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淘在公園裡玩的時候,摔倒了。他正在玩滑板車,腳下卡了一下,他摔得滿臉是血。
聽到孩子的哭聲,媽媽趕了過來,看到這個樣子,嚇呆了。
血在往下淌,額頭、臉頰、嘴唇都是血,不知道磕傷了哪裡。
孩子咧嘴大哭,她的心又是一驚,下面的兩顆牙沒有了。嘴裡滿是血!
雖說孩子才四歲半,摔掉的只是乳牙,將來還能再長出來。可當媽的,怎麼看得了這一幕,這得多疼啊!
“叫你小心點,你不聽!”媽媽是又疼又恨!她一手摟著孩子,一手從包裡摸車鑰匙。
“那個奶奶絆我!”他的手指著廣場中間的人群,那裡有許多人正在跳舞。
絆倒淘淘的那個奶奶,早就沒了人影。
“噠——噠——”一路上她瘋狂低拍打著喇叭,她要趕緊趕到醫院,“讓一下,前面的車讓一下——保安,急診室在哪?”
她乾脆把車窗落了下來,一路大喊大叫。
經過醫生的檢查,孩子掉了兩顆牙,下巴縫了五針,面部還有些擦傷。傷口都處理好了。
她總算稍微鬆口氣。“你說有奶奶絆你,是怎麼回事?”
“我滑過那裡,奶奶伸腳絆我!”
不太可能吧,是不是大媽跳舞的時候沒留神,不小心踢到了滑板車?既然不是故意的,可她為什麼跑掉了呢?
第二天,淘淘媽媽來到公園,調取了影片監控,一看不要緊,她渾身的毛都炸了!
錄影裡看得很清楚,在孩子經過的一瞬間,老太太伸出腳故意絆了一下。看到孩子摔流血了,她轉身溜出公園!
看完錄影之後,她立刻報了警!
“關我什麼事?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在跳舞好不好,是他軋到我的腳!”
大媽被民警找到之後,馬上開始辯解。
“我都看了影片了,明明是你故意的!你為什麼要這麼做?”淘淘媽媽氣得發抖!
“喂!法治社會,講話要有證據好不好,你怎麼證明我是故意的?”老太太面色不善,一看不是個好惹的主。
“你不是故意的,你跑什麼?今天怎麼沒敢去公園跳舞?”
“你兒子把我腳軋壞了,所以我去不了,正好警察在這,警察同志,您得讓她賠我醫藥費!”
老太太開始倒打一耙,坐在椅子上哎呦起來,手在腳踝上一個勁地搓揉,好像真的很疼似的。
淘淘媽媽氣得肝疼,扯住了她的胳膊,“你還要不要臉,這多虧有錄影,不然你還得多囂張!”
“哎呦,我的心臟啊!我心臟病犯了,警察同志,她打我,您不管吶,快送我去醫院!”
警察把兩個人拉開,單憑一條錄影,確實不能定老太太的罪,她伸腿的那個動作,十分隱蔽。如果她一口咬定,我沒有看見,還真的不能把她怎麼樣!
“咱們法庭見!”淘淘媽媽不管那麼多,就算對方是無心的,也得賠自己醫藥費,不能就這麼白撞了!
楊老太被告上了法庭,原告除了淘淘媽媽,還有另外一位媽媽。原來在前幾天,她還幹過一件缺德事。
楊老太在超市裡買東西,今天只要填一個表格,就能免費領一份雞蛋。
這種好事怎麼能錯過呢?楊老太在超市裡排起了隊,雖然她平時坐公交車從來不排隊。不知是誰家的嬰兒車擋住了道路,嬰兒車裡躺著一個白白胖胖的小孩兒。
按說這是一句話就能解決的問題,“您的車擋住我了,麻煩您挪一下行嗎?”或者自己稍微側下身體,就繞了過去。
可楊老太,伸出自己那飽經滄桑的大手,在嬰兒大腿上掐了一下。白白嫩嫩的面板上,立刻留下一個紅印。孩子哇地一聲,大哭起來。
這一哭,把孩子的姥姥驚到了,她正聚精會神地挑著東西,她眼神不太好,一隻手託著老花鏡。看孩子的家長吶,能不能上心點,雖然這是超市裡,也不能掉以輕心呀,萬一對方是把嬰兒車直接推走了呢?
姥姥以為孩子餓了或者困了,抱起來顛了好一陣,可孩子還是哭鬧不止,旁邊細心的人提醒,“你看,孩子大腿上怎麼回事?”
姥姥一看,這才發現皮都脫落了一塊,正滲出殷紅的血液。好好的,怎麼會受傷了呢?她把嬰兒車檢查了半天,沒有看出任何問題。
回家之後,孩子的媽媽越想越不對勁,回到超市,調取了監控,這才發現原來是楊老太乾的!
這次,楊老太是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了,難道她能說,自己是不小心和嬰兒撞到了一起?
這樣的藉口,擱誰都不信!
可在法庭上,面對確鑿的證據,她還是有的辯解。
“是因為她家的孩子擋路了好不好?我想把車往旁邊挪一下,誰知道不小心碰了一下!”
“你那叫不小心嗎?孩子的大腿還青著呢!你這是犯罪,故意傷害!”
“喂喂喂,別嚇唬人行不行,我是嚇大的啊,還故意傷害!別給我扣大帽子!”楊老太一臉不在乎。
她壓根沒把這事放在心上,也沒把法官放在心上,自己都這麼一把年紀了,光腳不怕穿鞋,看他們能把自己怎麼著?
淘淘的案宗也遞到了法官的手中,法官的眉頭逐漸擰在一起。
雖然楊老太一個勁地否認,可透過對影片的分析,法庭一致認定,她是故意所為。因為當時,她跟其他跳舞的人動作都不一致,別的人都站著不動,只有她伸出了自己的腿。
這充分證明,她是有意為之。儘管她還是那副嘴臉,“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年紀大了,記性不好,只有我一個人伸腿,是因為我記錯舞蹈動作!”
法官制止了她,“法庭是看事實和證據的,不是你否認了,就和你沒有關係!”
那天廣場上,還有很多目擊者,有幾個人清晰地目睹了這一切。
面對這些,她的氣焰終於有些收斂,可嘴裡從沒有認過錯,“還不是因為她家孩子,在隊伍裡穿來穿去的,影響我們跳舞。當家長的,為什麼不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還是他們錯在先!”
法官少有的憤怒了,情緒幾乎有些失控,“不管誰的錯在先,他還是個孩子,你有很多種辦法解決問題,但是你選擇了最錯誤、最無恥的方法!”
當然,這種錯誤、無恥的方法,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法官一錘定音,楊老太需要支付所有醫療費、營養費,並當庭向兩家人賠禮道歉。
“對不起,我是錯了!可我是個老太太,你們得尊老愛幼!”呸,尊老愛幼,不值得尊敬的人,憑什麼尊敬她!
她還需要在看守所裡,再待上十五天,這是她應得的。不知道她是否有所悔改!
我只想說,法官判得好!
唯一不太令人滿意的,就是判得太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