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州下面一個縣邑某個村寺中,有十幾個僧人,寺旁邊住著一個善於妖術的秀才,可以左右僧人的性命,但凡僧人出去做法事,必須到秀才家告訴他一下,回來之後得到的錢財和佈施,要拿出一半來交給秀才,否則的話就要有禍事發生。
紹興三十年,有一個行腳僧人進廟,剛解開包裹,準備收拾床鋪,剛好旁邊村子死人了,著急邀請僧人去誦經超度,然後入殮。
當時恰好寺裡的其他僧人都出去了,只有這個行腳僧獨自去了,主人家給了700個大錢就回來了。過了一會兒,大家都回來知道了這個事,相顧嘆息不已,到了晚上都跑出去了,不敢留宿。
行腳僧不明所以,但是太餓了,就跑到廚房找點吃的,把幾道大門都關了,自己在佛堂大佛腳下打坐休息,用袈裟蒙著頭,一直念著楞嚴咒。
到了半夜,突然天空驚起一道雷聲,緊接著又是霹靂聲,但是窗戶外面的月色很明,不像下雨的樣子。
過了一小會兒,聽到鈴鐺的聲音,好像幾個壯漢抬著大木頭,想上又下來,來回好幾次,又好像聽見腳滑掉下來的聲音,過了一小會兒就什麼也聽不到了。
到了天亮的時候,行腳僧人就出去看了看,看見了四個紙人在臺階下,旁邊還有一個紙做的棺材,都扭曲變形了。
過了一小會兒,大家都回來了,看見之後非常驚訝,連忙問昨天晚上行腳僧看見什麼沒有,行腳僧就把昨天的事一五一十的說給了大家,還說那個秀才練習妖法,如果害不了人的話,估計自己受害了。於是大家試著一塊去看看秀才,到了之後果然發現秀才已經死了,四肢像被刀砍斷了一樣。
於是,寺裡的僧人就趕緊向縣衙報了官,縣裡派了巡檢找到一些老實人問了問情況,就草草結案了。
原文:沅州某邑村寺中.僧行者十數輩.寺側某秀才善妖術.能制其命.凡僧出入.必往告.得貝親施必中分.不然.且受禍.雖雞犬亦不可容.紹興三十年.客僧旦過.方解包.會鄰村有死者、急喚僧誦經入殮.時寺眾盡出.唯此客獨往.得錢七百以還.既而眾歸知是事.相顧嗟愕.至暮悉捨去.客固不悟也.飢甚.入廚取食畢.自閉三門.升佛殿坐佛腳下.以袈裟矇頭.誦楞嚴咒.夜過半.迅雷一聲起.霹靂繼之.而窗欞間月色如晝.俄聞鈴鐸音.若數壯夫負巨木.欲上覆下.如是三四反.又若失腳而墮.遂悄無所聞.天明出視.得四紙人於階下.旁一棺亦紙為之.漫折於懷中.少頃眾至.見之驚.爭問夜所睹.具以本末告之.且雲、彼人習邪法.既不能害人.當自被其害.試共往扣.則秀才果已斃.四體如刀裂.寺以告縣.遣巡檢索忠者體究其事雲.王充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