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個段子:說科比對大家說,你們誰見過洛杉磯凌晨四點的天空?眾球員皆面面相覷,說沒見過;這時哈登大鬍子站了起來,說:我見過。眾人皆豎起大拇指,怪不得人家哈登能從第六人一直打到MVP。只見哈登緩緩說道:凌晨四點,我還在洛杉磯的夜店裡。於是科比憤而退役。
一、大鬍子:夜店才是我打球的唯一動力
這只是個段子,卻也反映出了哈登對夜店的痴迷。下面這件事確是真實的。
哈登不愧為夜店小王子
果然人下意識的反應才最真實
在阿爾德里奇的里程碑之夜,記者問哈登對於阿德進入兩萬分俱樂部、自己和杜蘭特也是這個俱樂部成員,對此怎麼看,CLUB這個詞這麼多解釋,登哥不愧是夜店小王子,第一時間就理解成了夜店的意思。
這個賽季隨著規則的改革,登哥一直找不著感覺,其實這也好理解,習慣成自然,登哥已經習慣了原來的打球方式,在場上即使他腦子裡想著別再去碰瓷造犯規,可是下意識的動作會延續他原來的肌肉記憶,等他突然反應過來,想去改正,就會造成自己的動作變形,不協調,最終影響手感,影響命中率。
對於登哥來說,儘快適應這個規則應該不是什麼難事,籃網應該明確告訴哈登:在適應新的規則,找回原來那個哈登之前,不許去夜店,大鬍子分分鐘就能改掉自己原來的進攻習慣。畢竟對登哥來說:CLUB永遠排在第一順位的是夜店,什麼兩萬分、三萬分、名人堂俱樂部啥的,都得給我往後稍。
夜店才是我打球的唯一動力
二、利拉德、歐文,人設對我是種無形的限制
至於利拉德和歐文,人設這種東西,不管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能不立還是不要立。
NBA75大巨星利拉德怎麼了?也許這組資料能告訴你。
上個賽季利拉德場均29分,聯盟第三;這個賽季場均18分,三分命中率低至24%,要知道上賽季三分接近40%的命中率。當然,這裡面有規則的原因,但是,能不能陰謀論一點,這裡面有利拉德自己的原因,他想要離開開拓者,但是早先一人一城的人設已經立了起來,所以我什麼都不說,用資料去告訴你們我的意思。
確實有點腹黑論了哈,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具體我們去看一下CBA的王哲林。
上個賽季,全聯盟都知道王哲林想要離開福建,想去一個更有可能奪冠的球隊,於是,王哲林的上個賽季,幾乎可以用出工不出力來形容,資料也說明了這一點:上上個賽季和上上上個賽季,場均分別為26分和25分,上個賽季只有18分,籃板助攻也是全面下降,最終這個賽季大王如願的離開了福建,加盟了李春江坐鎮的上海久事,去追逐和他同水平的球員幾乎都已經染指過的總冠軍。這無關乎忠誠與背叛,這就是一門生意。
也許你會說哈登這賽季不也因為規則的原因,資料全面下降嗎?可是哈登一來上賽季有傷,還沒有完全恢復,二來這個規則主要針對的就是哈登這樣造犯規的球員,哈登需要的是改變自己的原來已經成型的打法來適應規則,而利拉德顯然不是那種跟哈登一樣在三分線外造犯規的球員,不需要在打法上做出什麼改變。所以我覺得就是心理問題。
在聯盟盛行抱團取暖的今天,利拉德已經在波特蘭堅持了足夠久的時間,他幾乎是以一己之力對抗著這個聯盟抱團的趨勢,捍衛著一人一城最後的一片領地。
人設這種東西,順風時會助你直上雲霄,逆風時會讓你陷入谷底;我覺得歐文現在就是被人設限制住了,“精神領袖”、“自由的絕對擁護者”,要想打針吧,會被之前所說的話打臉,不打針吧,這個賽季如果真不讓打了,還能真就去退役?畢竟誰會真的和錢有仇!如果歐文就因為此事退役不打了,那我還真敬你是條漢子,從此吹你一輩子。無規矩不成方圓,失去了法律約束的自由,你敢要嗎?現在的歐文把自己放在了一個兩難的境地,或者他會因為自己的堅持而成為對抗強權的英雄流芳百世;或者就是低下頭成了金錢的奴隸。
我很喜歡利拉德,無論他繼續留在開拓者,還是去到別的城市,我都支援,我們只是萬里之外的一個球迷,我只希望那個殺人先看錶的利指導早點回來,給我們奉獻更多的經典時刻。我覺得開拓者的球迷也不會對他有太多苛責,就像當年的狼王加內特,為明尼蘇達奉獻了自己青春的大部分,最後離開去爭奪一下早就該有的榮譽,事實證明加內特並沒有被森林狼的球迷所記恨。
5000萬的年薪已經將開拓者的未來徹底鎖死。也許分手才是對雙方最好的結局。
至於歐文,只能是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