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鄒濟時
戒尺思庭訓,親恩憶少時。
幸賴藤條笞,知行尚不遲。
一一一《念親恩》•鄒濟時
•01
蜀中,俚曰:黃荊棍下出好人。幼時,父戍邊西藏,與姐隨母在鄉中生活。因自己貪耍淘氣,不似姐姐品學皆優,故常受母責罰。
責,是罵;罰,是打。以致於一段時間誤解《論語》“玉不琢,不成器”這句話,認為“琢”便是“打”的意思。
面對母親的說教與責罵,放野的心可以做到“右耳進,左耳出”。聽時,頻頻點頭,若有所悟;轉背,天高鳥飛,屢不悔改。所以,家裡的晾衣竿、雞毛撣、量布尺、織衣籤都成為過母親稱心順手的“武器”。當然,特製的長逾二尺、寬約二寸、厚近公分的竹篾片,作為“家法”,那是常備家中。
日常,這“家法”可以講,是消跡遁行,無從尋到。但關鍵時,它就會令人畏懼的出現眼前,“親吻”肌膚。
•02
調皮搗蛋的年齡,好耍貪玩的心性,誠如老人所講: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捱打受責,那也就成了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
而手掌、屁股、小腿,作為母親重點“關照”的區域,亦是因事而異。譬如:日常犯了小錯,那以手掌為主;學業成績下降,是以屁股為主;貪玩誤時說謊,就以小腿為主。
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常是舊傷未癒、新痕又添,自己苦不堪言不說,母親亦是心力憔悴。應該講,直到自己高中畢業,入讀軍校才得解放。
自幼到十七歲捱了多少打?氣病母親多少次?自己是算不出來的。上課不認真請家長,捱打;與同學逃課打彈珠,捱打;佈置作業未完成,捱打;偷拿家中錢買零食,捱打;被發現抽菸喝酒,捱打;早戀苗頭暴露,捱打。
•03
少時不解父母意,如今方知父母恩。人至中年,亦為人父,從前點點不由漸浮於心,方知“養育”深意。養,是成人;育,在修德。
“子不教,父之過。”父親雖遠隔千山,但在那個通訊不暢的年代,每月都會親筆給姐姐與我各寫一封家書,告誡我倆認真學習、孝敬母親。即便是身處前線,在與印軍一觸即發的“87.4”演習時,亦未間斷。
作為“庭訓之責,盡賴母恩”的自己,的確有愧於父母教誨,學生時代沒有好好學習,向他們呈上一份引以為傲的成績,空負光陰。也讓他們每每在面對老師和同學家長時,臉上無光,抬不起頭。
打在身上,疼在娘心。也是自己的辜負,令母親羸弱的身體,不堪負重。多年之後,方才好轉。
•04
人言,“子欲養,而親不待。”是塵世最大的悲哀。
誠如斯言!父親已逝世五週年,陰陽相隔。母親現寄身姐姐家,遠隔千里,無法侍奉晨昏。想與母親嘮嗑,也只能電話一番。而自己現又重返雪域,顧忌她擔心,時常又糾結於電話與否。
雖道從戎後,最終至離隊時忝為團職,亦算未曾丟臉父母。但時常想,自己廿五年軍旅生涯,工作上亦也未盡全力,學識上亦有固步自封,沒能聽進父親“活到老,學到老”的告誡。有愧,亦有悔。
也有反思,若父母對自己從小便嬌生慣養、一昧放縱,那人生會是什麼另類結果?也許:監獄,是整個世界;鐵窗,是個人居所。人生,沒有未來,也不可能有未來!
二0二一年十一月八日作於拉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