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漢吳堪,從小沒有父母,也沒有兄弟,在縣裡當小吏,為人和氣。他家靠近荊溪,時常在門前用東西遮護溪水,不讓汙穢的雜物落到水裡。他每天下班回家,喜歡對溪而望。
有一天,忽然在水邊見到一顆白色的田螺,他撿回來,用清水養著。第二天下班回來,見家裡吃的東西都預備好了,坐下來就吃。
如此十多天,吳堪以為是隔壁的老婆婆哀憐他孤單一人,所以替他做好飯菜,於是他去向那位老婆婆道謝。
老婆婆說: “你休要這樣說。你近來得到一個美貌的姑娘,替你做事,為什麼卻來謝老身呢?”
吳堪說: “沒有呀!”接著問老婆婆。老婆婆說:“你每天去上班後,我就看見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子,容貌美麗,衣服漂亮,在你下班前把飯和菜預備好了。”
吳堪疑心是那白田螺變的,便秘密和老婆婆商議說: “我明天假意說往縣裡去,請你讓我躲在你家中,從板壁縫裡偷看她,可不可以?”老婆婆說:“可以。”第二天早上,吳堪假裝外出,果然看見一個女子從他的臥房中走出來,到廚房裡去燒飯。吳堪突然從大門闖入,那女子無法躲避,吳堪便向她拜謝。
那女子說: “上天深知你敬重溪水,愛護溪水,而且你雖然位卑職小,卻能勤於職守,哀憐你孤身一人,所以命我嫁給你。如今你明白了我的來歷,千萬不要懷疑我而拒絕呀。”
吳堪對她很恭敬地道謝。以後,兩人相敬如賓,十分和洽。可是鄉人互相傳說,大家都覺得非常詫異。
當時的宜興縣令,是個兇狠霸道的人。聽說吳堪有一個美貌的妻子,想用陰謀得到她。但是吳堪在縣裡當差,一向謹慎,從來不犯過失,不能將他責罰。
縣令便對吳堪說: “你在縣裡當差,一向很能幹。如今我需要蝦蟆毛和鬼臂,兩樣東西,今日晚堂就要交上來。若交不出這兩樣東西,你的罪名不小。”
吳堪諾諾連聲,走出衙門,心裡暗想,世間哪裡有這兩樣東西,一定是找不到的。他面容悽慘,垂頭喪氣地回到家裡,把這件事告訴妻子,並說: “我今天晚上就要死了。”
他妻子笑道: “你為別的東西擔憂,我可沒有辦法。若是要找這兩樣東西,我可以替你辦到。”吳堪聽後,愁容稍解。他妻子說: “我暫且告辭,去拿這兩樣東西來。”不多一會兒,果然拿到了。
吳堪得了這兩樣東西,拿去交給縣令。縣令把兩樣東西看了一看,微笑說: “你暫且出去吧!”然而他心裡還是想害吳堪。
過了一天,他又把吳堪喚進去說: “我要禍鬥一枚,你趕快去找來。如找不到,你就要大禍臨頭了。”
吳堪又被迫接受了任務,奔回家中,告訴妻子。他妻子說: “我家有這東西,拿來不難。”於是便替他去拿。過了好一會兒,牽了一隻野獸回來。那野獸好像狗一般大小,形狀也像狗。她說: “這就是禍鬥。”吳堪說: “禍鬥有什麼本領?”妻子說: “它能吃火。你趕快送去吧。”
吳堪將這野獸獻給縣令。縣令一見發怒: “我要禍鬥,這乃是一隻狗呀!”又問道: “它有什麼本領?”
吳堪說:“能夠吃火,拉出屎來也是火。”縣令吩咐拿些炭來燒紅了,讓它吃。吃完之後,拉屎在地上,果然都是火。
縣令大怒: “這東西有什麼用處?”命人將火撲滅,把糞穢掃除,正要謀害吳堪。有個小吏拿掃帚碰到禍斗的糞上,轟然一聲,火焰躥起來,燒著了牆壁。眨眼間,黑煙和火焰四面攏來,極其烈猛,由縣衙一直燒到城門口,縣令全家都被燒死,吳堪夫婦不知去向。
這縣城後來搬到西面,就是後來的宜興。
故事源自《原化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