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規劃君何方洪今天在今日頭條上發了一篇《我國行政區域中特殊的“飛地”問題及所有飛地調整處理研究分析》的文章,結果評論區裡至少有四五個網友留言評論“還有加格達奇區是飛地”。城鎮規劃君耐心地給這幾位網友解釋了加格達奇區不是飛地,結果有些網友還是聽不懂,仍然固執地認為加格達奇區就是飛地。因此,城鎮規劃君認為有必要再單獨寫一篇《位於內蒙古自治區的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首府(準確地說法不叫首府,應該叫地區行政中心所在地城鎮或地區行署所在地城鎮)加格達奇區不是“飛地”》的文章,以便讓更多網友不再被誤導了。
我國有很多特殊行政區,比如省級行政區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發文都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的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級的河北省雄安新區、上海市浦東新區和天津市濱海新區(領導高配為副部級),縣級的神農架林區(湖北省直管,領導行政級別為副廳級)、貴州省六盤水市的六枝特區、青海省的大柴旦行政委員會、湖南省懷化市直管的洪江管理區(行政區劃上屬於懷化市代管的洪江市範圍內)等等,還有就是今天城鎮規劃君何方洪要說的加格達奇區。為什麼加格達奇區是特殊的縣級行政區?這是因為加格達奇區在國家行政區劃圖上位於內蒙古自治區,但是行政管轄權卻屬於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
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發生呢?這是因為在1964年時,國家為了開發大興安嶺地區的森林資源,便決定組建了大興安嶺特區,大興安嶺特區指揮部設在內蒙古自治區的呼倫貝爾盟鄂倫春自治旗加格達奇鎮。因為黑龍江省佔了大興安嶺特區的大部分,所以國家在1966年將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鄂倫春自治旗東北部分劃給了黑龍江省大興安嶺特區管轄。而到了1969年,國家將整個呼倫貝爾盟都劃給了黑龍江省。第二年,黑龍江省就把大興安嶺特區改名為了大興安嶺地區,地區行署所在地加格達奇鎮改為了加格達奇區。到了1979年時,國家又把呼倫貝爾盟還給了內蒙古自治區。因為在1979年7月1日,國務院《關於恢復內蒙古自治區原行政區劃的通知》明確:松、加兩區仍歸黑龍江省管理,但原屬地權不變(注:松指松嶺區,加指加格達奇)。也就是說黑龍江的地區首府借用了內蒙古自治區的地盤,黑龍江省有行政管理權,內蒙古有土地產權。但是黑龍江省沒有把加格達奇區和松嶺區還給內蒙古自治區。在國家行政區劃圖上,加格達奇區和松嶺區在內蒙古自治區轄區內,但實際管轄權屬於黑龍江省。所以,我們經常在黑龍江省的部分地圖上可以看到有加格達奇區和松嶺區這兩塊“喉結”。
從嚴格意義上講加格達奇區並不是黑龍江的飛地。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我們來看一看“飛地”的定義:飛地是指隸屬於某一行政區管轄但不與本區毗連的土地。通俗地講,如果某一行政主體擁有一塊飛地,那麼它無法取道自己的行政區域到達該地,只能“飛”過其他行政主體的屬地,才能到達自己的飛地。
我們再來看一看加格達奇區的地圖。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的加格達奇區與松嶺區雖然位於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上,但是這兩個區行政管理上都屬於黑龍江省,在地圖上的加格達奇區雖然沒有與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地理相連,但是松嶺區與呼瑪縣是相連的,而加格達奇區透過與松嶺區土地相連(松嶺區是屬於大興安嶺地區的),從而與黑龍江省土地完全相連的。因此,加格達奇區並不符合“飛地”概念的“本區與行政主體地理不相連”的條件,加格達奇區就不屬於黑龍江省的“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