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二手房買賣合同哪些條款是必須要寫的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有哪些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絡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
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裝置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條款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該條款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該條款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銷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
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購買二手房要注意什麼
第一,注意查看出賣方的證件。
第二,注意房屋的產權狀態。
第三,注意房屋的抵押狀態。
第四,注意房屋的出租狀態。
第五,注意房屋的性質。
不管是什麼時候建的房子,一定要檢視購買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的憑證,沒有房產證的交易對購買者來說存在極大的風險,房主可能用房產證將房屋抵押或再次轉賣,因此選擇房屋最好要有房產證,避免以後產生糾紛。
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有些房屋的所有者不是本人,或者是幾個家庭成員共有的,如果是共有的,則要看賣方是否簽有出售房屋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相信你對此已有基本的認識,希望透過以上資訊能夠幫助您解決問題。
拆遷二手房能公證嗎
一、拆遷二手房能公證嗎
拆遷二手房是可以辦理公證的,當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提供相應的材料辦理公證,由公證機關進行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宣告、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二、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公證應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人應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權或管理權資格證明)及其影印;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他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
(3)區、縣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
(4)拆遷主管部門公佈的拆遷公告、建設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或使用權證件及其影印件;
(6)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文字;
(7)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拆遷二手房是可以辦理公證的,當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提供相應的材料辦理公證,由公證機關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