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太陽岩漿一樣傾瀉而下,樹葉紋絲不動,藏在裡面的不知名昆蟲鳴聲炸裂。突然,一個野果,啪嗒一聲,落在了樹下石頭上躺著的男人頭上。樹上的始作俑者心裡一驚,捂住了嘴巴,睜大眼睛看著樹下人的反應。
男人叫朱志明。他起身,從地上撿起砸在他頭上的野果,看也不看,扔向遠方,繼續躺下睡覺。
朱志明的淡漠激起了童童心裡的那點兒小惡,她眼前一亮,又摘了一個果子,故意砸向他。朱志明猛地睜開眼,抬頭,對著樹上的童童勾手。
童童小猴子一樣,哧溜從樹上滑下來,因為每天爬高上低,她的褲子和鞋子都破了一個洞,露出紅紅的面板來。望著眼前高高壯壯的男人,童童不但不懼怕,還摩拳擦掌:“你誰呀?幹嘛侵佔我家?”
“你家?”朱志明眼睛眯成一條線,直直地瞪了童童兩分鐘,才收回目光,他剛想離開,童童又叫:“喂,我見你在這三天了,你沒有家嗎?為什麼不回家?晚上也在這兒嗎?我以前怎麼沒見過你?”童童的問題超多,問得全無章法。
朱志明忍無可忍,粗聲粗氣道:“哪家的毛孩子,你不用上學嗎?”“切,要你管!”童童翻了一個大白眼,撿起地上的野果,擦也不擦就往嘴裡送。
童童是個孩子王,比男孩子都瘋,特能造,經常逃課,帶著比她大好幾歲的男孩女孩兒下河摸魚,爬樹掏鳥窩。後來別的家長怕童童把他們家孩子帶壞了,不讓他們和童童一起玩兒,慢慢地,童童就被孤立了。
沒人和她玩兒,童童就自己瘋。反正她想上學就上,不想去就不去,做什麼不做什麼,又沒人關心。阿爸成天不著家,阿媽一邊忙生意,一邊提防外面的野女人把她的位置搶跑了。童童成了沒人管的孩子。這片野果林成了她的樂園,她幾乎把所有的樹都爬了個遍。
朱志明前幾天就來到了這裡,第一天,童童見他坐在小河邊,太陽毒辣辣地照在他身上,這麼熱的天,他竟然穿了一套西服,一雙大頭皮鞋。汗水順著他的額頭流下,他也不脫衣服,屁屁股像長了釘子。
童童把他當成了腦子不正常的人,所以,不敢走近他。第二天,他換了地方,躺在果樹下的石頭上,閉著眼,像是睡著了。童童躡手躡腳走過去,這才發現,朱志明不老,不醜,身上的衣服還很整潔,特別是那雙手,特別瘦,特別白。
她還看到看到他口袋裡有一個黑色皮夾,她輕輕把手伸進去,慢慢抽了出來。開啟皮夾,才發現裡面有一沓嶄新的人民幣。
童童緊張得手都冒汗了,有了這些錢,她可以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也可以在那群小夥伴面前裝裝面子,她彷彿看到了同伴們羨慕的小眼神。可她又覺得,她是誰?女中豪傑,女中豪傑哪有做小偷的?於是,她又輕輕地把錢包放了回去。
今天,是童童第三次見到他,她剛爬上樹,男人就來到了樹下。確定朱志明正常後,童童就故意用野果探路,想逗逗他。
朱志明沉默著,徑直往樹林外走去。童童見狀,一邊跟上來,一邊大喊:“喂,你為什麼不理我?你要去幹嘛?你陪我一起玩兒吧。”朱志明被她吵得煩了,停下來,嚇童童:“不要再跟來,我是壞人。”
童童膽怯了,她不敢再說話,只好遠遠地跟在他後邊。在童童的世界裡,只有願意理她和不願意理她的人,她不怕任何人,也不知道世上還有一種惡人。
童童一直跟朱志明到了一戶農家院,房子很舊,院落圍了一圈矮矮的泥巴牆。牆外還有幾棵高大的洋槐樹。
童童認得這個地方,以前,她領著一群孩子來玩兒過,聽說這家人早就搬去了大城市,已經十幾年沒人住了。那麼幹淨的男人怎麼會住在這個地方?他是什麼時候搬來的?童童歪著小腦袋想了很久。
“既然來了,就進來吧。”童童正發呆,猛然聽到後邊有人說話。朱志明正嚴肅地盯著她看,童童心裡一陣發毛,她想轉身跑調掉,卻又不甘心。
朱志明的房間收拾得格外乾淨。對於幼小的童童來說,他的家裡,就像一個兒童樂園。屋裡擺滿了玩偶,還有一個大大的書架,裡面擺滿了應有盡有的圖書,還有童童從來沒見過的書桌和凳子,雪白的書桌上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嫩紅色精巧檯燈。
那些獨具匠心的桌椅和檯燈,童童都沒見過,光在上面坐一坐心就撲通撲通地跳,童童像進了一個魔幻世界,笑著跑著,好奇地問這問那。
“你為什麼住在這裡?什麼時候搬來的?我以前來過這裡,怎麼沒見過你?你來這裡幹嘛?……”童童的話匣子一旦開啟,就像洩了洪的閘,關也關不住。
朱志明很煩躁,陰沉著臉說:“你阿爸阿媽沒對你說過,這個世上有很多壞人?你一個人跑出來,遇見壞人怎麼辦?還對人這麼沒禮貌?你應該叫我叔叔!”
童童小聲嘟囔:“那也是個怪叔叔,我以後就叫你怪叔叔了。那怪叔叔是壞人嗎?壞人來了,怪叔叔會不會保護我?”朱志明的臉僵了一下,陰沉著聲音問:“你看我像壞人嗎?”
“不像。”童童咯咯笑著。朱志明又問:“你今年多大了?為什麼不去上學?你父母不管你?”
“他們才不管我。我阿爸經常不在家,阿媽忙,阿爸回來就和阿媽吵架,他們有時候還打架,打急眼了就拿我出氣,我就只好躲出來了。”童童像說別人的事情。
童童家就在附近,阿爸阿媽經營著一家半死不活的小飯店,他們一家人的全部收入來源就是這個。生活勉強過得去,只是阿爸多情且好吃懶做,阿爸阿媽經常為了一點兒雞毛蒜皮的小事兒,把家裡砸得稀巴爛。
他們很少想起還有個女兒。童童對此毫不介意,十一歲的她,見慣了父母的打打殺殺,也早已習以為常,更比同齡孩子成熟很多。
自從那次目睹了怪叔叔的家,童童總覺得那是一場夢,她想再去怪叔叔家裡玩。可是,童童一連幾天都沒有看到怪叔叔了。
他為什麼沒來?他在幹嘛?童童像一個可憐的孩子,突然失去了她心愛的玩具,非想找回來。她來到了男人家門口,使勁敲門,可裡面沒有任何動靜。
“怪叔叔怎麼了?”白天敲門他不回答,晚上電燈也不開。童童感到他屋子裡情況異常,可是不管怎麼叫,怪叔叔還是不出來。童童不放心,她爬上怪叔叔家門口那棵老槐樹,從老槐樹上再爬進男人的院子。
“叔叔,你身體不舒服嗎?為什麼不出門?哪裡痛嗎?”
童童非同尋常的來訪,終於使門打開了。
朱志明臉色蒼白,鬍子很長,眼睛裡佈滿了血絲。看到童童,眼裡明顯有一絲無奈,還有一絲說不出的情緒。這幾天,他一直在睡覺。
“叔叔,你為什麼不理我?我猜你肚子裡的蛔蟲一定餓得哇哇亂叫了,我會煮麵條,要不要我做給你吃?”不等朱志明開口,童童就溜進廚房,開始幹活。
朱志明轉身躺到床上,任由童童在廚房撒歡蹦躂。直到那碗香氣四溢的麵條端到他面前時,他才露出了驚訝的表情。麵條的熱氣哈到了他的臉上,他的眼睛溼了,心也溼了。
等童童再來的時候,她跳下來的牆下就多了一個凳子,凳子下還多了一塊軟軟的墊子。為了讓朱志明打起精神來,童童想盡各種辦法,不停地翻牆去看他,跟他說話。
童童的聲音就像“芝麻開門”一樣,成了朱志明開啟房門的暗號。而且不僅是房門,還有他閉鎖的心門也一併打開了。那時的朱志明到底出了什麼事?童童是很久以後才知道的。
朱志明和童童約法三章:童童必須每天去上學,放學後來他這裡寫作業;她不能跟任何人提起他們之間的關係;童童還必須得讓自己替她拍照。
為了每天都能坐在那套漂亮的書桌前,童童欣然同意。從此,她真的不再逃課了,放學後,幾乎所有時間都在朱志明那裡度過,他家裡的書,也讓童童著了迷。
對於童童來說,朱志明像個老師,教給了她世界上各種不知道的東西,如果讓他畫畫,他畫得跟畫家一樣出色。對於童童來說,朱志明成了她人生百科的老師,成了她的父親,代替了她父母的角色。
一個雨天,朱志明正在準備童童的煎蛋,她突然大哭著從外面跑進來:“叔叔,快去救我阿媽。阿爸帶了一個女人回來,阿媽要自殺……”朱志明手裡的鍋鏟啪嗒掉落在地,熱油濺在了他裸露的面板上,但他顧不得那麼多,拉起童童就朝她家的方向奔去。
女人哭得很可憐,頭髮凌亂,眼睛紅腫,手裡拿著一個農藥標誌的瓶子。男人低著頭,痛苦又無奈。他說:“我有什麼辦法,她說她懷孕了,除了我誰也不嫁,我不能丟下她不管吧。”“那你就忍心拋下我和女兒?”兩個人正你一句我一句地爭吵著,看到女兒和女兒身後的男人,他們停止了爭吵。
朱志明沒有說話,甩了甩胳膊,上前一步,一拳打在了男人的鼻樑上。這一拳是真狠,將近一米八的男人,一個趔趄蹲在地上,鼻孔裡有血流出來。反應過來後,男人從地上站起來,罵罵咧咧朝朱志明撲過來。
他哪裡是朱志明的對手,退伍,一年前的他還在健身,打跆拳道,業餘教練,他曾經一人打倒五六個身強力壯的壯小夥兒。
不一會兒,男人就被他揍得躺在地上,只有出的氣兒,沒有進的氣兒。童童和她媽媽見狀都跑了過去,阻止朱志明進一步的動作。
男人一旦無情起來,是可以不管不顧的,朱志明到底沒能阻止得了童童父母離婚。
童童父母離婚後,朱志明就成了童童家飯店裡的一名員工,他幫童童的媽媽解決了很多的棘手問題,還出錢幫她把飯店重新裝修了一下,又增加了幾個新專案。
童童家的飯店生意越來越好,阿媽已經完完全全從失敗的婚姻裡走了出來,童童的學習也開始突飛猛進。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在發展。他成了她們母女倆生活裡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以致媽媽不論過年還是旅遊,都不會把他落下。
“他是非常要緊的,可以說跟我們是一家人。”童童阿媽提起朱志明,總會這麼說。
轉折發生在童童15歲那年。那天是個禮拜天,童童在寫作業,家裡突然闖進來幾個人,說要找一個叫朱志明的男人。
其中一個滿臉疤痕,很嚇人的女人破口大罵:“朱志明,原來你還活著,還在禍害別人。怎麼,這個小姑娘是你相好的?”
朱志明臉色慘白,一句話不說,幾個男人上去就把朱志明按到在地,朱志明卻始終不還手,不說話。童童真怕他被那群人打死,要報警,卻被他攔下了。朱志明被打得奄奄一息,女人才帶著那些人離開。臨走前,女人拋下一句話:“朱志明,我不打死你,我要慢慢折磨你,你記住,你欠我一輩子。”
朱志明被送進醫院,童童和阿媽在用心照顧他。她們都不明白,這麼好的一個人,怎麼會被人打成這樣,他們更不明白,他為什麼不還手?
朱志明說:“惡有惡報,今天這個結果是我應該承受的。童童,叔叔再等你三年,等你十八歲成年了,考上大學了,叔叔就放心了。”當是,童童並不知道朱志明說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那一次,朱志明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個月,身體才慢慢好起來。
童童十六歲那年,她和阿媽,還有朱志明去附近的海天浴場玩,以慶祝童童考了全班第一。童童非要去遠處一個石頭上玩兒,阿媽不放心,朱志明說他陪著童童。
哪知,他們剛上去沒有多長時間,突然一陣巨浪撲來,把童童捲進了水裡。朱志明見狀,一個猛子紮了進去,他使盡最後一絲力氣,用力把童童送到了岸上。又一陣巨浪,把他亂進了水裡,朱志明再也沒能回來。
童童沒有哭,她說怪叔叔最煩她掉眼淚,她和媽媽整理著怪叔叔的遺物。那個書桌,是怪叔叔專門買給她的。那個鞋架,是童童看上的,怪叔叔幫她做的。
一點一滴如泉水一樣湧進她的眼睛,心裡,骨子裡。童童吸了吸鼻子,從抽屜裡拿出一本相簿。
扉頁有一句話:送給我最愛的女兒的十八歲的生日禮物。
相簿裡積攢了珍貴的回憶。過去的照片旁邊寫著註釋,那一條條註釋裡凝集著怪叔叔的愛心。
對於朱志明來說,童童就是他的女兒。
有在房頂上曬被子的照片,照片上的童童滿臉笑容。
一張張的照片說明著朱志明和童童的深厚情感。相簿的最後一頁,有朱志明寫給童童和她阿媽的一封信。信的內容是這樣的:寶貝童童,當你們看到寫封信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
叔叔現在是一個人,但曾經有過女兒作伴,已經知足了。我想告訴你的是,叔叔不是一個好人。小時候,我在這裡長大,考上大學後,我離開了大城市,奮鬥,拼搏,掙命。靠著自己的努力有了錢,我就開始不走正路,嫌棄妻子,在外面有了情人。
妻子知道後,我們開始了不斷的爭吵,我八歲的女兒,經不起我們不斷的爭吵,從樓上跳了下去,從此,她失去了生命。我的妻子承受不了失去女兒的痛苦,她把所有的恨都轉移到了那個女人的身上,最後把那女人毀容了,我的母親也被我活活氣死了……
我對一切都失去了興趣,我把公司轉了出去,想在這裡結束我的生命。可是,我卻遇見了你,那一刻,我才明白,是我的女兒冥冥之中,讓我改過自新。否則,老天爺也不會收我,即便死了,我也會是一個惡鬼。
如果你聽了叔叔的故事,還能在以後的生活裡,想起來叔叔一點點兒,叔叔就滿足了。只因我的慾望,我的壞,我的不知收斂,害死了我的孩子,老婆,和一個年輕的生命。
叔叔原來有這麼不為人知的一面,童童久久不能自已,叔叔是壞人嗎?在童童這裡絕對不是,他救了童童,救了阿媽。
你的心是什麼樣子,你看到的世界就是什麼樣子。對於朱志明來說,童童是他的指路明燈,她讓朱志明的心靈得到了安寧。而對於童童來說,朱志明是她的救命恩人,因為和朱志明的相遇,讓她從一個野丫頭變成了一個乖乖女。
每個人都應該在原有的軌道里行走,就像一輛火車,一旦脫離軌道,必會釀成大禍。萬幸,他遇到了童童,給了他可以救贖心靈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