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故事,出自清代袁枚志怪筆記小說《子不語》,翻譯時稍有改動。
蕩山有一個茶鋪,茶鋪的主人是個女子,姓全,只有十八九歲,長得很漂亮,是當地有名的美女,人們都稱她為全姑。全姑面板白皙,身材高挑,已經到了結婚嫁人的年齡,所以很多人都去提親,但她都拒絕了。
全姑之所以拒絕這些人,不是因為她不想結婚,而是因為鄰居陳書生。
陳書生是個有才華且帥氣的公子,他家中很有錢,是縣裡有名的富戶。一年前,陳書生就認識了全姑,全姑也喜歡他,兩人一回生二回熟,很快就好上了。這種事,在今天其實很正常,但在古代不行,未婚就在一起,屬於私通。兩人一直很秘密,沒人知道。
後來,全姑偷偷去陳書生家時,被山賊給捉去了,山賊勒索,要陳書生拿一百兩金子,否則就殺了全姑。陳書生家裡有錢,很快就把金子給了山賊,山賊倒也講信用,錢一到立馬放人。
不料,山賊放了全姑的時候,被一個衙役看到了。衙役一看山賊抓了全姑,陳書生拿錢贖人,猜到了兩人的關係,於是他抓著陳書生,拉到縣衙。實際上,這個衙役是想訛詐陳書生,弄點兒錢花花。
到了縣衙,衙役說了自己看到的事情,也說了全姑和陳書生的關係。縣令一聽,好傢伙,堂堂讀書人居然能幹出這麼齷齪的事情,大怒,讓兩邊的衙役把陳書生按在板凳上,用力打陳書生四十大板。
全姑一聽,心疼陳書生,趴在陳書生的屁股上,哭著說願意代替陳書生受刑。縣令喜歡程朱理學,認為女子這樣大庭廣眾護著男子,實在是無恥,於是他大怒,讓衙役把全姑拉過去,也要重重地打四十大板。
負責打全姑的兩個衙役,看到全姑一個弱女子,拉著她又覺得她渾身似乎沒有骨頭一樣,又是因為陳書生才被打,很不忍心,就做做樣子,輕輕地打全姑。
沒想到,縣令看了更加生氣,找了一把剪刀,把全姑的頭髮剪掉,又把她的鞋子脫了,露出小腳。在古代,人們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剪頭髮比砍頭還侮辱人;另外,古代女子的小腳也不能隨便讓人看,因為是很敏感的部位。
縣令還不解恨,又讓人把全姑的頭髮和鞋子四處傳看,告誡眾人不要學全姑。看完之後,縣令讓人把全姑的頭髮和鞋子收在倉庫裡,作為證物。
你以為到這裡就結束了嗎?沒有,縣令把全姑重打四十大板後,把她發官賣了,這才結了案子。
陳書生想念全姑,於是賄賂衙役,把全姑買了回來,不到一個月,他又隆重地娶了全姑。那些衙役們得知陳書生娶了全姑,紛紛來祝賀,順便要點錢花。一時間,陳書生家門口圍滿了人,熱鬧得很。縣令得知後,更加生氣,下令把兩人全部抓到縣衙。
全姑知道,自己又要被打,於是偷偷找了一些棉花、草紙放在褲子裡,保護臀部。到了縣衙,縣令看到全姑褲子裡鼓鼓囊囊,問道:為何你的褲子裡,鼓起來你那麼多,是什麼東西?全姑不好意思說,縣令下堂,一把扯開了全姑的褲子,把裡面的棉花草紙都拿了出來。
這還不解恨,縣令又下令,讓衙役把全姑裡面的褲子也脫下來,然後再打板子。如果說之前打全姑,多少還有點道理,那麼此時縣令如此用刑,就完全是侮辱女性了。
陳書生看不下去了,忍不住說自己代替全姑挨板子。縣令大怒,說他咆哮公堂,擾亂辦案,讓人把陳書生掌嘴數百下,陳書生被打得滿嘴鮮血。縣令又親自監督衙役打陳書生。這次的四十大板,比上次更重,陳書生被打得血肉模糊,回到家不到一個月,陳書生就死了。
至於全姑,被打四十大板後,也受了傷,傷好之後,縣令把她賣給了一個公子,做公子的小妾。
當地有個劉秀才,素有俠義之心,跟縣令也是朋友。第二天他衝到縣衙裡,對著縣令大聲責罵:我昨天到縣衙,聽縣令大人在咋咋呼呼,說用大棍子重打犯人,我還以為是殺人犯或者強盜呢!到了堂下一看,居然是個柔弱的美女,縣令大人不體恤弱女子,還公然扒了她的褲子,當眾人面打了四十大板。如此柔弱美女,太陽曬到她我都不忍心,你竟然讓人用大棍子重打,一棍子下去,女子屁股都成了爛桃子。陳書生和這個美女,有情有義即便不該私通,也只是小錯,何苦如此侮辱他們啊!
縣令毫不知錯,說道:全姑很美,我如果不重重罰他,人家會說我好色;陳書生家有錢,我如果不狠狠打他,人家會以為我收了銀子。
劉秀才冷笑幾聲,說:好啊,縣令大人作為父母官,用他人的皮肉和痛苦,來為自己博得美名,真是好啊!人有惡行,必有惡報,你等著吧。說完後,他走出縣衙,從此和縣令絕交。
幾年之後,縣令升官了做松江太守(接下來,咱們就叫他太守)。
有一天,太守正在府中,吃著午飯。僕人看到,有一位少年從外面進來了,大門卻沒有開,又看到少年走到太守跟前,太守似乎沒看到他,繼續吃飯。只見少年拍了拍太守後背,一共三下,太守忽然說後背痛,吃不下飯了。那個少年,忽然不見了。
很快,太守的後背腫了起來,高高的,脫下衣服一看,後背腫得很厲害,中間還有一道裂痕,像個屁股一樣。
太守痛得受不了,讓僕人去請醫生。醫生來了之後,看了看太守的後背,搖了搖頭,說:後背已經像爛桃子了,太晚了,沒救了。
太守聽到“沒救了”,又聽到“爛桃子”,想起了幾年前打全姑的事情,忽然覺得一陣噁心,不到十天,他就死了。劉秀才的話,果然說得沒錯,人有惡行,必有惡報。