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還是對這個看似自首的人有所防備,“即便你對你所陳述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我暫時也不能對你怎麼樣,你目前得老老實實待在這裡。”
“好的。”
康覃明覺得自己既然老實交代了,就心甘情願等待結果便是。
不管最後的判決是不是死路一條。
“你說康覃明來自首了?”
“千真萬確。”
那個警察把此事說予調查船難事件的警官聽。
“如果有那些人證,又有我們蒐集到的物證,再加上他本人對此事不予以否認,那麼此案自然可以定性。只是......”
“只是什麼?”
警官慢條斯理地說道,“我只怕他是藉此事欲蓋彌彰,因為他還涉嫌今早刑偵一隊接到的案件發生在某小區一人致死的案件,目前嫌疑人就是康覃明。”
“沒有這麼巧的事吧?”那個警察翻開筆錄,陷入思考,“如果他真的做了這樣的事情,他肯定會說的,可他剛才為什麼不說?”
“你也別想太複雜了,這事現在就著手交給刑偵一隊的警官去弄清楚吧!我們手頭的事情還多著呢,不關我們負責的事情就別亂打聽了。”
警察局裡面調查事情也要輕重對待,也會分個輕重緩急,眼下刑偵一隊接到的案件刻不容緩,他們知道,如果案情一直拖延,將不利於後續的調查摸排。
“嫌疑人已到案,我們就去會會他。”
羅陽警官親自帶著幾個警察進了偵訊室。
康覃明也被帶隊的警察帶到了偵訊室,只不過,再看此時的他,已經用手銬拷住了。
“總算把你逮到了,知道嗎?沒你我們可能還不能定案呢!”
其中一個警官看到他這樣的人,就厭惡,作惡多端,他恨不得開口多說幾句了。
“小李,對嫌疑犯多少還是要尊重點,注意素質。”
“是的,羅警官。”
小李並未說話,羅警官貌似要開口了。
“康覃明,現在種種跡象都表明你涉嫌殺害雷霆鋒,你作何解釋?”
“警官,我不明白為什麼說我殺了人啊!再說,這雷霆鋒和我有什麼關係?”
強詞奪理
康覃明貌似覺得警官弄不清楚事實,有點強詞奪理。
“那好,我們就慢慢嘮。不過再嘮之前,你不介意我們提取你的指紋,DNA,並做足跡檢驗吧?”
“當然不介意。”
康覃明積極配合警官派來的取樣專業人員對他進行相關物證採集工作。
“好了,你籤個字,就行。”
康覃明在取樣單上工工整整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先說清楚,是我做的,我便會承認,不是我做的,我是不會說的。即便我說了,事後保不好會有很多漏洞,會給你們破案帶來麻煩。”
羅警官覺得這個人挺有個性的,他準備時時刻刻留意他的一舉一動。
“據此案的相關人士描述,今天上午九時許,有一名男子在家門口襲擊了被害人,我想問當時你在什麼地方,正在做什麼?”
“我當時抑鬱著呢!我和我的手下正在我們租住的一間民房裡商議事情,因為我剛得知訊息,說剛子背叛我,想到警察局告我,我們計劃採取行動在吳興路48號巷口等候教訓剛子。”
羅警官暫且相信他說的,因為他陳述的時候吐字清晰,邏輯清楚。
“這方面如果你說的屬實,自然有人會給你作證。”
“還有一個問題,也需要你說清楚,據我們刑偵調查組的人員調查,說你於10月3日當晚去過被害人前些日子正在交往的女朋友的家中,說要取走一樣東西,可有此事?”
康覃明此刻難免有點激動,他提高了他的聲調,說道,“我想取走墨纖的東西,我是想過啊,可是我和她的關係早在10月2日就決裂了,我想取走他的什麼東西啊!”
康覃明這個回答貌似有著許多漏洞。
“你為什麼會這樣想,你不會取走她的東西,如果說你不像是做出這種事情的人,你可以像剛才一樣跟我們說你的不在場證明,亦或是具體跟我們說你絕對不是做這種事情的人,類似這方面替你作證的理由。可是你如此含糊的回答,讓我不禁發問了。”
羅警官覺得康覃明像是在撒謊。
“你問吧!”
康覃明也不拒絕羅警官的問訊。
“我想知道你和黎墨纖的關係,你是否知道她和雷霆鋒交往的事情?”
“我和黎墨纖本身就在處關係,我一直壓抑著我的感情預備找個時間跟她表明心跡,可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誤認為是我的老闆顧程斌喜歡她,我一直都不放棄,我渴望追求她。至於他和雷霆鋒交往的事情,沒錯,我的確是知道的。”
羅警官覺得縱使他前面說得在理,後面也不能撇清他的嫌疑。
“你既然知道她和他交往的事情,你就沒想過找雷霆鋒對峙。如果你覺得你不是這樣的人,我想聽聽你這方面的理由。”
“我對感情這件事是有點執著的,可是如果說我會為此殺掉她交往的男生,我絕不會這樣乾的,因為我向來就不喜歡主動進擊,沒那個必要,容易暴露身份。”
羅警官覺得這倒符合他的性格,他繼續問,“還是那個問題,10月3日晚,你有沒有去過黎墨纖的家,並且談到要借東西的事情。”
“我去過,不過我沒有談要借東西的事情。”
康覃明的嫌疑再度上升。
“你說你去過,你為什麼去她家?”
“我就是想知道她有沒有在家,她和我挑明事實的時候,我看到她有些害怕,我知道她是怕我對她一味地糾纏,我想我10月2日不方便打擾她,我就隔一天選擇晚上再去。”
康覃明堅信他沒有找黎墨纖借過東西。
“那為什麼你非要選擇10月3日晚去她們家呢?”
“說到這裡,那是因為我認為晚上他家裡人興許都在,我去瞧瞧看也沒啥。”
就在此時,刑偵技術人員把取樣的結果送來給羅警官,羅警官看到後,大致明白了,原來被害人家中所遺留的指紋足跡都與康覃明留下的不符,這就是明擺著的事實。
轉變破案思路
“到底是誰呢?千方百計布了這樣一個局,看來我們調查的方向變了。”
“警官,那我現在算是沒事了嗎?”
羅警官聽到康覃明這樣說著,心中多少有點疑慮,“這樣吧,保險起見,問你最後一個問題,10月3日晚,你到達黎墨纖家中的時間你還記得嗎?”
“7點50分,我當時開啟手機自帶的手電筒,無意中看到的。”
“好的,我們這邊暫時沒問題了,不過後期如果有進一步情況可能還會找你落實。”
不是康覃明,那會是誰呢?
“羅警官,我發現了一件事情,是我們刑偵一隊仍留在案發現場的人發現的,他們說,被害人家玻璃砸碎的地方也發現了一組腳印,正準備提取拿回來做對比,不過他們感覺與被害人倒地那一塊的腳印不同,是兩個人。”
又有一組技術人員不放棄線索,在重新比對犯罪嫌疑人以往作案記錄在公安部電腦端資料裡發現,指紋和本市兩名盜竊分子吳某和孫某比對一致,相似程度很高。
“合著有作案前科啊!”
羅警官大概有了清晰的方向,這兩人不是作案人,那也一定是知情者,得把他們找到。
於是動員刑偵一組的精幹力量,全市撒網,力求找到這兩個人,定要讓他們無處遁形。
當然,康覃明這一邊的線索他也不能輕易放過,暗中增派了一撥人順著這條線調查。
看來這個案件貌似有點眉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