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是一項民心工程,是政府針對城鎮中危舊住房、破房爛院,公共設施無法配套,消防出行、生產生活存在明顯公共安全隱患的舊村舊城,本著解決群眾出行、住房安全、生產寬敞、生活便利,解決一大批困難家庭住房與社會發展不適應等問題。房屋徵收是指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房屋徵收部門在摸底立項的基礎上對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回收。
棚戶區改造與房屋徵收是存在區別的:1、棚戶區改造是針對的是簡易房、危房、舊房,通常以住房居多;房屋徵收是為了滿足公共需要,既可以是危舊房,也可以是新房,還可能是商業用房。2、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參照各地區實施補償標準辦法;房屋徵收補償標準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由房屋徵收部門制定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3、棚戶區改造為政府主導並實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實施。政府除了鼓勵地方實行財政補貼、稅費減免、土地出讓收益返還等優惠政策外,還允許在改造專案裡,配套建設一定比例商業服務設施和商品住房,支援讓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是政府主導,由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拆遷。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及各部委在棚戶區改造專案中的各項職責。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各地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具體安置補償辦法,依法實施徵收,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棚戶區改造涉及集體土地徵收的,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土地徵收、補償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區可以探索採取共有產權的辦法,做好經濟困難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美泰律師提示:由於棚戶區改造專案並不等同於徵收。因此,在遇到棚戶區改造專案時首先要了解所在地區棚戶區改造專案相關政策。其次要該看企業是否是依法登記成立的市場化企業,是否符合區、縣政府規定的條件,是否符合棚改專案的實際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