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6日,中央決定以華北局社會部(華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全體人員和中央社會部的一部分為基礎,組建中央軍委公安部,統轄各地公安機關工作,並任命羅瑞卿為部長,楊奇清為副部長,辦公地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堂子衚衕。
中央軍委公安部舊址。
面臨全國解放的新形勢,中共中央及中央軍委於1949年8月9日給各解放區中央局及分局的電報指出:“取消中央社會部,另成立情報、公安兩部。”同時,羅瑞卿代中央軍委起草了給各野戰軍前委的電報:“軍委公安部已開始工作,其組織形式擬定設定政治保衛、經濟保衛、邊防、武裝、治安行政、人事等六局及一辦公廳,惟幹部無人。決定由一、二、三、四野戰軍,各抽調軍級政治幹部一人來擔任局長。其條件(一)現任軍政委或軍副政委、軍政治部主任者;(二)思想正確,作風正派,歷史完全清白者;(三)有中級最好高階的文化程度,思想工作能力亦較強者;(四)最好本人自願改行者。”經過協調各野戰軍,最終選派徐子榮、雷榮天、卓雄、鄧少東、蔡順禮等軍級幹部進入軍委公安部擔任各局局長。
中央軍委公安部是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的過渡性機構,建立後即著手準備全國公安機構的統一領導,擔負起協調各大解放區公安保衛機構之間工作的任務,為迎接新中國的誕生、建立全國統一的人民公安機關作了準備。
(文圖由中國警察博物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