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賣房是人生大事,不過,由於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方在交易過程中承擔的風險更大,導致大家往往會忽略賣方的利益,造成了很多二手房賣家在交易過程中,容易忽視自己的利益安全。今天,我們就來專門聊一下,二手房賣家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如何才能保證自己的權益不被侵犯?
01. 明確方式期限
賣方大多數情況下會透過中介公司予以掛牌出售。賣方在掛牌時除明確掛牌價格外,還應明確委託方式和掛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讓自己的中介人員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來,但最後簽約的肯定是他人。所以,賣方不要輕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02. 謹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買方通常會擔心資金安全問題,如果透過中介公司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一定要找正規的中介機構。
03. 簽約注意三點
- 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如實告知買方,最好在合同中寫下來。
- 提供“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如該房已經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
- 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後拿到房款。
04. 取得放款承諾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餘款待過戶後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最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再進行下一步交易。
05. 不能籤“到手價”
據一些中介公司反映,許多客戶在委託他們賣房的時候由於嫌合同上各款項細則太過麻煩,要求只與公司籤一個“到手價”,即直接到手的錢有多少籤多少。因為,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還涉及到契稅、交易手續費、中介費等多筆費用。如果只籤一個“到手價”,碰到一些不法中介的話,等於製造了“暗箱操作”的溫床,最後受到損失的還是交易買賣雙方。
特別提醒:由於房屋買賣涉及大額交易,尤其是二手房贖樓還貸,手頭不寬裕的朋友很多都會透過金融機構借款解決,這時一定要擦亮眼睛,選擇正規的機構,以防上當受騙,耽誤交易。
06. 不要輕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過程中,有些購房者可能會提出各種理由要求在辦妥過戶手續前入住。小編提醒大家,即使簽了購房合同,在過戶手續沒有辦妥之前,對於提前交房一定要謹慎。
雖然現在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只需要15天左右的時間,如果期間發生糾紛,由於現行法律以“保護現居住者”的權益優先,所以可能會給賣方帶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當你足夠重視一件事情時,事情的風險也就降低了一半,最後,希望此文能幫大家順順利利把房子賣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