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本沒有八小時工作制,它是社會主義運動的結果,是社會主義獻給勞動者的一份最珍貴的禮物。
也就是說,八小時工作制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在1886年5月1日美國芝加哥及其他大城市的工人們開始總罷工爭取八小時工作制以前,美國工人一天的勞動時間是多少?是十四至十八個小時。美國馬薩諸塞州一個鞋廠的監工說:“讓一個身強力壯體格健全的18歲小夥子,在這裡的任何一架機器旁邊工作,我能夠使他在22歲時頭髮變成灰白。”
三年之後,世界各國的社會主義者在法國巴黎召開了一個大會,作出了一個決議:把美國工人爭取八小時工作制的鬥爭日作為國際無產階級的共同節日。
從那時起,八小時工作制來到了人世間,成為勞動者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
古巴革命的著名領導人切·格瓦拉在他領導的游擊隊失敗後曾經說過一句話:
“我們走後,他們會給你們修學校和醫院,會提高你們的工資,這不是因為他們良心發現,也不是因為他們變成了好人,而是因為我們來過。”
後來,八小時工作制的聲音也傳到了中國,像毛主席這樣一批最先進的革命者走上中國歷史的舞臺,為爭取工人的權益而吶喊奔走,他們誓死力爭,要為中國的勞動者爭得這份權利。
1919年7月14日,毛主席在《湘江評論》創刊號上發表《各國的罷工風潮》,介紹法國、英國、美國、義大利、德國等國家發生的工人罷工情況,他在介紹法英美罷工背景時寫道:
“罷工在他們國裡,原是一件常事。政府和財閥,雖然不敢十分輕視勞動者,每當勞動者拿著勞獲不均,工時太久,住屋不適,失職無歸,種種怨憤不平問題,聯合同類,蜂起罷工的時候,也不得不小小給他們一點恩惠。正如小兒哭餓,到著十分傷心,大人也不得不笑著給他一個餅子。但終是杯水車薪,濟得甚事。所以廣義派人(德國社會民主黨左派),都笑英法的工人是小見識。從老虎口裡討碎肉,是不能夠的。”
他在介紹法國工人罷工運動時寫道:
“法國,六月三日,罷工風潮發生後,蔓延甚速。巴黎一區,男女工人賦閒者,二十萬人。所要求各業不同,而一致主張每日工作八小時。”
他在介紹英國工人罷工運動時寫道:
“六月四日,坎拿大維克斯兵工廠工人罷工,要求每星期工作四十小時。”
1919年7月28日,毛主席在《湘江評論》第3號發表《民眾的大聯合(二)》,他號召工人們聯合起來:
“我們要和我們做工的同類結成一個聯合,以謀我們工人的種種利益。關於我們做工的各種問題,工值的多少?工時的長短?紅利的均分與否?娛樂的增進與否?……均不可不求一個解答。不可不和我們的同類結成一個聯合,切切實實章明較著的去求一個解答。”
他還介紹了西方國家的聯合情況:
“西洋各國的工人,都有各行各業的小聯合會。如運輸工人聯合會,電車工人聯合會之類,到處都有。由許多小的聯合,進為一個大的聯合。由許多大的聯合,進為一個最大的聯合。於是什麼‘協會’,什麼‘同盟’,接踵而起。因為共同利益,只限於一小部份人,故所成立的為小聯合。許多的小聯合彼此間利益有共同之點,故可以立為大聯合。”
1921年7月21日,中國誕生了無產階級的先鋒隊組織——中國共產黨,毛主席是組建者之一。這個組織的任務有兩個,進行民主革命和民族革命,他的最高目標是實現人民的解放和民族的解放,建立社會主義的新國家。
這一年,毛主席脫下長布衫,在江西安源煤礦發動煤礦工人,他提礦燈,鑽巷道,與工人交朋友,瞭解礦工疾苦。那時的煤礦工人一天工作十二小時以上,工資僅有八至十二個毫子(硬幣),“少年進炭棚,老來背竹筒;病了趕你走,死了不如狗。”毛主席在那裡辦夜校,組織黨支部,成立工人俱樂部,在煤礦工人中點燃了革命的火種。
1922年5月1日,毛主席在《大公報》上發表《更宜注意的問題》,他提出必須關注勞工的生存權,他說:
“‘五一’這個紀念是八時間工制運動的紀念。這種運動的目的在縮短工作時間以求娛樂教育,這是‘能生存’而且‘得了業’的人的要求,能生存而且得了業的人自然應該進而要求八時間制。至於那些不能生存的人失業的人,問題則在如何使之生存與得業,在現時的湖南我願大家特別注重在這裡。省憲法雖則冠冕堂皇,可惜全沒有涉及這幾點! 美其名曰全民政治,實際拋棄了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勞工!”
與此同時,中共領導的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也在廣州召開了,這次大會通過了一個《八小時工作制》的決議案和《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宣言》。這份宣言說:
“我們現在有了團體了,全國工人們有了聯絡了,我們從此以後是再也不能忍受了。我們做工的時間太長了,我們再也不能為著資本家——我們的敵人——的利益來累死,我們寧可奮鬥而死;我們再不能忍住我們的飢餓了;我們再不能讓那些外國的或本國的監工們的手掌打到我們臉上;我們再不能看著資本家驅策那些親愛的小孩子們死在機器旁邊。”
1922年9月14日,毛主席、劉少奇、李立三等領導的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開始了,工人們高喊著“從前是牛馬,現在要做人”的口號,第一次用運動的力量主張了自己的權利。
1922年8月16日,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發布了《勞動法大綱》,發起勞動立法運動,要注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1928年6月,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莫斯科召開,大會通過了十大政綱,其中之一便是:
“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增加工資,失業救濟與社會保險等。”
1929年1月,紅軍第四軍自井岡山向贛南閩西進軍途中,釋出了黨代表毛主席起草的“紅軍第四軍司令部佈告”,佈告中寫道:
“增加工錢,老闆擔任,八時工作,恰好相稱。”
1931年11月7日,第一個紅色政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江西瑞金成立,毛澤東為共和國主席。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透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大綱規定:
“中國蘇維埃政權以澈底的改善工人階級的生活狀況為目的,制定勞動法,宣佈八小時工作制,規定最低限度的工資標準,創立社會保險制度與國家的失業津貼,並宣佈工人有監督生產之權。”
在大會透過的“勞動法”中,對工作時間進行了更加明確的規定,“所有僱傭勞動者通常每日的工作時間,依本勞動法的規定,不得超過八點鐘”;“十六至十八歲的青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六點鐘,十四歲至十六歲的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點鐘”。勞動法還對特殊工種、夜工、加班等做了保護性規定,對加班問題,做了如下規定:
“除非經過勞動檢查機關或工會對於某項工業部門的特別允許,任何工業和季候工作,不得做比本勞動法所規定的時間以上的額外工作。”
八小時工作制成為共產黨人的政綱,也就是說成為它的宗旨和使命,成為它區別於其他政治組織的一項天然屬性。
毛主席在他的建國方略中,無不強調建立八小時工作制這一政綱。
1938年7月2日,毛主席同世界學聯代表團談話,在回答“抗戰獲得最後勝利之後,中國的主要任務將是什麼”這一問題時,他說道:
“在這個國家內,經濟是向上發展的,農業、工業、商業都大大地發展,並由國家與人民合作去經營,訂定八小時工作制,農民應該有土地,實行統一的累進稅,對外國和平通商,訂立互利的協定。”
1940年1月,毛主席在陝甘寧邊區文化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作講演,即“新民主主義論”,在演講中他把三民主義與共產主義進行了比較,他指出的不同點之一是:
“共產主義的全部民主革命政綱中有徹底實現人民權力、八小時工作制和徹底的土地革命綱領,三民主義則沒有這些部分。”
1940年3月11日,毛主席在延安中國共產黨的高階幹部會議上作“目前抗日統一戰線中的策略問題”的報告,他在宣傳工作中應掌握的綱領中說道:
“實行民生主義,廢除苛捐雜稅,減租減息,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發展農工商業,改良人民生活。”
對於八小時工作制,在特殊時期,毛主席又注重了它的靈活性。例如抗日戰爭時期,為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團結和集中一切力量打敗侵略者,毛主席就提出了與形勢相適應的政策策略,在農村實行減租減息,對工業方面的勞動政策採取適當彈性。
1940年12月13日,毛主席在給中原局、北方局、山東分局等地方的電中指示了抗日根據地應實行的各項政策,關於勞動政策,他說:
“勞動政策力避過左,目前只作輕微改良,例如十四小時工作日者減至十三小時或十二小時,不要實行八小時制,保證資本家能賺錢。”
1940年12月25日,毛主席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黨內指示中指出要區分當前與土地革命時期政策的區別,對勞動政策問題,他指出:
“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八小時工作制還難於普遍推行,在某些生產部門內還須允許實行十小時工作制。其他生產部門,則應隨情形規定時間。勞資間在訂立契約後,工人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必須使資本家有利可圖。否則,工廠關門,對於抗日不利,也害了工人自己。至於鄉村工人的生活和待遇的改良,更不應提得過高,否則就會引起農民的反對、工人的失業和生產的縮小。”
1942年12月,毛主席在關於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的指示中對勞動政策指出:
“實行十小時工作制及計件累進工資制,藉以提高勞動熱忱,增加生產。八小時工作制, 是將來大工業發展時應該實行的,目前則應一律實行十小時制, 應使職工們瞭解這是抗戰的需要。”
1945年4月24日,毛主席在中共七大上作《論聯合政府》的政治報告,在論述工業問題時指出:
“在新民主主義的國家制度下,將採取調節勞資間利害關係的政策。一方面,保護工人利益,根據情況的不同,實行八小時到十小時的工作制以及適當的失業救濟和社會保險,保障工會的權利;另一方面,保證國家企業、私人企業和合作社企業在合理經營下的正當的贏利;使公私、勞資雙方共同為發展工業生產而努力。”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共同綱領》,在這部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建國綱領中,對於新中國的經濟政策進行了相應的規定,綱領規定:
“公私企業目前一般應實行八小時至十小時的工作制,特殊情況得斟酌辦理。”
中國共產黨人用二十八年的艱苦奮鬥和流血犧牲,為中國人民爭來了八小時工作制。
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工作剛剛結束,政務院釋出《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其中規定:
“為保證職工健康,提高勞動生產率,為擴大就業面,應有計劃地、有步驟地堅持貫徹8小時至10小時工作制,一切較大的公私合營工礦交通運輸企業均應儘可能實行8小時工作。一切公私企業的加班加點均應受到嚴格的限制。”
八小時工作制成為新中國最基本的一項勞動政策。
即便這樣,毛主席仍然不時地關注著它的落實,關注著勞動者是不是真的享受到了這個革命的成果。
1953年6月4日,毛主席在審閱中央軍委總政治部軍校管理部制定的高階步兵學校教育計劃時,他看到計劃中“每天學習時間定為九小時半:正課六小時;複習射擊教練、佇列教練一小時;自習二小時半”這句話,就在“九小時半”處批註“似以八小時為好,即正課五小時,操練一小時,自習二小時。”他隨後將此件批示彭德懷:
“關於每天九小時半學習時間,似太多,改為八小時如何?尤其夏天,學生吃不消。”
1958年11月6日,毛主席主持第一次鄭州會議,討論人民公社和新四十條。談到公社社員的勞動時間問題,他說:
“明年一月一號就開始,農民一定要睡八小時覺,四小時吃飯、休息,二小時學習。搞一個農民的作息時間表,否則不能持久。至於工人,十二小時工作是不能持久的。”
1958年11月19日,毛主席在一份關於人民公社的主要情況、問題和意見的報告中批示:
“關於生活問題,主要有吃飯、睡覺、帶小孩三件大事。睡眠一定要有八小時,加上吃飯和休息時間四小時,共計十二小時,一定不可少。勞動時間,一般為八小時,忙時可以有十小時,最忙也不可超過十二小時,以為持久之計。”
1958年11月21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要求“唱個低調,把腦筋壓縮一下,把空氣變成固體空氣”,他說胡琴的弦不要拉得太緊,搞得太緊了,就有斷絃的危險。關於社員的工作與生活,他說:
“要搞萬人檢查團,去檢查睡覺睡夠了八小時沒有,睡七小時就沒有完成任務。關於人民公社的生活問題,比如工作時間、食堂、託兒所、文化娛樂等,要有一個章程,可以在報紙上公開發表。”
1959年12月30日,毛主席與學習小組成員一起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讀到教科書說“蘇聯的工作日比革命前的俄國大為縮短”時,他說:
“關於縮短工作日的問題。鞍鋼有的生產單位,曾經做過一個試驗,把三班制改成四班制,六小時比八小時的效率還高一點。原因是精力更集中。英國在資本主義發展的過程中,在工人爭取八小時工作制的時候,資產階級曾經做過調查,證明八小時工作比更多時間的工作,效率更高,這樣對資本家更有利,他們也就贊成了。”
毛主席在革命的一生中,始終把爭取勞動人民的權益當成自己的使命,他為八小時工作制在中國的建立,以及八小時工作制的具體落實,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他對人民勞動權益的關心,我們今天讀來也感到了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