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孝順是不要有什麼痛苦,而是讓我們平靜地離開這個世界。”
2019年,70歲的退休教師殷惠銘在江蘇省老年病醫院病房簽下了一份“生前預囑”,選擇了5個“放棄”,當無法避免死亡,生命支援只能儘量延長走向死亡的過程時,自己放棄心肺復甦、呼吸機、餵食管、輸血、使用抗生素,放棄積極的搶救措施,不要痛苦地離開世界。
實際上,施老師是一位已經患上結直腸癌6年的患者,從丈夫因肺癌離世之後,她就一直思考自己應該怎樣離開人世間。
她不能接受生命到了最後,在極端痛苦死亡的過程中還要接受各種痛苦而又無效的搶救方式,也不想讓自己的子女讓自己承受這樣的痛苦,認為這是偽裝的孝順。
最終和兒子商量之後,施老師在江蘇省老年病醫院病房簽下了“生前預囑”,想要在生命末端有尊嚴地離開人世。
據江蘇省老年病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樊衛飛介紹生前遺囑並不意味著放棄搶救,而是在患者患者生命的終末期,用緩和的鎮痛或者輸營養液來替代“插管”等創傷性延緩死亡的醫療手段。
對於國內安樂死沒有合法的背景下,生前預囑未嘗不是癌症或者其他疾病終末期患者善終的最好方式。
江蘇省老年病醫院是首家推行“生前預囑”的醫院,但是目前“生前預囑”的實施已經處於基本擱置的狀態,它不具備法律的效益,而且也經常被病人和家屬所誤解,不被接受。
一、癌症晚期太痛苦,安樂死究竟好不好?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陳根發稱,中國法律並沒有“安樂死”這一說法,《憲法》規定要保障公民的生命權,與“安樂死”是衝突的。從價值判斷來看,安樂死有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但從我國目前社會環境等因素來看,尚不具備立法條件。嚴肅地說,在中國執行“安樂死”,就是屬於故意殺人的範疇。
安樂死是一把雙刃劍。對於飽受病痛折磨的患者而言,死亡可能是一種解脫。但“安樂死”涉及法律,更涉及人類生命倫理,甚至會成為犯罪的藉口,讓原本不該死亡的人被迫放棄生命。
一些部分實施安樂死的國家,如荷蘭,雖然已經將安樂死立法,這條法規仍爭議不斷,據悉,在2010年3200件“安樂死”的事件中,有約7成左右的案件都涉及“故意殺人”。
二、“生前預囑”有望入法,讓癌症患者有尊嚴地離開
“生前預囑”,是人們在健康或意識清楚時簽署的,說明在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檔案。“生前預囑”的存在,正是患者“有質量,有尊嚴”的保證。然而在,一項生前預囑調查中發現,48%的家屬從未聽說過“生前預囑”,41%表示聽說過但不瞭解。
10月9日,深圳市衛健委李創副主任透露,正在修訂《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中,將會有一個條款體現“生前預囑”。透過立法形式,讓更多患者和家屬知道“生前預囑”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即使醫生也能夠根據患者意願選擇終末期終了方案,無需擔心家屬“秋後算賬”,這對患者和醫療機構而言都有保護作用。
雖然《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屬於地方性法規,但是未來也有全面推廣的希望,可以從法律層面上推動尊嚴死。
三、如何面對臨終的病人,才算盡孝?
人生是個輪迴,面對長輩的離開,怎樣做,才能幫助患者減輕一些病痛,沒有遺憾地走完人生最後的道路?
1、尊重病人的真實意願
北京協和醫院康琳醫師的一項報告顯示,有91.8%的老人願意瞭解自己的病情並做出決策,這說明絕大多數老人並沒有我們想象中的“膽怯”,相反,他們更想要為自己的生命做主。
2、儘量改善病人的生存質量
到了臨終期,疾病治癒無望,再多的治療也只是徒添痛苦。這個階段的患者,應以提高生活質量,維護他們的尊嚴為主,達到老人“別受罪”,家屬“沒痛苦”的要求。
3、學會傾聽和陪伴
臨終病人特別害怕孤獨,渴望親情、友情的陪伴,當病人表達感受時,即使吐字艱難,也要耐心傾聽,不要打斷,這樣病人才會感到被需要,被瞭解。
百善孝為先,對於臨終患者而言,最好的孝順不是“死扛到底”,而是讓他們以最小的痛苦,好好走完這段輪迴。#健康科普大賽#
參考資料:
[1]《“生前預囑”擬立法,讓臨終患者有尊嚴的離開》.醫學界.2021-07-02
[2]《臨終老人最需要什麼》.生命時報.2020-07-29
[3]《如何做好臨終關懷服務志願者——安寧療護百題》.海上安寧療護之家.2021-02-06
[4]《醫院試推“生前預囑”又暫停,深圳立法會讓“生前預囑”更近一步嗎?》.央廣網.2021-07-16
[5]《生命最後一程,讓我走得體面些!70歲退休女教師寫下"5個放棄"》.江蘇新聞.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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