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到了王朝統治中後期,都會出現宗室子孫繁衍,坐吃山空的現象。雖然清代不像明代那樣,將國庫收入的近一半拿來恩養宗室子弟,但總體來看,國家的經濟負擔依然很重。
這裡講的清代宗室,具體是指沒有爵位的宗室,主要分為閒散宗室和四品宗室。有人可能對閒散宗室和四品宗室這兩個概念不清楚。乾隆四十七年規定,凡年滿20歲之康熙、雍正的子孫輩,給予四品頂戴、四品武職補服,稱為四品宗室;其餘在20歲以前去世的,或非康熙帝系的子孫則稱為閒散宗室。
那麼,閒散宗室和四品宗室有多少人呢?根據晚清《玉牒》上的記載,四品宗室人數共15147人,閒散宗室人數共19930人。雖然這些宗室成員沒有爵位,但畢竟是愛新覺羅氏的子孫,所以他們的待遇要比一般的旗人還是要好得多。
四品宗室由於有虛銜,可以按照品級領取俸祿,此外他們由於是帝系,除了品級俸祿之外,還享有閒散宗室的所有待遇。總結起來,大致有以下兩方面的經濟來源:
其一、俸餉部分
宗室領取俸餉始自康熙十年,給閒散宗室雲騎尉品級俸祿。到了康熙四十二年三月,又停給閒散宗室雲騎尉品級俸祿,照披甲給食錢糧,即閒散宗室年滿20歲,每月支給三兩,每年給米45斛。
乾隆十一年,乾隆皇帝體諒宗室多子家庭,只給一份錢糧不足以養家餬口,自次年正月始年滿10歲的宗室子弟給銀二兩。鴉片戰爭以後,朝廷財政拮据,於道光二十三年定例,凡宗室等年滿15歲,給銀二兩。
從以上史料可發現,康熙十年給予宗室雲騎尉品級和俸祿,應該是每年俸銀85兩,米42石。到康熙四十二年照披甲人給的是一年俸銀36兩,俸米22石。因此,宗室俸餉收入減少了一半以上。
康熙之所以這樣做,可能是為了避免宗室人口快速繁衍所造成的國家財政負擔。又由於宗室家庭人口多,使得乾隆帝發給年滿10歲宗室每月二兩銀。至道光朝改為宗室年滿15歲才給予二兩銀,這也是財政短缺的權宜之計。
不過,宗人府核發養贍錢糧的物件為四品宗室或閒散宗室,並且僅限於居住在北京和盛京兩地。若有人隨父上任外地官職,則取消所食錢糧。
其二、恩賞銀兩
宗室成員的俸餉其實都還不是主要的經濟來源,主要還是來自皇帝的恩賞。清代對皇族的恩養幾乎無所不至,凡遇紅白喜事,即娶妻、聘女,或喪亡,朝廷都會給予一定的銀兩。
康熙五十五年規定,宗室婚禮給銀百兩、喪禮給銀120兩,宗人府透過核查,只要申請人所開列的姓名、生年無誤,即行發給。
恩賞的範圍以宗室為主,倘若宗室兼一品、二品大臣、侍衛等,則不準給。其子孫,未分家者不準給;已分家者系閒散宗室則準給。乾隆十一年規定:“準薨故革爵之王公之子及革爵位之將軍,準給予恩賞銀。已寡之妾,隨子孫同居者,身故亦準給。”
宗室領取恩賞銀兩的年齡,在娶妻的年齡規定是15歲以上,病故者必須在20歲以上才能獲得恩賞銀兩。娶妻、嫁女賞銀百兩,娶妻的賞銀不限次數,繼娶、三娶,或再離婚再娶,恩賞銀兩減半。但娶妾則不能補助。同樣的,妻室過世可獲得賞銀,滕妾去世則不能申請賞銀。
除了例行的恩賞外,從乾隆十一年起,皇帝每年還要額外賞賜閒散宗室十萬兩銀子,為救助宗室之意外事故,比如火災燒了房子,宗室可以依照被燒房屋間數,請求賞銀。
不過,意外事故畢竟不多見,宗室最需要的是贖買田產。清代皇族之閒散宗室自乾隆年間即開始經濟惡化,由八旗族長呈報無家業,確無依靠,極為貧寒之20歲以上宗室,共有二百餘人。
所以乾隆便先救助無所依靠並已年邁,或為孤兒又生計極為艱難者40人,每人賞銀200兩,支付各自族長、學長,使其購置房屋,以為產業。並規定宗室所買房屋,永不得典賣。
這種為宗室立產的恩賞銀兩到乾隆二十六年以後,每人的賞銀改為188兩,原先乾隆打算每年發給40名宗室的置產銀兩,可是越往後人數越多,支出的賞銀也越多。
恩賞銀兩的經費並非來自內務府,而是朝廷按四季由戶部撥給宗人府銀庫,每年少則數萬兩,多則數十萬兩。而宗室仗著朝廷有政策,有時為了幾兩殯葬銀子便裝死,叫老婆、兒子到宗人府報喪,騙取朝廷的殯葬費。
晚清時期,由於國庫空虛,宗室成員乃至一般的旗人生計更為艱難,朝廷也不能足額撥付恩賞銀,宗室成員也不得不自謀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