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報名參加“中華好童聲”朗誦比賽,時間、地點等通知。
晚上8點,老師在群裡發通知,要求第二天週六上午9點到學校參加現場比賽,這意味著我必須早上6點就起床帶著弟弟往學校趕。
但是,我!居然!!沒有及時看見QQ群通知!!!
所以,愉快的週末我們呼呼的睡了個大懶覺。
突然,手機響了,老師來電話:“9點比賽候場,你們在哪兒呢?”
我:“啊,在家裡呢,我昨晚沒看群通知”
老師:“啊……”
我弱弱的說:老師啊,我看比賽是搞一整天呢,能不能跟組委會協商一下,把我們換到下午啊?
老師真給力,半小時後告訴我,OK了!
還沒高興3分鐘,才想起來下午有鋼琴課,如果朗誦比賽換到下午,那鋼琴課就上不了,一個星期才約到一次鋼琴課,不能不上啊,急得我抓耳撓腮團團轉,這可如何是好?
我飛快的核算了一下時間:
朗誦比賽下午2點開始,一個節目大約2分鐘,如果我們下午第一個表演完了馬上閃人,返程1個小時,正好可以趕回來上3點半的鋼琴課,所以,必須要下午第一個表演!
但是安排表上時間點都排好了,通常這種臨時調換的,要等原定的所有人比完了最後才上場的,那不是完蛋了?必須得跟組委會協商,要求調換到第一個上場。
可是老母親臨時有事,只能爸爸送去比賽,我家爸爸是個奇葩,除了做個司機,對於學校的事情,什麼都不懂,不管,不幹,所以需要娃自己去協商,娃行嗎?行不行都得試試了。
13點……13:30……13:45……14點……
望著牆上的鐘我的心跳得突突的,協商好了嗎?第一個還是最後啊?
14:15分,弟弟來電話了“媽媽,我比賽完了,準備回來了。”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問弟弟是怎麼跟組委會協商的。
他說:“爸爸非不去現場,要我自己去搞定,我本來想找班主任去說的,可是沒找到,我只好自己去了,我就跟那個老師說了,我下午還有鋼琴課,想第一個比賽,那個老師答應了。”
就這樣就搞定了??
我原本以為有點難的事,被弟弟說得輕描淡寫的。
孩子自己去搞定了問題,值得肯定,是不是就做得很好了呢?
應該說,還是有幸運的成分,假設那個老師很死板呢?當時正好心情不好呢?這事八成就搞不成了。
假設以後再遇到類似需要協商的事件,如何教孩子更好的去處理呢?
態度、語言、行為上要注意些什麼?我們來總結一套葵花寶典吧:
1、找對人:首先找到主管這個事情的人,把人找對是根本,找錯了人可解決不了問題;
2、先鞠躬:說您好,再鞠躬,在國人心目中,鞠躬是大禮,是教養的體現,未開口前一個鞠躬能贏得不少好感;
3、提訴求:直接說清楚自己的目的、想法,要求,別囉唆一大堆,別人也不知道你要幹什麼;
4、說緣由:你提出這個要求背後的原因是什麼,要做清楚的說明,讓別人理解認同,不是隨便一張嘴別人就要同意,得合情合理;
5、表歉意:說完了以上請求和緣由之後,要表達歉意:“不好意思,給您添麻煩了,實在是沒辦法,還請您理解”;
6、再次鞠躬致謝:把禮做得足足的,對方會覺得不答應都不好意思。
按照以上的流程,只要不是太大的問題,基本都可以協商到位,這個也可以應用到生活和工作的各個場景中。
把哥哥,弟弟按到板凳上,”給老媽我好好聽著,這是老媽敲著小黑板講的重點,以後自己的問題自己去協商解決,記住了嗎?“
“嗯嗯嗯,記住了!”
“記不住,週末遊戲時間扣15分鐘。“
“老媽老媽,記住了,我現在給你背一遍?再錘個腿,洗個腳?
呵呵,這樣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