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縣長是如何上任的?
--兼說方鳳鳴赴任、邵秉經晉見、唐壬森回家
蔡予新(原創)
明清時期,來蘭溪上任的縣長要走一套程式,船靠哪碼頭、進城線路、齋戒幾日、祭祀何神、拜會何人、如何交卸等等,一連幾日折騰後,才能走完流程,新任縣太爺方能姿恭神正地坐在縣衙大堂上。
一個讀書人經過鄉試、會試、殿試,三場考試順利過關後,就擁有當“縣長”的任職資格,但也不一定馬上能拿到任命書。他須到吏部(朝廷的組織人事部門)報到,等待分配。吏部根據全國各縣的崗位空缺情況,用抽籤方式(分單月、雙月)選派,進行“全國分配”。中籤的立馬得到一張任命書,沒中籤的繼續等待抽籤,類似當今的“雙色球”摸獎,基本靠手氣,也不排除人脈關係。當然,後臺硬的人、或讓皇帝鬥上雞眼的人,可以免去抽籤程式,直接拿到任命書,走馬上任。出錢買官的人與正途科班出身的人一樣,都是要透過抽籤程式,除非他願意花天價鉅款,也能很快得到任命書。
前幾年,在網上碰到一冊清代某縣官上任途中寫的日記,一時疏忽,被人搶拍去,感覺很可惜。現只好將匆匆瀏覽過的幾頁內容,簡單地複述如下:這位縣官千里迢迢去上任,可謂是千辛萬苦,先到北京吏部報到,拿到任命書,任命書一式多份,除存檔外,一份給本人,另一份吏部透過驛站類似EMS(機要通訊機構)六百里快馬事先送到官員待赴任的縣。縣官拿到任命書,必須在限定的時間裡,按照指定的線路,趕到指定的地方報到。
上任途中,若遊山玩水誤了時間,那後果很嚴重,被直接取消任命資格,由後面一個人替補頂崗。每一個省的縣長崗位往往有十幾人,甚至幾十上百人在眼巴巴、猴急急地等著候補,巴不得排在前面的同僚犯錯誤,自己可以插隊上位。省裡的布政使(相當於分管財政、人事、民政的副省長)一般掌握候補縣官的臨時委派權力,他可以指派候補縣官前往省內某縣,臨時代理“縣長、副縣長、部門領導”的職務。
這裡,我插入一條舊聞,跑題一次。清代蘭溪厚倫方村人方鳳鳴,以優貢生的資格,參加光緒十四年(1888)戊子科浙江省鄉試,考中舉人。接著,他參加已醜(1889)會試,考中第一百二名貢士,殿試考中三甲第七十八名進士。方鳳鳴在朝考中,取得三等成績,受到光緒皇帝的接見,並獲得“縣長”的任職資格。吏部透過抽籤程式,將方鳳鳴安排在“廣西”抽籤組,讓他等待工作分配。
(方鳳鳴擔任過的職務,實物儲存在愛敬堂)
光緒十五年(1889)六月初一日,方鳳鳴前往吏部領到“縣長”任命書(沒指定具體哪個縣,須到廣西省政府報到後,才能曉得去哪個縣上任)。拿到任命書後,方鳳鳴打報告請假,理由是回到蘭溪縣厚倫方村,修葺祖墓。其實目的是錦衣還鄉,光宗耀祖。他的報告得到批准,吏部發他一張准假單。
光緒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方鳳鳴從北京出發,回鄉修墓,事畢,離家趕往廣西。光緒十六年五月初一日,方鳳鳴趕到廣西省城桂林,等待接受省政府的委派。
(方鳳鳴曾經擔任過的職務,實物儲存在愛敬堂)
方鳳鳴在桂林呆了近二年,在省政府各部門“打醬油”,在各種各樣的臨時崗位上消磨日子。他工作態度老實,任勞任怨,其工作成績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光緒十八年(1892)三月二十一日,兩廣總督李瀚章、廣西巡撫張聯桂聯名向皇帝打報告,他們對方鳳鳴的評價是:“心地樸誠,講求吏治。”懇請光緒皇帝正式任命方鳳鳴為靈川縣長,“毋庸送部引見,亦毋庸核計參罰。”即不需再讓方鳳鳴進京述職接受考察,免去了再次長途奔波。八月初二日,皇帝接到李瀚章、張聯桂的報告。接下去,由吏部走一下程式後,方縣長正式上任。他帶領靈川全縣老百姓,在脫貧致富的道路上砥礪前行。
(蘭溪厚倫方村的明代建築“愛敬堂”及“藻井”)
方鳳鳴還算幸運的,諸葛人諸葛琪考中進士後,整整等了十年,才分配到雲南的一個小縣當縣長,年齡都六十多歲了(這個年紀在當下,早已退休回家了)。他千辛萬苦趕去上任,縣長的板凳還沒坐熱,就為國捐軀了。
方鳳鳴還有一個幸運,他正式任命縣長之前,免去了進京述職這個環節。要知道,舊社會交通不方便,從廣西趕到北京,旅途勞頓,很耗元氣。
說到這裡,我又舉一個例子。清代蘭溪縣長邵秉經工作勤勤懇懇,得到上級的好評“心精力果,勇敢有為”。吏部指令邵縣長進京述職。光緒十五年(1889)十一月初一日,邵秉經前往金華府,辦理工作交接,蘭溪縣長的職務由他人臨時代理,隨即趕赴北京。光緒十六年(1890)六月,吏部通知邵秉經:本月初十日,由吏部官員帶他去見皇帝。“傳令該員等於是日醜刻,穿紅青褂備帶補褂青褂,前赴西苑門外六項公所報到,伺候唱名,排班帶領引見。如逾時不到,定將綠牌籤撤下,勿得自悞”。要求邵秉經穿戴整齊,按時前往指定場所,點名排隊,等候皇帝接見。莊嚴的儀式結束後,邵秉經得旨,“著回任俸滿”,即仍回蘭溪做縣長,這屆任期後,再另行呼叫。
言歸正傳,接上原來的話題。
待任縣長的官衣、官帽、朝珠、頂戴等,需要自己掏腰包在北京“國營服裝商店”購買,不能購買超過自己品級的服飾,否則就等著挨處分,很可能立馬撤職查辦。縣長帶著自己聘請的師爺、家役、傭人,一般不帶家屬(路近的可以同行,不過絕大部分赴任地都離家鄉很遠),一路上,風餐露宿,星夜兼程。快到目的地的時候,師爺要準備一些物件,比如鞭炮、蠟燭、香紙等。縣長開始吃素(但不念經),新官服也可以試穿了,皮鞋(靴)要擦得亮亮的,銅鼓行鑼、紅包、名片、小禮物都要備著,歡迎儀式上用得著。離目的地大約一天行程的時候,派傭人拿名片先去報信,讓目的地計程車紳、政府官員做好迎接工作。接下去的流程在《光緒蘭溪縣誌》上有比較詳細的記錄,我不贅言了。
新官上任這麼囉裡囉嗦,麻煩複雜,那舊官辭任,可以簡單利索些嗎?打個包袱,將官印掛在縣政府的大梁上,然後屁股拍拍,脖子扭扭,賺得盆滿缽滿(或者大義凜然、兩袖清風)回老家,戲文裡都是這樣演的。究竟是怎樣的呢?我不能臆說,不能過分演繹渲染。那就再舉一個例子吧:唐壬森回家。
唐壬森是清代蘭溪大名人,在朝廷裡做過大官(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他主編過《光緒蘭溪縣誌》,這部縣誌我幾乎每天都翻翻,成為案頭備用書之一。
光緒三年(1877)九月初五日,唐壬森向皇帝打報告,說他進京工作後,職務從江南道監察御史做到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在紀檢部門辛辛苦苦幹了十九年。最近,接到家裡來信,說他父母、祖父母墳墓坍壞了。唐壬森請求皇太后、皇帝,給他三個月的修墓假期。古代官員想辭職,回家修墓是最人性化的、最合情合理的理由,這個申請報告遞上去,皇帝基本都同意。
九月二十四日,唐壬森達到杭州,他拜會省政府的主要領導,同時,省政府將唐壬森的行蹤報告給朝廷有關部門。
光緒四年(1878)四月二十二日,唐壬森向省政府主要領導辭行,他要回蘭溪了。唐壬森在杭州整整待了七個月,為什麼不馬上趕回家修墓?他在杭州這段時間裡究竟做了什麼?誰都不曉得,我也沒看到有關文獻,只知道當時他眼睛有點毛病,可能住在省城治病方便些。其餘空缺,不敢瞎猜。
(愛敬堂儲存的匾額)
唐壬森回到蘭溪,住在桃花塢的弄堂裡,除了修墓,他還修縣誌。直到光緒十七年(1891)八月初十日,浙江省政府領導崧駿打報告給皇帝:據蘭溪縣長的報告,唐壬森於本年五月初四日在家裡病故。皇帝的批覆是:“奉硃批:知道了,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