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曾經說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唐朝文化的鼎盛離不開當時的“貞觀之治”和“開元盛世”的良好環境,之所以能夠出現這兩個鼎盛的局面,與唐朝的政策是分不開的。
在那個農業佔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的社會,唐朝政府的錢可以說是從土地裡面摳出來的,由此而衍生出了土地制度,它成為了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這種制度被稱為均田制,那什麼是均田制呢?
簡單來說,均田制就是將土地按人口的數量、性質、年齡以及所在地域地質進行分配,並對土地買賣進行了限制。這樣做雖然表面上保證了“人人有其田”,但在實際上卻限制了唐朝經濟的發展,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土地制度的條條框框限制了百姓收入的增長,而且在實施過程中,大部分土地被皇親國戚所掌握,百姓手裡的土地少,減少了國家財政的收入。
農民所佔的土地少不說,還要納很高的稅費,在那時,官僚階級和一些特殊群體是免稅的,商人和工匠沒有土地,不屬於納稅的物件,所以稅收就全部落在了農民的身上,這意味著最貧窮的人,卻是負擔最重的人。
政府的稅收僅僅依靠農民是遠遠不夠的,中央政府為了提高財政收入,在收入項上增加了榷鹽、榷酒、榷茶三項壟斷制度,藉此收取高額的利潤;為了提高貨幣流通,中央提出了“鑄幣”政策、推大了飛錢的使用;為了降低地方貨物輸送的成本和效率,中央派遣官員治漕開路。這諸多改革措施的實施,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效果,但最終還是因為中央政府權威的瓦解而消散。所以,我們可以看出,想要經濟穩定向好,國家政權的穩定是一切改革實施的前提。
唐朝的財政機制是比較全面的。因為從財政計劃的制定到改革措施的執行,從財政部門的執行到刑法部門的監督,都有相應的機構司職。這樣健全的機制,使得唐朝的財政計劃的運轉十分流暢。
但是,唐朝的使職制度強硬地破壞了這種平衡,造成了系統內的混亂。是財政執行從內部遭到了破壞。後來經歷了安史之亂的荼毒,從盛唐走向了晚唐。總的來說,整個唐王朝的財政還是掌握在中央的手裡。並且在地方的支援配合下,唐朝形成了一體化的財政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