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美國夫妻,丈夫名叫菲勒,妻子名叫達妮。在外人眼中看來,菲勒事業有成,最重要的是,他還非常疼愛老婆。每年結婚紀念日,菲勒都會偷偷給妻子準備小驚喜。
2000年12月16號這天,是他們結婚6週年紀念日。周圍的親朋好友都做好看男人如何撒狗糧的準備了,但意外卻突然發生:早上出門前還和妻子吻別,承諾晚上會早點回來,一起慶祝結婚週年紀念日的菲勒竟然莫名其妙失蹤了!
菲勒特別喜歡水上狩獵,那天外出也是幹這事兒去了。在家等待的達妮眼看著約定的時間已經快要到來,但丈夫卻一直沒有回家,心中著急,就給丈夫的朋友福瑞恩打了一通電話,詢問丈夫是否和福瑞恩在一起。但妻子卻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她內心有點不安,於是選擇了報警。
警方跑去菲勒經常水上狩獵的湖泊時,發現菲勒的船正靜靜飄在水面上,但菲勒本人卻消失不見了。根據現場勘查,警方判斷菲勒是落水了,於是對附近的水域展開搜尋,但是兩個多月過去,他們依然未能找到菲勒的屍體。
這好好一個大活人,怎麼還能不動聲色地就沒了?當時美國警方給出了明確的說法“被鱷魚吃了”。就在人們都以為這個案件已經蓋棺定論了,案發後的第17年,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真相才猝不及防地被展現在眾人眼前。
這究竟是一個怎樣的故事?菲勒又到底去了哪裡?
好丈夫菲勒
菲勒雖然事業有成,但他其實出身於美國一個經濟很一般的家庭。也正因為家裡經濟條件不好,菲勒上學時一直想辦法勤工儉學。
難得的地方在於,家庭的困境並未壓垮菲勒,反而將他打造成了出類拔萃的人才。在菲勒所在的高中,他是學校的風雲人物。長相帥氣,成績優秀,運動神經還發達,常常下場踢一回球,場邊都會站著一大堆迷妹給他加油打氣。
但這些氾濫的桃花沒有一朵引起菲勒的注意,他心中已經有了喜歡的人,這人正是他後來的妻子達妮。但可惜的是,當時達妮已經有了男朋友,菲勒只能將自己心中的愛意藏起來。
高中畢業後,成績優秀的菲勒順利考上了美國的一所知名大學。也是在上大學期間,達妮和男朋友分手了,菲勒終於等到了機會,開始對達妮展開瘋狂的追求。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他終於抱得美人歸。
畢業後,菲勒憑藉出眾的才華,很快就被一家大公司錄取了,並且事業蒸蒸日上。
在兼顧事業的同時,菲勒也完全沒有忽略女朋友達妮。1994年,這對小情侶終於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菲勒深知,自己和達妮之間的婚姻來的有多不容易,因此他非常珍惜這個妻子,恨不得儘自己努力將世界上所有好東西都搬到達妮的面前來。
1999年,達妮才生下了他們的女兒。為了給娘倆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菲勒工作就更加賣命了。
這樣一個全心全意為家庭考慮的丈夫,筆者都想說,達妮簡直太有福氣了,他們這個家庭本該一直幸福下去。
但2000年12月16號,在他們結婚六週年紀念日這天,卻發生了文章開頭說的事情。菲勒莫名失蹤,家庭徹底破碎。
當年的菲勒和達妮
被鱷魚吃了?
達妮報警之後,警方直接趕去菲勒常去的那片水域,並展開了搜尋。在還算龐大的水域,警方卻只在湖中間的位置找到了一搜小船,船中有一些積水,但船上卻空無一人。
警方就先對船進行了一番搜查,結果在裡面翻到了獵槍,獵槍上能夠檢測到菲勒的指紋。由此警方判斷,這艘船就是菲勒的船。
但是他到底會去哪裡呢?他還活著嗎?根據經驗,警方其實已經有了不好的預測。為了驗證這個猜測,警方先是做好安保措施,然後嘗試著將菲勒的船左右搖晃。結果發現這艘小船穩定性極差,稍微傾斜一點,水就會漫入船內,人也很容易因此墜入水中。
所以警方很快判斷,菲勒就是在維持平衡的時候不慎掉入水中,而這塊水域,足足有3米深,猝不及防落水,即便他會游泳,但同樣也有可能溺亡。
警方做出這樣的判斷並不是沒有根據。因為在菲勒之前,他們已經處理過太多起這類的案件。往往是警方還在哼哧哼哧找人,幾天後,失蹤人口的屍體就從水面漂浮起來,而這些人也全部都是會游泳的。
在這種情況下,警方就理所當然地以為,菲勒的屍體幾天之後就會漂浮起來的。於是,他們在打撈屍體的同時,就一點都不意外地將這起案件定性為“意外”。
但是,真正的意外,沒多久就發生了。
菲勒是12月16號失蹤的,可一個星期後,警方並沒有發現菲勒的屍體,甚至整整2個月之後,他的屍體依然還是沒有漂出水面。
這個時候,哪怕是按照正常人的思維判斷,也能猜到菲勒其實不是意外溺亡,他的死很有可能存在貓膩。但奇葩的是,那時美國的一家調查機構表示:為什麼我們在水中搜不到菲勒的屍體?很有可能是因為他落水之後,被水下的水草纏住了,後來又被各種水生物,如鱷魚這樣的食肉性動物給吃了。
在美國,鱷魚吃人這樣的事情,並非沒有先例。因此,警方也沒把這個案件當回事。但就在警方真以為菲勒的屍體被鱷魚吃進肚子。但四個月後,一項鐵證的出現,卻又推翻了這一論證。
這一天,有一名釣魚愛好者“釣”上來了個特殊的物件:一隻水靴。
考慮到這片湖泊不久前才出過命案,死者屍體還沒有找到,於是這人立即報警。說不準這水靴對案件處理有幫助呢?
水靴的出現的確推動了案情的發展,也打破了警方的思維牢籠。
水靴在水底,雖然不確定這東西是不是菲勒的,但有沒有可能水底還有菲勒的遺物?於是,警方找來幾名專業的潛水員潛入水底,又開始進行新一輪的搜尋。經過更加仔細地尋找,他們還真的發現了新的東西:一件夾克。而在夾克的口袋裡,放著一張狩獵許可證,證件內簽名,正是菲勒。
而更加奇怪的是,夾克是完好無損的。這個關鍵的物證幾乎完全推翻了四個月前所謂的鱷魚吃人說,畢竟鱷魚的吃相絕對不會那麼斯文,否則夾克不可能儲存完好。
既然菲勒的屍體不是被鱷魚吃掉,他的屍體到底去了哪裡?抑或者菲勒壓根就還活著?
如果說,警方因為這個調查結果正感到奇怪時,接下來菲勒的妻子達妮做出的反應,就更讓他們疑惑。
聽說警察找到了菲勒的夾克和水靴,達妮竟然直接去了一趟法院,要回了那件夾克,並再次對“鱷魚吃人說”這個結論表示了認可。
更迷的是,當時美國的法官竟然也承認了這個說法。如此一來,最終,菲勒的死亡只能被認定為意外,也就自然排除了他殺的可能。幾個月後,達妮又將一家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理由是丈夫生前曾經買過一份意外險,按照前不久法院的審判,現在保險公司該進行理賠了。
最終,靠著這份保險,達妮拿到了大約150萬美元的賠償。
擱在現在,各位應該也能猜出來,菲勒妻子身上有貓膩了。因為最近幾年來,騙保這樣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聽到涉及保險的死亡案件時,人們下意識地就會條件反射地聯想到殺人騙保。
不得不說,達妮的反常行為其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也讓這起案件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起來。但警方懷疑歸懷疑,又沒有證據。
那麼,菲勒的死究竟和妻子達妮有沒有關係?就算真是達妮殺害了自己的丈夫,她又是用的什麼手法?一個大男人死了,屍體去了哪兒?為什麼警察怎麼也沒找到?
首先,菲勒死後,達妮的確用丈夫的保險金,獨自一人養活自己和女兒。明面上看來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但在菲勒死後的第5年,達妮再婚了。她的再婚物件是誰呢?正是當年菲勒的好友,那個名叫福瑞恩的男人。婚後,他們一起在菲勒的房子裡生活。
前夫死了5年,妻子再婚,倫理上來說,是沒有什麼問題的,眾人自然也就不是那麼在意。
隨著達妮的再婚,菲勒死亡的真相已經被“意外溺死”以及“鱷魚吃掉屍體”說蓋棺定論了。菲勒的妻子、女兒、朋友都接受了這個結果,但有一人一直不願意接受,這人就是菲勒的老母親舍麗。
母親苦苦尋找,真的發現了新線索
舍麗從未相信過警方給出的說辭,也許是身為一個母親的直覺,讓她覺得自己的兒子,是死於他殺而並非是意外。然而,在案件結論已出的情況下,一個沒錢沒勢沒背景的老人,要想靠著自己的力量去查兒子死亡的真相,可以說是難如登天。
舍麗就拿出僅有的積蓄,請了一位私家偵探代為調查。那位偵探還算靠譜,拿到錢後立即搜尋有關資料。沒成想,還真給他查出來了幾點當時被警方忽略的細節。
第一個疑點就打臉了意外溺死的說法。因為當年出事的那艘船,事後有人發現,它油箱裡面的油幾乎還是滿的。
可如果菲勒真像警方判斷的那樣是死於意外,那麼在他不小心墜入水中時,船應該還是處於“待機”耗油的狀態,一直到幾個小時後警方抵達案發現場,油量怎麼都不會就只損耗一點點。
再結合之前警方發現的那個完好無損的夾克,偵探最終做下了判斷:菲勒絕對不是死於意外溺亡,他是被謀殺的!
於是老太太舍麗再次來到警局:“我兒子是被謀殺的,這件案子不能了結。”
這樣的話,舍麗不知道和美國警官說過多少遍了。但那些警官根本沒有人願意搭理她。
儘管如此,舍麗依然沒有放棄。身為菲勒的母親,她願意一直堅持下去,願意面對一切冷眼。
這個老婦人後來又一遍一遍地給當地的州長寫信,希望兒子的案件能夠換一個部門來調查。她渴望州長能夠百忙之中抽出一點空,看一看她的信件,哪怕一次也好。
然而現實總是殘酷的。舍麗寄出去的上百封信件全部石沉大海,連個回應都沒有。原來州長根本看都沒看,就將信件原路返回到執法總部,接著因為涉及到菲勒這宗已經“蓋棺定論”的案件,信件也被併入了案件相關的檔案袋。
身為母親的舍麗不是不想放棄啊,但是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想到兒子,眼眶瞬間就會溼潤。兒子死後的這些年,因為哭得太多,舍麗幾乎已經瞎掉了。
也許是老天也覺得老太太太過可憐,在警方都一直不願意繼續調查下去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卻主動將自己曝光出來。
“我丈夫是他殺的”
達妮在2005年與福瑞恩結婚後,剛開始生活的也算比較幸福。但是她逐漸意識到,過去菲勒將她照顧得太過細緻,她不需要為經濟發愁,每天只需帶好孩子,當一個幸福的太太就行了。然而,菲勒死後,達妮再婚,她才發現,與上進的菲勒相比,福瑞恩簡直啥也不是。
最重要的是,這個男人沒什麼本事就算了,卻還有家暴的習慣。第一次,達妮忍了,第二次,達妮又忍了。一直到忍無可忍時,她終於還是提出了離婚。
但是很顯然,福瑞恩不願意輕易放棄這段婚姻,也不願意放棄這個“大金主”。為了“維護”這段婚姻,他乾脆綁架並威脅達妮:如果離婚,就殺了達妮,他自己隨後再自殺。
達妮不笨,在被控制的那段時間就一直與福瑞恩周旋,終於有機會逃出生天了,達妮立即趕去警察局去報警。她控訴福瑞恩綁架她,還威脅要殺了她。但美國警方對這事好像根本不上心,簡單安撫一下達妮就讓她回去。達妮見自己的指控無效,她迫於無奈,說出了一個驚天的秘密:菲勒是被福瑞恩殺害的。
有了達妮的證言,警方再次重啟案件,並很快對福瑞恩進行了審問。也許因為殺害了曾經的好朋友還霸佔了他的妻子,福瑞恩心中多少有點愧疚,也許是被達妮的無情徹底打敗,面對警方,福瑞恩最終選擇招供一切。
原來,他和達妮其實在高中那段青蔥的歲月裡,曾經相愛過,他就是文章前段所說的那個達妮男友。上大學後,福瑞恩和達妮分手,後來他們也各自組建了家庭,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相互之間幾乎斷了聯絡。
但是1997年,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達妮又和福瑞恩相遇了。也許是因為少年時期的愛情總歸是美好的,也許是他們對現在的婚姻已經失去了新鮮感。總之,這二位揹著自己的妻子和丈夫又舊情復燃了。
他們背地裡偷情,想重新在一起,但是又不像揹負出軌離婚的罵名,於是便想出了一個狠毒的計劃:藉助一個機會讓兩家人聚在一起,再借機將達妮的丈夫菲勒以及福瑞恩的妻子弄死。
但當時的福瑞恩想著,妻子好歹也給自己生了一個孩子,他下不去手。於是,最終的計劃便變成,只對菲勒一人下手,而達妮對此不置可否。但問題是,怎麼不著痕跡地殺了菲勒?
福瑞恩便作為主謀,開始準備作案工具,而達妮則提供精確的作案時機。經過精挑細選,他們選在了2000年菲勒和達妮結婚六週年的紀念日。在選擇動手之前的好幾個月,達妮還給丈夫買了一份保險。
等待時機成熟,福瑞恩就約菲勒一起出門水獵。到了結婚紀念日那一天,達妮像往常一樣將菲勒送出門,而出門的菲勒一面期待與朋友一起去做喜歡的事,一面惦記著晚上的週年紀念,殊不知,他最親近的兩個人在背地裡已經想要弄死他了。
趁著菲勒正在換狩獵水靴時,福瑞恩毫不猶豫地將他推下船。但菲勒會水啊,且當時船沒開多遠,水也不是很深,他自然也不會這麼輕易就被淹死。於是,福瑞恩為了速戰速決,掏出早就準備好的槍,對著菲勒來了一發子彈,就這麼殺了他。
事後,為了不耽誤時間,迅速製造菲勒是溺水而亡的假象,福瑞恩把菲勒的水靴扔到了湖裡。接著,他本來打算把屍體弄到事先已經找好的合適的場所,將屍體就地掩埋。而這時,福瑞恩發現了一個計劃之外的難題。
菲勒死在12月26號,雖然當時湖面還沒有結冰,但天氣還是比較寒冷的。福瑞恩將屍體剛拖上船時就發現船上留下的水漬。冬天穿的本來就多,衣服吸水後不但重量增加,難以拖行,而且痕跡也必然會非常明顯。於是福瑞恩當即決定,立刻把菲勒的衣服脫掉扔到湖裡,沉不下去的他就再撈上來擰乾,之後再來到岸上把菲勒的屍體連同一些衣服都給埋了。
而後,達妮的那通電話,也是為了確定菲勒到底死沒死。
但正是因為這個突發狀況,讓警方發現了那件完好無損的夾克和水靴。但若不是美國警方翫忽職守,估計福瑞恩17年前就已經坐牢了。
福瑞恩招供後,警方根據他提供的訊息,在離湖面不遠處的荒野,挖出來了一具男性屍骨。經過DNA鑑定,與舍麗母子關係成立。
不難猜想,這具屍體便是失蹤了整整17年的菲勒。
事件的最後,那兩個殺死菲勒的兇手下場如何呢?
作為主謀,福瑞恩被判處死刑。而達妮,最早期是被判處了無期徒刑,但後來律師提到,她只是從犯,沒有證據證明她參與了謀殺,最終,在2020年的11月,檢方判處達妮30年的有期徒刑。
庭審那天,舍麗就坐在輪椅上,與大兒子一起站在後方,聽完了整場宣判。判決結果出來的那一瞬間,老太太再也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嚎啕大哭起來。
哭泣的舍麗
可以說,雖然兇手最終露面是他們自作自受,但是,老太太數十年如一日的堅持,依然還是讓人十分感動,且沒有她的堅持,警方在後續案件審理時,也不會有那些現成的證據。
而在整起案件中,死得最冤枉的,就要數菲勒了。
他敬友人,護家庭,是個難得有擔當的好男人。而被他全新信任的兩個人卻毫不猶豫地在背後捅了他一刀,這讓人膽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