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詩歌,立意為格,聲韻為律。因而唐人作詩,以格高律諧為高。
放到今天,這個規律應該也是適用的。
但是,現在我們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語言變遷使得聲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古老的韻書可能已經不適用於今天了。
我不否定詩歌應當存在韻律,但是我不同意詩歌必須要嚴格遵守一套已經過時的聲韻規則。
再重申一遍,聲韻是詩歌的韻律,本質是為了讓詩歌讀起來聲韻和諧朗朗上口、
在唐朝,白居易是一位偉大的詩人。他首先看到了聲韻規則的弊端——不合時宜,並提出作詩應該要實用,讓平民百姓也能讀懂,且朗朗上口。
相傳,白居易作詩,先自己朗誦給不識字的老婦聽,改到老婦聽懂為止,全然不按當時的聲韻規則作詩。
當然,白居易作詩是講究聲韻的,但是他講究的聲韻規則與當時的聲韻規則不一樣而已。
到今天,我們其實應該以此為鑑,迴歸古詩歌聲韻的本質。
講究詩律的目的是為了聲韻的和諧,那麼,我們以國語為系統,研究出一套聲韻規則出來,是當下詩歌進步的一個方向。
不然,律詩擁護者過於守舊,必定失於詩格。而只講詩格,不講聲韻,詩歌就會陷入不協調的境地,只能觀看文字,不能朗誦。因為聲韻不和諧而拗口,那就說不上優美。
因此,在現存詩歌格律的要求下,詩歌創作,拋開不合時宜的聲韻規則不談,仍然應該兼顧兩者:立意和聲韻。
在這時,我們可以學習白居易的方式,不斷朗誦,把詩歌改到不要拗口為止,也必定是聲韻和諧的好詩。
當然,如果不合格律規則,就別標註律詩、絕句之類的標籤。
迴歸本質,我們要寫出好的詩歌,在立意和聲韻方面,都應兼顧。
特別需要宣告,我並不反對律詩和絕句,因為相對而言,按規則作出來的詩歌,確實聲韻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