛙人到湖中仔細搜尋可疑物品;另一方面,他帶領眾多法醫和當地警方,組成了數百人的隊伍,在湖邊一點點地進行融雪蒐集證據。
可這項工作開展得並不順利,經過很長時間,人們也沒有搜尋到任何有價值的物品,當時很多人都打了退堂鼓,勸說李昌鈺結束搜查任務。
在眾人看來,就算理查德是兇手,可身為前CIA特工的他,想要徹底毀屍滅跡,應該是很輕鬆的事情,眾人又不知道準確拋屍地點,這麼幹相當於大海撈針。
但李昌鈺卻不這麼認為,他說經過調查發現,理查德的第一任妻子就是離奇失蹤的,很有可能同樣是遇害了,如果這一次放過了理查德,很有可能會發生更多的命案。
皇天不負有心人,在李昌鈺的堅持下,數百名工作人員,幾乎把湖邊所有可疑地方的泥沙都收集上來,然後放入細網中過濾,並從中發現了大量有用物質。
這裡面有69塊骨頭碎片、2660根染過的頭髮、一顆牙齒、一個指甲等等,經過鑑定獲知,那顆牙齒和頭髮都是海倫的,至此海倫的屍體就算是找到了。
那就算髮現了這些,也無法證明是理查德干的啊?就在李昌鈺帶人在岸上發現這些的同時,蛙人也傳來了令人興奮的好訊息,他們在湖底發現了一把電鋸,並把電鋸成功打撈了上來。
李昌鈺發現這把電鋸非常新,應該是還沒扔到湖中多久,可誰會把新的電鋸扔到湖裡呢?自然是兇手,那這把電鋸是幹什麼的呢?它很有可能是最初殺死海倫的兇器。
很快這把電鋸就被李昌鈺帶回了實驗室,果然在拆解電鋸後,從裡面發現了很多細微的人體組織,經過鑑定這些組織就是海倫的。
雖然這把電鋸上的編號被人為磨掉了,但這可難不倒李昌鈺,李昌鈺用鐳射電解法成功還原出了這把電鋸的編號:E591616。
由於這種電鋸屬於管制類工具,所以根據編號就能找到購買它的主人,最終經過調查發現,這把電鋸的主人正是理查德。
至此,完整的證據鍊形成了,真相呼之欲出,李昌鈺根據發現的海倫殘骸,以及屬於理查德的電鋸和碎木機,基本還原了案發時的場景:
理查德因為自己婚外情暴露,海倫吵著要離婚,就在1986年11月18日晚上,用電鋸殺死了海倫,然後在19日早上5點左右,把保姆和孩子送到了妹妹家。
隨後,他就返回家中,清洗現場、毀滅痕跡,並在20日凌晨開著租來的碎木機到湖邊,等完成毀屍滅跡後,他又把電鋸磨去編號扔入湖中。
在完成了所有行動後,他才在20日晚上把保姆和孩子們接了回來,隨後的一段時間,他不斷得清理家裡的痕跡,並扔掉各種可疑物品,直至案發。
警方很快就逮捕了理查德,不過理查德卻始終聲稱自己是冤枉的,但在大量的證據面前,陪審團和法官都相信理查德有罪。
最終,在1989年,理查德被判處有期徒刑50年,據說在理查德被判刑20年後,曾給李昌鈺寫信說:
“李博士,您是這場審判中唯一說真話的人,我認可您的分析,但這是一場意外。”
或許,正如理查德所說,這是一場意外,但是如果在婚姻中,理查德與海倫都能保持克制,特別是理查德不那麼瘋狂,也就不會有這樣的悲慘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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