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黎元洪打官司
文/楊舟平
黎元洪,兩任中華民國總統;段祺瑞,手握重權的民國國務總理,也曾任臨時執政。黎段兩人曾兩度一起搭班子,風雲際會,共撐執掌當時中國政局。1926年,兩人前腳後腳離職下野後巧合的是都寓居天津。不久,發生了一件耐人尋味的事情,那就是黎元洪與段祺瑞為7萬元竟打起了官司。
事件回放:1918年,段祺瑞以生活之需為由向黎元洪借大洋7萬元,由黎元洪幕僚陳宦經手但未立字據。後來段祺瑞沒及時還,黎元洪也沒好意思催。過了一段時間,黎元洪派人問段祺瑞討要,段祺瑞告訴來人兩個字——沒錢。黎段兩人寓居天津後,黎再要,段還是以沒錢為由不還。段祺瑞大約是真的沒錢,一是7萬大洋在當時的確不是小數目,再者這段總理是有名的“六不”總理:不抽、不喝、不嫖、不賭、不貪、不佔。黎元洪眼看沒轍,7萬元要打水漂,只得委託律師韓玉辰向天津地方審判廳起訴段祺瑞,與段祺瑞正兒八經打起了債務官司。
法院最終判處結果如何?當時天津的《益世報》只給出了一個似是而非的結論:段執政家中已無米下鍋了。
至於黎段兩人打官司背後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不管是兩人在執政期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府院之爭”而使兩人隔閡加深,還是黎元洪想借打官司“噁心”段祺瑞出口氣罷,也不管段祺瑞是有錢不還還是真沒錢不還也罷,這些,我們先撇開不談,反正兩人對簿公堂是有史料記載的。
按說,這兩個民國時期叱吒風雲的首腦政要,即使下野了也是餘威八面,聲名顯赫,隨便找個大人物出面居間調解一下,斡旋一回,這一小糾紛完全可以得到圓滿解決,真沒必要非得法庭上見。因為民國時期曾經的一號人物與二號人物打官司,影響實在是太大了,太引人注目了,太吸引媒體眼球了。但黎元洪就是黎元洪,民國就是民國,私底下解決不了的事直接上法庭,這也許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民國範”之一種“範”吧。當然,民國時期,軍閥混戰,民不聊生,我們沒有必要為民國唱讚歌,但實事求是還原歷史才是真正的唯物史觀。
再說段祺瑞,在民國執政期間,因為他住的房是袁世凱與原房主打牌時房主輸了錢將房抵押給袁世凱的,袁後來又將此房贈給段祺瑞,但贈時沒有給段祺瑞房契。袁世凱死後,房主的兒子拿著房契找到總理府問段祺瑞要房,段祺瑞一看房契,二話沒說,就搬了出去。瞧,這就是當時的民國:平民百姓居然敢向國務總理“叫板”,段總理竟然也“接招”,並具有如此的法律意識、平等意識,奇怪不?
再看一段國外著名的法律故事:19世紀初,德國皇帝威廉一世可以說是德意志的凱撒、日耳曼的拿破崙,他身懷雄才大略,膽識過人,不但完成了德國的統一,而且成為歐羅巴的列強。他登基之後,一言九鼎,榮光無限。為了能在德意志境內隨時巡邏,更好地管理國家,同時也為了炫耀皇帝的威嚴和驕傲,他在許多地方建立了行宮。如在波茨坦一處風景優美、水土宜人的地方就崛起了一座新宮殿。建成後的宮殿金碧輝煌、美輪美奐,威廉皇帝非常滿意。他住進宮殿後,一次登高遠眺波茨坦市全貌,突然發現一座破敗不堪的磨坊擋住了自己的視線,不能極目遠眺,而且這個磨坊所處地勢較高、矮小寒酸,與莊嚴肅穆的宮殿放在一起,實在有些不倫不類、有礙觀瞻、大煞風景。皇帝大為掃興,立即派內務大臣與磨坊主協商索性買下磨坊,以便拆除。誰知這個磨坊主是個“硬核”的主,不但沒有受寵若驚,知恩圖報,百依百順的樣子,反而嗆了皇帝一下:“磨坊死活不賣,那是祖業,無價之寶,我得守著,別說皇帝,就是上帝買,我也不賣。”威廉皇帝強壓怒火,一面叫史官准備寫“威廉一世不以強權壓人,與民為善”的頌歌,一面繼續和磨坊主商量,決定再提高補償費,讓磨坊主一夜之間成為百萬富翁,哪知磨坊主還是不買賬,“不賣就是不賣!”
威廉皇帝終於龍顏大怒:“給臉不要臉!強拆!”遂派出宮廷衛隊一哄而上,瞬間,磨坊變為廢墟,化為烏有。倔強的磨坊主就是不服輸,絲毫不怕威廉皇帝,他說:“你是皇帝,當然位高權重,把我的權利當作兒戲,如此霸道,我必將透過法庭求公道!”磨坊主接著一紙訴狀將威廉皇帝告上法庭。令人驚掉下巴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敗訴,並判決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一座磨坊,而且賠償磨坊主損失。再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威廉皇帝接到法院判決書後並沒有派衛隊圍攻法院,相反還說:“我靜坐省身,思前想後,作為皇帝,我也有利令智昏、不守法律的時候,幸而我們德國還有法院,還有如此剛正不阿的法官,這是國家之幸,寡人之幸。趕快給我把磨坊恢復原狀,給磨坊主賠償損失。”於是,一座矮小寒酸的原樣磨坊在雄偉宏大的宮殿映襯下又建起來了。
時光如梭,數十年後,威廉一世與磨坊主相繼去世,磨坊主的兒子因經營不善而瀕臨破產,他想起了父親與老皇帝為磨坊打官司的往事,就寫信給當時的皇帝威廉二世,願將磨坊出賣給皇帝,並說出“簡陋的磨坊矗立在華美的宮殿旁邊實在太不協調”等話。威廉二世拿到這封信後感慨萬千,他認為“磨坊之事”關係到國家的法治精神和司法公正形象,是國家司法獨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徵,是一座法治的豐碑,應當永遠保留。於是,威廉二世親筆回信:“------作為鄰居,我理解你的好心和目前的困境,我願贈給你6000馬克,以解燃眉之急,請你務必收下。但也請你保留這座磨坊,以傳後世子孫也警示後人!”小磨坊主收到信後大為感動,遂決定不再出售這座磨坊,讓世人永遠銘記這段往事。
這不由又使我想起十八世紀中葉英國首相威廉·皮特說過的一句話:“即使是最窮的人,在他的小屋裡也敢對抗國王的權威。屋子可能很破舊,屋頂可能搖搖欲墜;但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跨過這間破房子的門檻。”這就是公民私權與國家公權關係的一段最經典的描述,也是中外法制史上的一段名言警句。
一個人最自由、自主、安全和獨立的時候是被稱為在家的時候,如果連這點棲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那麼人到哪裡去尋求和確保自己的獨立安全和幸福呢。這實質也就是信權還是信法?權大還是法大?崇尚權力還是踐踏法律?權力至上還是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還是區別對待之爭。
美國當代最具世界影響力的法學家伯爾曼有句名言:“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可見,法律不僅包含了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包含了人的直覺和獻身以及信仰。在伯爾曼看來,法律不僅僅是一套規則,它還是一項積極的人類活動,包含著人的激情、信念以及最終極的關切。沒有被信仰的法律將退化為僵死的法條,成為擺設和花瓶;沒有法律的信仰勢必淪為人治的任性,成為狂妄和傲慢。藐視法律,迷信權力,崇尚人治最終要被權力嘲弄,也將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
(楊舟平,陝西鳳翔人,高階法官,中國作家協會散文學會會員,陝西省作家協會會員,寶雞市作家協會理事,鳳翔區作家協會副主席,獲市以上文學獎項數十次,都市頭條等數家平臺專欄作家。出版有散文集《情關風月》等。作品入選中學語文輔導教材,成為多省市中考試題。作品多次被《人民文摘》《人民日報》《中國早報》《法制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人民法院報》《陝西日報》《西部法制報》《華商報》《雜文報》《寶雞日報》《散文選刊》《散文精選》《延河》《秦嶺文學》《鳳凰網》《騰訊網》《中國作家網》等平面、網路媒體發表或轉載,共計100餘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