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泰國妻子相識9天閃婚,在國內開了5家藥店,年入90萬
講述:劉雲磊
整理:肖寒先生
我叫劉雲磊,今年35歲,結過兩次婚,至今有兩個孩子,一個跟前妻生活,一個跟我現在的妻子在泰國生活。我出生在一個商人家庭,爸媽都是從事對外貿易的,所以,在我很小的時候,便去了好多個國家。
雖然家境優渥,但我爸媽對我很嚴厲,尤其是學習,從4歲的時候,便開始學習英語、日語、韓語、西班牙、德語。
那個時候,壓力很大,每次都是被逼瘋的狀態,哭著學習的次數真的太多了,但是沒辦法,哭沒用,只好認真學習。
到了12歲的時候,基本上英語和日語還有德語,可以自如地交流。我並不是什麼神童,而是長時間刻苦努力學習才做到的。後來上了初中,便進入了私立學校,住宿,全軍事化管理那種,一週只能和父母見一次面。
每次躲在被窩偷偷地哭泣,被同學嘲笑,被戲弄,只能委曲求全。
那個時候個子太矮,到了15歲的時候,還不到160公分。
然而在16歲開始,個頭長得很快,到高中畢業的時候,我已經有180公分,那個時候,成了學校的籃球隊的香餑餑,每天馳騁在籃球場上,耳邊是女孩子們的加油聲,非常享受。
大學我學的藥學,這也是爸媽給我的選擇,因為他們後期從事藥品這塊的研發,但我並不喜歡,可面對父母,還是乖乖地去了醫藥大學。
我在大學的時候談了一個物件,她非常漂亮,是學護理的,每天在一起都是幸福的模樣,然而,她家境並不好,我爸媽一度阻攔,可這次終於硬氣了一回,和父母對抗,為此,生活費被停掉,我就和女友一起打工賺生活費。
後來臨近畢業的時候,我媽要求見一次女友。
和平時的劇情不一樣,和媽媽見面,也不知道聊了什麼,答應不再阻攔,而且等到畢業就必須結婚。
事情也如媽媽要求的那樣,大學畢業就結婚,女友很自卑,沒有要一分錢的彩禮,也沒有舉辦婚禮,只是領了證,一直覺得對不起她。
結婚一年後,生下一個女兒,她主動提出離婚,我感到莫名其妙,但又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後來離婚後才明白,當初她和我媽媽的談話內容。
大學畢業可以結婚,如果生下兒子,可以繼續留在家裡,也會接納,如果是女兒,她就得主動提出離婚。當然,她也得到了一筆200萬的補償,孩子被她帶走了,是我媽媽的意思,她不希望家裡有女孩子。
後來我就開始工作,在爸媽眼皮子底下,不敢談物件,但凡給我介紹物件,我都會以各種方式讓對方討厭,最後到了30歲而立之年,實在是在這樣壓抑的家庭呆不下去了,就決定去旅行。
我家在泰國也有一些產業,比如酒店飯店什麼的,為了方便,來到泰國,剛在這裡玩了幾天時間,就認識了一個泰國姑娘,她當時17歲,很可愛,古靈精怪的那種,我一下子被迷住了。
我們相識9天時間就結婚了,當然,按照泰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7歲,她剛好達到。入鄉隨俗,先舉行的訂婚儀式。
之後我們有了孩子,但爸媽並不接受,很長一段時間,我都生活在泰國,直到她21歲的時候,回國辦了結婚手續,跨國婚姻比較麻煩,需要各種手續。
但在泰國期間,我利用手上的閒錢,在國內開了5家藥店,收入也不錯,每年有90萬的收入,我爸媽現在也算是管不住我了,開始讓員工協助我打理幾個藥店的事情。
回到國內後,每天的生活就是轉店,然後跑步,但妻子並沒有回來,因為我爸媽不希望一個外國女人來到家裡。
在他們心裡還是很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嚴重,而且接受別人很困難,我真的想不通,他們是怎麼能組成夫妻的。
不管怎樣,我覺得現在生活得挺好,不愁吃喝,有老婆,也有兩個孩子,和爸媽溝通了半年多時間,答應我,只要疫情徹底結束,就接我老婆回來,期待那一天,全家團圓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